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事宜通知

时间:2022-12-09 05:19:31 毕业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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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

  2008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09年1月1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市场)。

  4、毕业登记时系待业人员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到咨询窗口领取“就业协议书”

  5、未通过省自考办、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于平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二楼咨询窗口领取。(双休日不办理)

  杭州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教育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一项高等教育基本制度。欢迎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考对象:凡我国公民不受地区、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的限制均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

  1、2009年1月份自学考试增考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2月7日

  2、2009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2009年2月28日(新考生12月1日至7日现场确认。12月7日以后报考的新生,2009年3月1日至3日现场确认)

  三、报名手续:1、报考1月份增考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增考不接纳新考生)。2、报考4月份考试的新考生先在网上注册,选择报考专业及地区,同时进行课程报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到选定的区县自考办现场确认,采集人像,办理准考证。3、报考4月考试的老考生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

  注:网上支付通过银联网平台进行,请考生网报前开通银联卡网上支付功能。

  四、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现场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

  五、委托开考专业:经济学(本)、调查与分析(本)、计算机网络(本)、工业工程(本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公安管理(专、本科)、监所管理(专、本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本科)、交通运输(专)、机车车辆(专)。由系统组织报名,暂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可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或就近在各区县自考办查询。

  六、毕业生办理:申请毕业的考生,首先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经初审后现场办理,申办时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七、报名期间(12月1日至7日)区县自考办同时办理: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2、课程免考、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3、购买预订教材。

  八、单科合格证书领取地点:12月10日前,中山南路388号二楼,12月10日后,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

  九、市考办教材服务部常年供应教材,地址: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电话:52257048。

  附件:报名地点

  南京市自考办

  江南大学主考:动画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且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05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达425分,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05年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动画设计专业学位课程:

  剧本写作、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含实践)

  五、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惠河路170号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六、注意事项

  ⒈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1)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本规定从2007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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