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活动方案

时间:2021-12-16 08:40:5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清明节活动方案3篇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 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 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盟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x兼传真)

  联系人:欧 x 139xx2(4月4日-4月6日)

  何 x x 1x(4月4日)

  纪 x x 1x(4月5日)

  阿 x x 18x(4月6日)

  电子邮箱 xx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2

  清明节来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推动“我们的节日”活动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清明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营造文明、进步、和谐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

  市文明办在台安少帅陵开展全市性纪念活动。各单位要在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空一师荣誉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军分区、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2、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出“文明清明在鞍山”倡议书,倡导文化祭祀、人文祭祀。对经营祭奠用品的日杂店、花圈店进行检查,倡导文明祭祀,不乱经营、不乱焚烧纸扎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倡导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设置集中焚烧点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在鞍山文明网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扫活动,开设专题、组织“天堂寄语”互动,开展网上鞠躬、献花、留言等网上祭奠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3、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组织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的效果。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团市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4、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中小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制作播出《中华长歌行》鞍山篇。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局、鞍山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开发区

  5、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文明清明在鞍山”,全市青年志愿者、帮扶空巢老人志愿者、医疗志愿者、慈善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人员要深入社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在街头、社区、公墓外、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卫生局、红十字会、市科协、市总工会、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要深度宣传

  市直新闻、网络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的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展示传统文化魅力,营造浓厚的民俗节日氛围。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各类节日活动请及时向鞍山广播电视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辽沈晚报(鞍山版)等媒体提供报道线索,也可同时向鞍山文明网投稿。

  3、要加强协调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是“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文明清明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活动与群众的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为市民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和引导群众过好“我们的节日·清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以文字信息、图片报道、视频资料等形式,于4月18日前上报市文明办。

清明节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我校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我校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xx

  2.实施小组

  组长: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四、参加对象

  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4月

  六、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20xx年12月26日早上课间操

  横幅: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新昆小学起跑仪式

  (二)宣传工作

  1. 校长对冬季长跑活动进行倡议演讲。

  2. 各班主任利用两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三)活动记录

  1. 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2. 班级体育委员及小组长负责记录统计

  3. 月底上交体育组备案

  七、实施方法

  1、通过学校宣传办,要对全校师生宣传冬季长跑活动的意义,使我校全体师生都能以高昂的激情投身到本次活动中来。

  2、按照教育局的布局,根据学生身体素质和设施状况,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标准,在校园内集中跑完当天预定的里程,并作为本学期末体育测试成绩进行考核。

  3、学校的大课间活动时间将全部用在长跑活动中,并以各班为单位,利用早上大课间及体育课努力完成班级规定的里程。

  4、各年级各班同学可通过我校制定的线路示意图,在规定的里程中努力跑完自己的路程。

  八、活动安排

  1、冬季长跑活动从12月20日开始到20xx年4月结束,并将长跑路线设定为象征路线。我校依据自有条件,利用早操时间集中全校师生集体进行长跑。以各班三列纵队作为一个方阵,各班正、副班主任前后组织跟随。低段年级绕篮球场里圈跑,中段年级绕操场外圈跑步,。

  2、组织学生利于课间操和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各班学生必须绕学校田径场跑两圈作为热身运动。

  3、积极开展好我校冬季长跑比赛活动,让学生以饱满的激情,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投身到“阳光体育运动”中来,使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好事能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4、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高段1000米,中段800米,低段500米,基数可以根据开展活动的时间和成果递增。学校各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九、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学校要求各年级组、各班级要对这次的“阳光体育”长跑活动高度重视,由红领巾监督岗来负责检查(跟班监督),班级要指派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2、学校体育组全体教师要抓好课间操和体育课的长跑活动组织工作,按年级、班级分工到人,定期监督各班完成情况的记录检查工作。

  3、 各班冬季长跑活动情况也将纳入各年级流动红旗的评比活动及班主任工作考评。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既要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又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不仅保障设施到位,而且组织教育到位。

  十、长跑注意事项

  1、注重安全教育和体育卫生教育,各班学生在长跑前应整队并进行热身活动,然后听老师发令全体学生开始跑步。

  2、在跑步过程中,严禁班级之间进行超越。

  3、班级之间应间隔有一定的距离,学生严禁说话、打闹,推、挤、撞等现象发生。

  4、在跑步过程中每个学生应听从教师或体育委员的口令指挥,要求队伍整齐,步调一致。

  5、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调查,对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参加长跑的学生,班主任应做好工作,并安排好该学生的活动。

  6、雨雪天气等暂停。

  各班级要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工作,体育组要加强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严禁学生在校园外道路上长跑,对经证明患有心血管疾病和肢残及不适合参加长跑活动的学生实行免跑,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十一、评选与表彰

  到20xx年5月,学校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班级和教师和学生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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