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借考最新政策

时间:2022-04-02 02:17:15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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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借考最新政策

  对于高考考生来说,可能对高考借考还是比较陌生,借考是什么意思呢?是怎样的一种政策?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高考借考最新政策

  高考借考最新政策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2016年非深户在深圳高考借考的条件有哪些?以下就是非深户在深圳高考借考的条件,如下:

  1.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户籍在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届高三学生,并符合在我市借考条件的,可在高考报名开始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借考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借考手续,经学校、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深圳借考;

  2.在我市就读高中学校的广东省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3.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有关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如需在我市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我市办理借考。

  问题:随迁子女考生申请在我市参加高考时,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深圳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单位宿舍、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深圳市居住证》,对居住证办理期限的要求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期限为: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在我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问题: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如何报名?

  答:经各有关部门审核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又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办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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