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政策法规科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18-07-26 19:43:23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交通局政策法规科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法治交通”新常态,逐步推进科室业务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计划。

交通局政策法规科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力量和保障作用,以“法治交通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顺应时代,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依法治交新局面。

  二、具体工作

  (一)法制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要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装、基层执法场所形象等统一建设工作;二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执法证件发放和年审关,对退休、调离执法部门和长期脱岗执法人员进行证件清理,对新调入执法队伍的人员,在发证前要进行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放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三要做好综合执法改革的准备工作,对全系统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包括执法人员的数量、年龄、受教育情况、培训考核情况、从事执法工作时间等。

  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要按照省市法制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纠风工作,积极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面系统的考核各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通报不规范执法案例,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二要完善抽考、案卷评查等工作,经常组织运政、路政部门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规范路上执法行为,消除乱罚款行为。三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重点落实新法规宣传贯彻、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督促落实责任制内容,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交通运输部年度执法评议考核。

  3、稳步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

  一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及评估评价等制度,逐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力落地;二要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避免出现不利经济发展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

  4、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

  一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氛围;二要积极开展以宪法为龙头,通用法律和行业专业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法的培训,结合各类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行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应用型的专题研究,通过显性的法制培训和隐形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学法从被动向主动、从短期向长期、从动态化到常态化的质的转变;三要按照市里要求,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查漏补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得到全面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5、认真查处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各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宣传监督,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同时,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着力抓好风险评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实现风险评估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要做好重大决策实施前的摸底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关键环节、矛盾易发区等重要领域进行排查,充分考虑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三要加大公共安全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及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四要坚持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纠纷,运用法治手段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交通行业和谐稳定。

  2、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落实综治责任制

  一要切实加强综治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结合单位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二要推进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具体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形成条块结合,专兼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信访工作

  1、依法治访,增强群众意识

  一要做好事前预防,加大法律宣传,使群众在遇到难题时懂得如何诉诸法律来维权;二要做好事中引导,对于涉法涉诉案件,应根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到有关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三要做好事后总结,善于归纳依法治访的经验,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老百姓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以解决。

  2、严循信访程序,理清属事责任

  一要严格遵循信访三级处理程序,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二级复查工作,对直接来局提出诉求的信访人进行详细登记;二要理清属事责任,根据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联系相关的属事单位进行解答和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二、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论证审批、安全条件分析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应急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执法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四、监管执法计划

  监管执法工作日的确定:我局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13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第8条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从事行政执法人数不低于在册人数的80%,即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为10人。

  现场监督检查执法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50×10-428-496=1576。

  说明: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天,安全生产监察人数=本机关在册人数×80%=13×80%=10人。

  1、其它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28个工作日)

  按照2012至2014年平均情况统计,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安排20个工作日。

  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排20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标准化审查验收,安排20个工作日。

  ④有关报告、制度、预案、安全措施的备案,安排4名工作人员,每月每人1天,共1×12×4=48个工作日。

  ⑤协助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考核培训等,安排3名工作人员,每人每季度3天,共3×4×3=36个工作日。

  ⑥参与县人民政府和市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4次,每次3天,安排3名工作人员,共3×3×4=36个工作日。

  ⑦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信息报送、文件转发等,听证复议10个工作日,统计分析10个工作日,信息报送10个工作日,文件转发20个工作日,共安排50个工作日。

  ⑧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安排30个工作日。

  ⑨开展机动执法,安排4人,每人每月1天,安排48个工作日。

  ⑩完成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每人每月1天,安排1×12×10 =120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96个工作日)

  按照2012至2014年平均情况统计,以下5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机关值班,每月每人值班1个工作日,安排1×12×10=120个工作日。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140个工作日。

  ③病、事假,每人每年2天,安排2×10=20个工作日。

  ④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督促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排4人,每人每月2天,共2×12×4=96个工作日。

