东西方教育杂谈

时间:2018-10-03 12:18:56 杂谈 我要投稿

东西方教育杂谈

  西方国家所倡导的对话教育是在重新审视教育中的最基本的关系——师生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原理主张。因为几个世纪以来,认为教师比学生聪明的错觉不仅表现为某方面、某阶段或年龄上的偏见,而且表现在已确定的价值教育方法上。教师控制着议事日程,局限于讲述他们所熟悉的概念和问题。教师常以为教给学生很多,而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少,因而使教师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对话教育则认为,师生关系不是简单的授受关系,授受关系以不平等为前提,发生这种关系的双方从一开始起就以“施恩者”和“受恩者”的面目出现,这种关系无论如何发展,都不能突破功利造成的心理障碍,从而很难发展成平等的对话关系。这种所谓的对话关系强调的是教师与学生、家长与子女、学习者与所学对象之间,不能是教训与被教训、灌输与被灌输、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应是平等的、对话式的、充满爱心的双向交流关系。教师是学生式的教师,学生则是教师式的学生。此时,教师的作用并没有被抛弃,而是得以重新建构。教师从外在于学生情景转向与情景并存,教师是内在于情景的领导者,而不是外在的专制者。在这种关系中,学生作为有独立主体、人格尊严的人,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在与教师的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发展自己,获得成就感与生命的价值体验,并感受到人格的自主和尊严。在真正的对话中,学习是双向的(相互的),而不是权威的或由上而下主宰。对学习者而言,教师的作用不再那样至高无上。对教师而言,应以对话的形式让反面意见、旁观者的意见直接与其见解交锋,不以一言堂的权威架势吓唬人,反而会展示出真理的无所畏惧。这是一种理想的师生关系,师生相互请教,双方互为先生和学生。而实践这一理想关系的前提是教育者应该承认我们能够从“学生”那里学到与学生从我们这里学到的同样多的知识。教师必须认识到,在对话过程中,尽管教师和学生年龄不同,地位不同,成熟程度不同,但要平等相待。绝对不能在对话中说服对方,而必须从心底里乐于接受学生提出的不同意见,乐于对自己的意见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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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弗里在《被压制的教育学》一书中写道:“通过对话,学生的教师和教师的学生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新的术语:教师式学生及学生式教师。教师不再仅仅去教而且也通过对话被教,学生在被教的同时,也同时在教。他们共同对整个成长过程负责。在这个过程中,‘特权式’讨论已不再奏效……这里没有谁教谁,也没有自己教自己,只有从头至尾在相互地教。”不难看出,在对话教育中,师生双方都没有自己追求的现实利益,双方都不把对方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而是真诚地赏识对方,欢迎对方,肯定对方,同时也受到对方的赏识、欢迎和肯定。如果教师不认识到学生的需要和他们一样重要,就不可能有真诚的对话。

  这里有必要就对话教育的核心概念——“对话”展开进一步的阐述,对话不是单纯的同意或反对关系,不是简单的问答,也不完全等同于“讨论”。因为单纯的同意或反对关系只是一种判断,而问和答的目标是单一化的,是向着被给予的一个目标前进的,“讨论”则是大家一起谈话的一种方式,在讨论中,目标本身是多元化的,它有自身的一套规则,有一种确定的研讨主题。虽然讨论在教育中有很大的作用,但它决不能取代对话。对话,作为一种意识所换来的应是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作为一种教育培养是学生独立的人格意识,作为一项原则激发的是学生创造性发展的素质,作为一种精神体验强调的是学生已有经验、正进行经验和可能最终成为学生自身一部分的经验在教学上的重要价值。对话不是一种专门的科目,而是一种渗透于一切教学项目中的最基本和最持久的训练,是师生基于相互尊重、信任和平等的立场,通过言谈和倾听而进行双向沟通、共同学习的方式。对话的本质在于在自我中发现他人和在他人中发现自己。它的最大阻力是自我的丧失,其典型表现一是以权威的见解代替自己的发现,二是以表演性的自我代替真正的自我。

  因此,在真正的对话中,学习是双向的(相互的),而不是权威的或由上而下主宰的。对学习者而言,教师的作用不再那样至高无上。学习者不仅有机会说,而且共同决定着对话的形式和内容。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进行自由的、开放的对话突破了一人独白、他人独听的僵化局面。由于学生身心得到彻底解放,其学习就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对话式的积极参与,只有把思考和行动结合起来,才能提出真正重要的问题和提供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衡量一个人所受教育高低的标准,不再总而言之看其掌握知识的多少。如果只掌握一套死板的知识,而不知道知识是怎样得来的,不知道怎样应用,即使得到了完整健全的教育,也不算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应该既知道事物是“什么样子”,又知道它何以是这个样子;既拥有关于事物的真理,又拥有一套如何发现真理的真理。“对话”则是发现真理的重要途径。这就是说,只有具有关于对话意识的特殊知识的人,才是符合新时代发展趋势的人;而只有获得这种知识和人才的教育,才是完整和健全的教育。可以说,对话教育在本质上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既把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而不单单是大脑的'载体进行培养的;它通过对话,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尊重”,并使学生学会自尊、自信、善于合作、乐于助人、独立自主和坚韧不拔。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理想的教育,对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而言,这也是一种教育的理想,我们有必要批判性地接受并加以发扬光大。

  当然,西方教育界倡导的“对话”理念所能带来的积极意义必须通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我国的教育能否从中得到收益,关键在于:

  在我们现今的教育中,必须具有对教育、教学方式本身的自我变革的决心。因为在师生关系中,站在优势一方的教师虽然也说“对话”,但若没有相当的自觉意识的话,就不会得到作为“弱者”的学生的信赖。得不到学生信赖,也无法产生真正的对话。因此,我们必须在师生之间树立强烈的对话意识,其前提条件则是必须消除教师或学生中心意识。这就是说,一个有对话意识的人所进行的对话,决不是要消灭一切与我不一致的人的意识,更不能因为别人同我不一致,就要千方百计地取消这种不一致。对话意识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的不一致乃是这个多样性世界的自然,一切与我们不一致的人和观点不仅都有权利存在,而且很可能对我们自己的发展有利,因为同那些与我们不一致的人或物对话,可以生成新东西,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没有对话意识,即使使用了纯熟而优美的语言,在谈话中有问答形式,问答中花样百出,那也只是机械的问答——没有对话意识的问答,绝非真正的对话;有了平等的对话意识,有了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相互关生和共存的愿望,即使不用问答形式,也能造成一种丰富的对话。

  强调对话在教学中的意义暗含着对平等、民主的人际关系和个体开放心态的倡导,以及尊重差异和鼓励独特性、崇尚个性和主体性。这些正是有效的、高质量对话的前提。同时它也内含着教师必须更新教学观念的要求,即对教师而言,上课是对话,是交往,而不单纯是劳作;是艺术创造,而不是教授;是探索真理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展示结论。因为,对话是交往在教学中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对话而发现自我和探索真理。因此,对话教育要求教师和学生同演课堂的主角,教师更多的是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学生则要敢碰书本上说的、教师讲的,敢于怀疑。这无疑又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学生有了一定的对话压力感,学生在拥有发挥个人才智的机会和空间的同时,对话的压力感又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地涉猎知识,独立地思考问题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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