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

时间:2017-05-04 15:34:53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

  高考改革的公平性是一个焦点话题,它既反映了民众对公平的关切与期盼,又是历史与现实对高考改革提出的合理要求。快来看看吧,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广东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广东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广东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

  异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办法》称,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去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通知,确定广东省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相关工作分三步实施。

  广东异地高考报名方式

  1.《办法》要求,需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准入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3.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名单反馈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

  4.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注: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累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其随迁子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

  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2017

  广东省 2017 年高考报名将于 12 月 1 日正式开始,这也意味着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今年,广东首次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政策,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 201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明年异地高考政策细则。明年想在广东参加高考的外地考生需要同时满足 4 个条件才可获得报考资格。

  高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12 月 1 日至 10 日

  广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 日~10 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 月 1 日~6 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 月 6 日~10 日。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 2017 年 2 月底。

  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交纳报考费。

  随迁子女须在省内中考且有 3 年完整高中学籍

  2016 年,广东正式实行异地高考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2017 年,外地考生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和录取,其社会保险、居住证、住所、学籍 4 个条件均需符合相关规定。

  首先是关于社会保险的计算问题,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每年都有不少考生 “ 卡 ” 在了居住证的问题上,今年政策如何规定呢?办理居住证上,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

  在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上,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在关于 3 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方面,《通知》明确,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省内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 3 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不符条件考生应尽早回原籍报考

  2016 年,是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的首年。据统计,最终 9570 人获准在广东高考,其中,深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有 2487 名,异地高考考生人数全省第一。相关人士认为,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2017 年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人数将会逐渐增多。

  “ 如果条件不符合的异地考生,建议现在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 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往年申请情况看,外省籍考生父母大多在社保及居住证上容易被 “ 卡 ”。“ 例如社保是要求连续 3 年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两项,那么缺少哪一项都不符合。”

  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提醒,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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