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工作总结t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6 18:59: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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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工作总结t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们按照《xx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党办[2017]号)和《xx市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改办发〔2017〕号)文件要求,结合常委会议纪要([2017]号)精神,在外出考察借鉴外省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各县区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农村改革工作总结t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改革各项基础性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历时近五年时间的艰辛努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转入了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阶段,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据统计,全市二轮承包耕地总面积369.94万亩,实际确权面积494.86万亩、地块218.98万块,涉及四县一区831个行政村24.88万农户,覆盖面为100%,截至目前颁证24.46万本,颁证率达到98.32%。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各县(区)依托土地确权设备、数据资料和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纸质档案整理和数据汇交工作,建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了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5]44号)精神,起草了《xx市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使全市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做到有章可循。截止目前,全市耕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80.94万亩,涉及农户8.78万户,分别占农村耕地总面积和总户数的16.3%和35%。签订流转合同6.72万份,签订合同流转面积66.37万亩。流转方式以出租为主,面积63.7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2.0%。流转去向以农户、合作社和企业为主,其中流转入农户面积37.15万亩、流转入合作社和企业的面积31.21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45.9%和38.6%。

  (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全部建成。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指导各县(区)建成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交易中心设置“交易咨询”、“土地流转申请受理”、“农村林权申请受理”、“实物资产申请受理”、“土地银行”、“权证管理”、“抵押登记”等业务办理窗口,积极开展流转信息、政策咨询、价值评估、产权鉴定、抵押融资等多项服务,形成了土地流转有型市场,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专业化服务。原州区、隆德县起草了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和黄河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抵押贷款协调事宜。彭阳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已经全面展开,全年共开展抵押贷款625笔2966万元(原州区1户5万元,隆德82户500万,泾源371户1855万,彭阳171户606万)。

  2、继续深化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按照区、市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村改革实际,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方式,制定出台了《xx市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固改办发〔2017〕1号)。2017年,在总结上年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在四县一区2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各县区先后都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意见、交易管理办法、产权抵押贷款方案及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严格规定了改革试点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22个改革试点全部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其运行方式主要是合作社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入股范围上,积极鼓励农户入股、争取村集体组织入股、允许合作社和公司企业等经营主体入股,扩大了股份合作范围;在入股形式上,主要采取土地和资金两种形式入股,具体表现为农户土地入股为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公司企业以资金入股为主;在股金量化上,土地入股以每亩为一股,每股股金量化标准根据土地肥力状况每亩以60—500元不等折价量化每股股额,资金入股每股金额大部分合作社参照每亩土地折价计算,即每亩土地的折价金额对应设置资金每股股额;在股权设置上,依据每股设置方式和股金量化标准,把不同入股对象和不同入股形式全部汇总设置总股权数,折价计算股本金额;在经营方式上,大部分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公司或企业统一经营,个别合作社采取“内股外租”的形式经营,即合作社将入股土地租赁给其他经营主体进行经营(如隆德县沙塘镇许川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租赁给8家经营主体进行中药材基地建设,其中参与的农业企业2家、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2家,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即经营主体无论其效益如何,保底收益必须兑现给以土地入股的农户,其次再根据当年盈余情况,按照《章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后(一般“三金”提取比例为当年盈余的25%),剩余的按成员土地股份和资金股份份额进行二次浮动分红。另外,为调动入股农户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他们现金收入,对于以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优先在合作社打工,且按照劳动力市场价支付工资,形成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打工收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增加入股农户收入的常态化机制。实践证明,深化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三个转变,不仅是对农业经营组织方式的创新,而且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有效农民增加收入发挥着积极作用。

