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

时间:2023-03-11 08:22:0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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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8年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志存高远、严谨笃学、奋发进取、甘于奉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使xx教育在xx新一轮教育发展中走在前列,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在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出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集体幼儿园、系统幼儿园)、直属单位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本区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名额分配: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的分配,按各单位上年末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总数的5%确定,集体幼儿园、系统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名额另定。(名额分配见附件)

  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为20名(其中校级领导2名),各单位参照区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可推荐一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到区参加评选。

  3、各单位应积极推荐教学第一线且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区级先进中,领导和行政人员受奖的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政治、业务素质较强,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其受奖比例要达到25%以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原则上推荐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区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任务饱满,教育水平较高,教育效果较好,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

  所有教师人选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推荐的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必须在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中产生,并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推荐办法:

  1、各单位必须认真进行宣传,讲清评选目的、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把评选工作作为提高教师师德和业务素质的重要过程。

  2、评选工作应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公开评选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将评选的条件和办法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发动群众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评选推荐名单要在本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单位)教职工人数的80%,多数赞成方可上报,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民意测评等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3、要特别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对从事有偿家教,有违反师德的教师一律不得推荐。

  4、评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填写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和名册各一份(其中名册还需交电子稿)。推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单位,由单位将其先进事迹材料和民意测评情况上报区教育局评审确定后,另行发放表格填写。

  5、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表格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等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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