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时间:2022-04-16 05:06:37 招生计划 我要投稿

精选招生计划4篇

招生计划 篇1

  中国人民大学日前公布“校长直通车计划”和“圆梦计划”招生方案,不仅均扩大招生规模,还增加笔试环节。

精选招生计划4篇

  根据该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校长直通车计划”计划招生150人,比去年增加30人。该计划主要招收各地区拔尖中学中对中国人民大学特色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性成果和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圆梦计划”计划招生80人,比去年增加30人。该计划主要招收在县(县级市)及以下地区中学就读,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某方面培养潜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招收农村户籍学生为主。

  依据人大的规定,今年申请两项计划的成绩门槛为平时成绩应排在中学前5%。与往年无需笔试不同,今年两项计划设置了初试环节,通过初选的考生还将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语文和数学,或物理和数学,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两项计划的初试定于3月中旬进行。

  人大将根据各地区中学考入该校的学生数量、质量及中学教学情况确定可推荐学生参加“校长直通车计划”的中学名单。2月11日前,相关中学可向人大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源情况、近几年学生升入大学情况、办学特色、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申请理由、获奖情况等。

  新闻追问

  追问一:人大暂停自主招生,为何还有自招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郑水泉表示,中央第十巡视组在人大并未发现“圆梦计划”和“校长直通车计划”存在问题,这两个计划几年来社会反响也比较好,运行比较规范,因此决定继续进行招生。

  据他介绍,今年,因为普通类自主招生计划停招,为了给考生更多机会,“校长直通车计划”名额有所增多,同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的招生倾斜力度,“圆梦计划”也扩大了招生人数。

  郑水泉透露,今年,人大在招生信息方面将加大公示力度,增强招生透明度。近期公示的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的考生信息中,除姓名、性别、省份、学校外,还增加每位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享受的.文化成绩优惠政策。

  “校长直通车计划”和“圆梦计划”,人大也将在本科生招生网公示获得推荐资格中学名单和预录资格生名单,同时要求所在中学也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追问二:自主招生集中在开学后,是否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几年前,自主招生考试大多在元旦后开始。教育部曾发文规定,联考必须在春节全国放假日之后举行,不能影响中学的教学秩序。

  2月中旬,全国各地中学陆续开学,“华约”、“北约”、“卓越联盟”的联考均在3月1日举行,而人民大学两项计划的初试定在3月中旬。各名校虽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春节后举行联考,但扎堆开学后,是否也会影响高中的正常教学秩序?

  去年,在“北约”联考现场,有考生曾告诉记者,自主招生和高考题型不一样,这让大家很矛盾,有的同学为了准备自主招生考试,上课根本无暇听课。一些来自偏远地区的考生,为了参加考试,还要来回奔波,耽误上课。

  “考试无论安排在春节前还是春节后,对学生都会有影响。”研究高考多年的民间高考专家晨雾认为,想要消除影响,不妨取消自主招生笔试,将面试放到高考之后,录取时参考高考成绩和面试表现。实际上,该做法在国内已有先例,20xx年,东北大学在辽宁的自主招生就以这种方式进行。

招生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为中心,实行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注重幼儿素质的培养及智能的开发,办有多种特色教育模式。开设的'语言、英语、珠脑算、美术、音乐、舞蹈等课程。

  二、我们的培养目标是: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培养儿童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与人相处、合作、互助的良好品德。

  3、发展幼儿智能,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三、招生原则:统一报名、统筹安排录取

  四、招生对象

  1、具有当地地区的户口、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幼儿。

  2、大班:招收5---6岁

  中班:招收4---5岁

  小班:招收3---4岁

  五、招生时间:4月-5月

  六、招生要求

  入园前,家长首先要带幼儿到幼儿园报名、登记;决定入园时,请家长带幼儿到我园指定医院进行体验,然后带体验结果及儿童预防接种卡片,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来园报到并办理入园手续。

招生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xx市学前教育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xx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xx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全市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约10.2万人。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各区市5月12日(星期五)通过教育(体)局网站发布本行政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招生信息;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安排在6月19日(星期一)至7月1日(星期六)。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2.报名录取方式。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的报名方式,市内三区原则上采取网上报名。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幼儿园报到。

  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要科学制定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宣传以及报名、录取等工作。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资源供给,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各区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区市,在充分考虑当地入园需求、幼儿园总量布局等因素基础上,积极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

  (三)加强招生行为监管。各区市要严格审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严肃查处违规、虚假招生宣传行为。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特教学校要加快设立学前特教班。各区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要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区市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和媒体联系,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招生计划 篇4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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