  3、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投改股)改革。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精神,借鉴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成功经验,围绕可经营性资本、承接经营主体、股份联结机制等基本要素,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积极探索我市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今年在全市四县一区确定了10行政村(官厅镇大堡村;硝河乡关庄村;联财镇联合村、沙塘镇光联村、奠安乡景林村、好水乡红星村、凤岭乡冯碑村;六盘山镇周沟村、大湾乡何堡村;红河镇红河村)开展试点。各县(区)都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即:一是清产核资;二是界定本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三是股权量化;四是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创立大会,发放股权证书;五是制定收益分配办法。由于全市村集体大部分都属于空壳村,没有收入来源。改革的重点就是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这个“牛鼻子”,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实施财政支农资金,进行股权设置、量化和村民资格界定。从改革的情况来看,目前全市10个试点村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基本上年底都有分红。如:联财镇联合村注册成立了“隆德县联财镇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区财政扶持资金、集体积累资金和农户土地三方资产纳入“投改股”范围,设置了集体股、成员股和企业股三种持股方式,股份比例确定为2:7:1。股本设置资金股500元为1股,土地股每亩为1股(入股土地384亩,土地流转费500元/亩)。股权来源分别是自治区财政注入该村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90万元、村集体积累资金30万元68户土地入股折资19.2万元,股权总量共计4784股,股本总额为239.2万元。其中:集体880股、合作社440股和村集体组织成员含土地3464股(对成员股进行二次量化,即90%量化村集体全体成员3118股,10%量化建档立卡户346股,每个集体成员和扶贫户成员分别持股1.45个和2.12个,贫困户成员比其他户成员多0.67个),以量化的股份作为年终分红依据。合作社在具体经营上,采取“内股外租”的形式,分别由“隆德县民安农产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隆德县毛家沟农家乐”承包经营,并根据当年盈余情况提取20%公益金公积金、20%风险保障金后,剩余的60%全部用于村集体和集体经济成员分红,实现了集体和成员享有收益分配权,贫困户取得了二次收益。

  4、积极开展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为了确保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年初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进行实地调研,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宁愿把自己的承包地无偿让亲戚朋友或邻居耕种,也不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补偿怎么办,资金从哪里来?为了打消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收益无法保障的后顾之忧,2017年3月我们在原州区寨科乡蔡川村开展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明确向退地农户宣讲,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的是自愿、有偿退出,收益有保障。具体做法是:在试点村建立了土地收储中心,与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签订了退出协议,按每亩每年6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了8年退地农户收储资金,使退地农户吃上了“定心丸”(已申请原州区财政局,按退出承包地剩余年限8年计算,每亩每年60元的标准,建立1000亩共计48万元的收储基金)。农户退出的承包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统一经营,2017年收储土地1000亩,由蔡川村统一经营,种植青储玉米500亩,种植小杂粮500亩,青储玉米每亩收入达到了500元,小杂粮亩收入达到了300元。

  (三)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1、抓培育发展。一是抓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今年新培育发展合作组织100个,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718个(专业合作社1683个,专业协会35个),其中种植业426个、畜牧业804个、林业353个、服务业62个、渔业8个、其它30个,合作组织成员总数达到5660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28383户。二是抓家庭农场培育发展。今年,按照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林业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起点标准》(宁农经发[2013]313号),新培育发展家庭农场30个,目前全市家庭农场达到370个,其中种植业180个、畜牧业149个、种养结合35个、其他6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76535亩(其中流转经营面积66987亩),种植农场以粮食、苗木、苜蓿、玉米、药材、蔬菜为主(其中从事粮食产业经营的家庭农场95个)养殖农场以牛、羊、猪养殖为主。三是抓专业大户培育发展。鼓励、引导、动员有能力、会技术、善经营、懂管理的农民紧紧围绕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带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农业现代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团队。今年,新培育发展种养业专业大户200家,目前全市种养业专业大户发展到1200家。

  2、抓规范提升。一是在合作组织规范建设上,重点围绕品牌建设、农超对接、产地认证、绿色认定以及示范社评选等,狠抓合作社规范提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先后注册合作社商标70个、农产品质量认证72个(其中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62个、有地理标志产品5个、绿色食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19个;先后评选出国家级示范社39个、自治区级示范社84个、市级示范社215个、县级示范社346个;产品进入超市的合作社达28个,销售量达到251.89万公斤,销售额1461.62万元;进入农贸市场的合作社18个,销售量达到913.51万公斤,销售额2672.62万元;进入流通企业的合作社8个,销售量达到80.5万公斤,销售额278.18万元。二是在家庭农场规范发展上,按照“先抓试点、培育典型、示范推广、以点带面”的思路,会同财政、工商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从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今年评选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个,截止目前全市有区级示范场25家、市级示范场80家、县级示范场102家。

