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实验初中中层干部助理竞聘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3 16:35:4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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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实验初中中层干部助理竞聘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并报教育局同意,决定在校内实施竞聘部分中层干部助理岗位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江都区实验初中中层干部助理竞聘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调整、重组,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国斌

  组 员:张 建、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刘小平、严秋明、

  姚爱萍

  三、岗位设置

  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2人;

  教 导 处:主任助理1人;

  总 务 处:主任助理1人。

  四、竞聘范围

  我校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教师。

  五、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群众信任度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或具备江都区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

  6.竞聘者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业绩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六、聘任程序

  1.制定并公布方案(7月27日)

  2.公开报名(7月27日---7月28日)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学校举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聘。

  3.资格审查。(7月28日---7月29日)

  按竞聘上岗的条件,竞聘领导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

  4.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7月29日上午)

  (1)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

  (2)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测评。

  (4)最终结果按全体教职工测评得票比率与竞聘领导小组测评得票比率各取50%的方式确定。

  5.组织考察。(7月30日)

  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6.聘任备案。(8月1日)

  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七、职位管理

  1.中层干部助理聘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届满后,由学校具报告教育局人事科申请考察批复。

  2.中层干部助理实行免职制度,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明显不适应岗位需要,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3.中层干部助理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的,在免去职务的同时,不享受岗位津贴。

  4.在机构重组和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助理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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