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励志故事

时间:2022-11-24 22:47:12 励志故事 我要投稿

2017普通人的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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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普通人的励志故事

  普通人的励志故事【热门篇】

  出生在伊朗东北部一个贫困家庭。父亲做苦力,母亲给人家帮佣,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存,所以刚刚出生,她就掉进了苦难里。

  迫于生计,她六岁时随父母移居到非洲的津巴布韦,她在那里入学,和黑皮肤的孩子成为同学和玩伴。她本应该无忧无虑地享受童年时光,但灾难却不期而至。12岁那年,她小学还没有毕业,却突然得了眼疾,她眼里的世界一下子都模糊起来,就连书本上最大的字也看不清楚了。那天,母亲带着她离开校园时,她几次回头,也看不清曾经熟悉的老师和同学,她绝望地痛哭流涕。黑暗的世界里,她每天在地狱般的孤寂与痛苦中苦苦挣扎。为了安慰她的情绪,母亲每天晚上回来,都要给她讲一些外面的见闻。白天,父母都出去做工了,没有人来陪她,为了打发时光,她就把听到的那些见闻编成许多感人的故事。没想到,父母听了她的故事后,竟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16岁时,她的视力渐渐恢复了正常。看着家里的窘境,她主动向父母要求出去做工,赚钱养家。她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电话接线员,每天从早到晚地工作,能赚到买一块黑面包的钱。一块黑面包,她也很满足了,因为这就解决了全家的晚餐问题。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她就因为接错了一个重要电话而被解雇了。于是,她又开始四处寻找工作,最后,她给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做保姆,这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没办法,为了哄他高兴,她就编各种各样的故事讲给他听,直到有一天,孩子的父亲偶然听到了她的故事,这位博览群书的男主人对她说:“你讲的故事很精彩,出自哪本书呢?”她害羞地说是自己编出来的。男主人吃惊地对她说:“一定要把你的故事都记录下来,有一天,你也许会成为作家呢。”这番话,对于16岁的她来说,不过是一句笑话罢了,因为她每天要面对的,还是贫穷的现实生活。

  20岁时,她结婚生子了。她憧憬着,自己的人生之路,从此会铺满灿烂的阳光。但她没想到,婚姻却成了她生命中的一个劫。婚后第三年,那个她认为可以依靠的男人,突然销声匿迹了,他拿走了家里所有的财物,扔下了三个幼子和支离破碎的家。想着茫茫的人生之路,她恐惧,心痛,她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为了排遣苦闷,她又开始提起笔来写被自己称为故事的小说。写小说,成了可以让她逃避现实、排遣痛苦的方式。

  31岁时,她发现自己实在无法养活三个年幼的儿子了。望着骨瘦如柴的孩子,她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开贫困的津巴布韦,到外面的世界寻找生机。她带着孩子离开津巴布韦,经南非开普敦搭乘客轮前往英国。万里飘摇的轮船上,她两手空空,囊空如洗。此时,她的全部家当只是背包中的一部反映非洲生活的小说草稿。

  刚刚下船,问题就来了。没有食物,没有住处,孩子们嗷嗷待哺,她那颗母亲的心如同刀割。她拿着自己唯一的筹码——那部长篇小说的草稿到一些出版社去碰运气,结果,她处处碰壁,受尽白眼和奚落。没有人会相信,一个非洲来的流浪女人会写出可以一读的小说来。但她没有别的路可走,她不敢放弃,因为这是自己和孩子们的唯一机会。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她几乎敲遍了伦敦所有出版社的大门,直到有一家出版社同意以《野草在歌唱》为题出版她的小说。

  包括她自己,任何人也没有想到,这部非洲题材的小说出版后竟吸引了无数读者,整个伦敦出版界在一夜之间都认识了这位带着三个孩子的年轻母亲。

  一部小说的成功,让她看到了人生的希望和生活的方向——继续写故事,写小说。童年以来的苦难与坎坷经历,都成了她创作故事的素材。贫苦的出身,使她对弱者有着天然的亲近与同情;对人性的深切关注,又使她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勤奋写作。结果,她在写作的道路上一发而不可收,结出了累累硕果。