  3、抓素质培训。深入实施xx市农村“两个带头人”工程和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制定了《2017年全市休闲观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方案》(固农经发[2017]4号),围绕休闲、观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念、品牌建设、法律政策、规范化建设、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先后组织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33人前往农业部确定的“三农”培训基地成都郫县友爱镇农科村参加农业部相关专家举办的美丽乡村、休闲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同时,结合区农经站《关于选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通知》(宁农经发[2017]19号)精神,下发了《关于选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通知》(固农经发[2017]6号),确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93人,分六期分别参加农业部在北京韩村河村、甘肃前进村、陕西东韩村、宁夏新坪村举办的培训班。通过培训,拓宽了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的视野,极大的提高了他们经营管理水平,为加快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经过近两年时间,通过上下协作共同努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在我市落地生根,而且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市起步较晚,尚处于试点阶段,问题和困难依然很多、很大,主要表现为:一是乡镇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还没有引起乡镇的足够重视,大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概念模糊,改革的内容和重点不甚了解,对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更谈不上如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在村,改革的受益者和原动力是具有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村民,但村“两委”班子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工作推诿扯皮、怨天尤人、唯钱是从;二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市今年试点,由于认识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绝大一分部分村民对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股份制经营分红存在质疑和观望心态,不相信能通过集体产权改革经营性收入中分到红利,尤其是对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漠不关心;三是在改革过程中,新型经营主体和带头人很难选,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带头人没有集体观念,没有大公无私的精神,在股权量化过程中考虑如果没有利益获得,就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不愿意趟这个洪水。因此,在条件较好的村进行改革,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勉强参与,共同推进,在基础条件不好的村,此项工作无论是村集体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不愿意参与;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窄、门槛高,贷款程序复杂,一方面要有足够的资产抵押,另一方面要有财政发工资的人员担保,并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作为合作社社员,单独要从金融部门贷款发展农业产业,没有抵押物想要带到款是很困难的。这些问的存在,严重的制约着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8年工作重点

  (一)全面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行。5个县(区)已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市场)要全面启动,开展服务,规范运行。乡镇也要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专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农村产权交易申请报名和资料初审;村级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负责村庄产权交易信息的汇总、提报、公示等服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信息发布、交易咨询、土地流转申请受理、农村林权申请受理、实物资产申请受理、土地银行、权证管理、抵押登记等服务。

  (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改革。在总结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面。按照农村“两个带头人”工程培训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引领作用,通过乡土人才带动、职业农民培训、招商引资、能人返乡创业等多种途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选准可经营的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三)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投改股)覆盖面。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利益共享、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八个步骤推进“三变”改革。一是把村集体和具有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村民各类资产通过清产核资,折股量化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成员享有股份权利,实现资源变股权。二是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实现资金变股金。三是农民以自有耕地、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资金(物)、技术等,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实现农民变股民。四是以参股经营、控股经营、独立经营等形式,建立“经营主体+村集体+基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或“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在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民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联结机制,有效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无钱办事”的难题。

  (四)扩大农村产权确权颁证范围。按照《关于自治区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农(经)发[2016]10号)要求,认真总结各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功经验,对“四荒”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要要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五)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列入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之一,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范围,财政专门应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扶持资金,对发展规范、经济效益明显、带动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通过项目带动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通过乡土人才带动、职业农民培训、招商引资、能人返乡创业等多种途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注重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能力、有担当、有大局意识、有奉献精神的经营主体负责人,夯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力基础。三是依托xx六盘山农业投资集团,提供贷款担保资金支持,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融资难的问题。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在产业扶持政策、金融担保贷款、农业保险防控等方面给予倾斜,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扶持,全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增强示范引领功能和市场竞争力,以广大农户看的见、摸得着的实际效应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无人管事”的难题。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成立县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乡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乡镇主导、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合力。二是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无本办事”的难题。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自治区财政注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盘活农村“三资”,挖掘集体经济发展内部潜力。要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明晰产权,把可经营性资源、资产作为集体股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集体变股东”,实行村企联建,按股分红,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具体实践中,可采取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财产,通过维修改造,采取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进行异地置业(如购买门面房)取得经营收入;对荒地、水域、滩涂、部分林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收归村集体,村集体作为发包方,实行股份制经营等。三是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无业成事”的难题。鼓励和引导各村大胆创新,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实现农业、扶贫、改革、旅游“四位一体”无缝对接,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多种经营。在经营方式上,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股份合作、投资收益、服务创收、自主经营等经营模式,建立村集体、农户与经营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的有效形式。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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