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政策

时间:2022-04-02 09:13:02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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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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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高考政策

  2017年辽宁高考政策

  2017辽宁高考改革方案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省政府网站公布,其中明确辽宁高考(精品课)改革时间和改革主要内容。同时,对中小学、高中及高校的招生录取办法也提出要求。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

  一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课程)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要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作用,同时高校也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试录取有关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积极探索并试点宽进严出的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便于社会成员终身学习。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2016年出台相关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

  三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精品课)、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其中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

  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达到95%;提高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普及程度,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本科院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达到92%,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职业教育:

  地方本科、行业特色等院校转型技术教育

  到2020年,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控制在50所左右。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210所左右。

  优先发展适应辽宁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重点加强服务金融、物流、商务、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相关专业;支持建设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老龄服务以及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到2020年,建成300个对接产业集群省级示范专业群。

  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行业特色高校、新建本科院校和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普通本科院校相关系或专业(集群)向应用技术类型教育转型,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普通本科高校与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合作,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完善5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开展招收初中毕业生“3+4”和招收高中毕业生“2+2”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实施专科起点“2+2”本硕连读专业硕士培养试点。推动各级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融合,在职业院校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

  指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学前三年入园率 77.3% 77.5% 77.7% 77.8% 78%

  义务教育巩固率 97% 97% 97.1% 97.1% 97.1%

  本科院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 91.5% 91.6% 91.7% 91.8% 92%

  高职院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 92.1% 92.2% 92.3% 92.5% 92.6%

  新增劳动力人口受教育年限 14.4年 14.5年 14.6年 14.6年 14.7年

  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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