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招生政策

时间:2022-04-03 09:19:00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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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高考招生政策

  新中国高考政策变迁的历程蕴含了一定的价值倾向,总体上是从政治价值取向到经济价值取向,最终回归到以教育的价值和人的价值为中心的全面价值取向。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江苏2017高考招生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江苏2017高考招生政策

  江苏2017高考招生政策

  变化一: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增加到5个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出,为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风险,有效提升平行志愿投档满足率,提高普通高校招生的满意度,2016年,增加考生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数,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数原为3所的,全部统一设置为5所。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公办本科第2小批,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1小批,高职(专科)第1小批。

  在此之前,我省只有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5个院校,本一、本二、本三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只有3个院校志愿。这意味着,考生在报本科高校时,也能填5个志愿了。

  “院校志愿增加,就相当于增加了进档的机会,减少了滑档的概率,这对考生来说是利好。”我市一位高校招办负责人表示,考生在填5个志愿时应掌握技巧,在遵循“依据科类、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平行志愿的优势,根据高考总分和等级来定位自己的志愿。5所平行院校志愿应保持适当的梯度,比以前3个志愿的梯度可以拉得更开。

  变化二:同分考生投档排序更加细化

  《意见》对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了细化完善,提出从2016年起,在原辅助排序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分与附加分之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辅助排序项: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据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柴小军介绍,以往省教育考试院都是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各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对本批次上线考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考生进档后一旦被退档,就不能再次参加同批次投档,从而落入征求志愿中。”柴小军说,优化细化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后,必然会减少同分进档考生人数,降低考生被退档的风险,这对考生来说,也是有利的。

  变化三:新增乡村教师定向和医学生定向计划

  2016年起,我省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并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

  “这些都是高招政策中新增的内容,从政策层面上鼓励考生报考乡村教师和农村定向医学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员表示,现在大学生就业困难,增加定向计划,不仅可以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还能有效缓解乡村师资力量和农村医务工作者紧缺的现状,从而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和医务工作者的素质。

  变化四: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进一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的要求,2016年起,我省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此项政策调整,其实早已在2015年招生工作意见中公布。往年,我省对少数民族考生一直实行的是地方性加分政策,即报考普通高校加3分投档,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加10分投档。从2016年开始,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变化五: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改变

  在今年年初,我省就公布了艺术类招生办法。今年的主要变化为:一是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二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实行联考,对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省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声乐和器乐分开划线,对于基础好的学生更为有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首次纳入联考,使得学生对学校的选择面更大。”江苏大学一位艺术老师表示,和往年相比,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机会将会增加。

  变化六:优化直招士官投档办法

  《意见》提出,2016年国家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须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精神,为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2016年起,直招士官计划调整到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

  变化七: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调整为两轮

  2016年,我省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继续实行按专业注册录取,注册轮次由三轮调整为两轮。

  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第一轮注册入学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第二轮为8月19日至20日。

  江苏2017高考政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新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三)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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