  ⑤参加党群活动。每月每人1天,安排1×12×10=120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576个工作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至少覆盖2次;综合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覆盖2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抽查20家。具体安排如下:

  ①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日(60个工作日);

  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日(478个工作日);

  ③直管行业上级临时要求及专项整治检查等(60个工作日);

  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⑤机械、建材、纺织等一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日(272个工作日);

  ⑥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58个工作日);

  ⑦重点时段的检查(208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局机关各科室、监察的大队在行政执法时,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液氨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拟定方案,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监察的大队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各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各科室要加强行政执法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九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20XX年将以巩固、完善和提高“示范司法所市”建设为主线。坚持法治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党建、抓纪律作风、抓创新突破、抓优质服务,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五个”意识

  1、强化政治意识,抓党建工作,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的一致。

  2、强化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3、强化担当意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造更多富有创新性、特色性的工作亮点。

  4、强化落地意识,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分解工任务,落实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把每项工作的部署都落到实处。

  5、强化从严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按照“三严三实”和“五个过硬”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强化执行力。着眼于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采取“四抓”,即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班子,强化核心作用。着力强化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处理、解决问题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觉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分管工作,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的维护好班子集体形象。二是抓队伍,凝聚整体力量。注重发挥局领导和中层骨干的表率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局领导和中层骨干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属不做的,局领导和中层骨干坚决不做。领导要带头讲政治、树正气,带头搞团结、守纪律,带头强素质、求突破。时时处处为下属做出表率。三是抓教育,增强全局观念。注重加强干部的政治学习,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放在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上,要把政治学习作为提高全体政治思想政治水平的关键环节,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四是抓建制,提高工作效能。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等,规范队伍的行为,改进队伍的纪律作风。

  二、围绕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1、创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三个基地,今年我们将在卡伦镇、其塔木镇和九台城区建立3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基地,这3个基地要集监管、服务、劳动、培训、安置、帮扶于一体,使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心理矫治、公益劳动等工作便于展开、便于落实,防止脱矫漏矫,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为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社会、融入社会提供自我改造场所。力争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此项工作6月底完成。

  2、创新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围绕“一个目标,两个加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即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实现安置帮教向社会化、市场化转变的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社局协调配合,举办2期刑满释放人员技能培训班,上下半年各1期,把培训出的技术人员向彩虹基地输送送。,力争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3、规范社区戒毒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工作各项制度,提高社区戒毒工作质量。将九台境内的社区戒毒人员集中到社区戒毒康复基地进行戒毒的工作,第二季度要完成50%,第三季度要完成75%,第四季度要完成95%。

  4、律师积极为政府当参谋助手,深入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律师要进信访大厅,为群众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

  三、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纠纷化解水平

  按照“四化”(调解组织正规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工作机制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要求,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水平。

  1、建立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健全“六项”制度,即联系会议制度、排查制度、联合调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设工作第二季度内完成。

  2、加强教育宣传,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信息采集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纠纷。健全情报预警、,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预警、防控动态化、常态化。

  3、打造5个人民调解文化大院,丰富人民调解内涵。从伦理道德、传统习俗中,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人民调解文化品牌。

  4、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今年第三季度,要依托各司法所举办18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全市1991名人民调解员分片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力争使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四、围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结合实际,要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

  2、与区委党校联合,在干部培训中增设法制课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以领导干部结合实际讲法、接受监督守法、以身作则用法、改进方式考法,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推动落实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争取市委宣传部的支持配合,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重点走进福星、福林等社区,围绕加强社会管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个别群众私搭乱建,抢栽抢种、破坏环境,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组织4次法律进社区(村屯)宣传活动,每季度1次。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与城市建设、土地征收、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5、组织政法宣讲团进学校讲4次法制课。每季度1次。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抓好《国旗法》、《国徽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在校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利用文化大院这支宣传队进村屯12次,抓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发挥"村村通大喇叭"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作用,重点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办好“法政时空”电视栏目和“姚律师信息”报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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