  从1952年开始,她用17年的.时间,创作发表了《暴力的孩子们》《金色笔记》等多部长篇小说。她的作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与此同时,一些诋毁和攻击也如风暴般袭来,有些人说她的小说是狭隘思维与偏激思想的混合物,有些人干脆说那是垃圾。她宠辱不惊,唾面自干,埋着头继续写自己的小说。她相信,只要坚持着笔耕不辍,总有一天,人们会理解自己的那些故事,并喜欢这些故事。

  时光荏苒,在文字中耕耘的她由少妇变成了老妇,又由老妇熬成了耄耋的白发老婆婆。有一天,当她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回来时,看到自家门口挤满了带着摄像机的人。她好奇地问那些人:“你们是要在这里拍外景剧吗?”这些人就告诉她:“你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位白发老婆婆听了后,却面无表情,而人们则呼喊着她的名字:多丽丝·莱辛。

  瑞典文学院的颁奖公告中这样写道:“她用怀疑、热情、构想的力量来审视一个分裂的文明,以及她那史诗性的女性经历。”

  这一天,距离莱辛88岁生日还有11天,她是目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最高龄者。

  普通人的励志故事【精选篇】

  19世纪末的一天,伦敦的一个游戏场内正在进行着一场演出,突然,台上的演员刚唱两句就唱不出来了,台下乱得一塌糊涂。许多观众一哄而起,嚷嚷着要退票。

  剧场老板一看势头不好,只好找人救场,谁知找了一圈也找不到合适的人。这时,一个5岁的小男孩儿站了出来。

  “老板,让我试试,行吗?”

  老板看着小家伙自信的眼神,便同意让他试一试。结果,他在台上又唱又跳,把观众逗得特别高兴,歌唱了一半,好多观众便向台上扔硬币。

  小家伙一边滑稽地捡起钱,一边唱得更起劲儿了。在观众的欢呼声中,他一下子唱了好几首歌。

  又过了几年,法国着名的丑角明星马塞林来到一个儿童剧团和大家同台演出。

  当时,马塞林的节目中需要一个演员演一只猫,由于马塞林的名气太大,许多优秀的演员都不敢接受这个角色,还是那个小男孩又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大家都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他和马塞林配合得非常默契。

  很可能你已经想到,这个小男孩,就是后来名扬世界的幽默艺术大师——卓别林!

  有钱人这样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渴望一展才华的机会,早日找到人生的梦想舞台。

  然而,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顾及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犹豫不决,踌躇不前,以至于错失了一个又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最终落得一连串的遗憾。

  有时候,可能我们什么都不缺,惟独缺少大声说一句“让我试试”的勇气!

  普通人的励志故事【经典篇】

  我在蓝靛厂住的时候,附近有军营,很早很早就会有军号响起。冬季天黑,恍惚会觉得每一次响号都是在半夜,我也随着那号声起来,被父母推醒,冻得瑟瑟发抖。

  朦胧中的军号声,空气中的煤味,就是我在14年前关于北京冬天最初的印象。之所以要这么早起床,是因为那时的体育课有一千米跑,中考也会有这一项。父亲便陪我每天早起跑步,我常常睡眼惺忪地跑在蓝靛厂荒凉的路上,一路上总是被父亲拍脑袋叫我快点。

  那时候穿的是双星跑鞋,英文名叫Double Star。我第一次听说Double Star的时候以为是Nike之类的名牌,但翻译过来才知道就是双星。那时候男生都穿双星吧,班上只有那么几个总能穿名牌鞋的,上课的时候会把脚撑得很远,裤腿也会撸得比旁人要高。他们那几个的坐姿我到现在都记得,当初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总那么崴着坐,现在想想大约就是那样的原因。在那些街灯投不到的路上,我和父亲往往是只听到彼此的喘息和脚步。很多年以后,我在那么多的黄昏陪着父亲散步,都会记得当年的与父之路,想起那些年我的长跑总是满分。

  父亲那时候是把全部的希望都压注在我身上了。他从县国税局辞职下海到北京做生意,带着妻子和儿子,家里全部的现金给我交完赞助费就剩下一千了。很多人问我们当初为何那么意气,抛弃县城的优渥,北漂来受苦。父母会说,怕孩子将来考上好学校却供不起,怕考到好学校我们也不认得门。再说到根上,父母会说,因为读书少,没多想。

  所以,当我第一次在北京上学数学考试才考了79分,父亲在夜里得知后摔门而出,立在院子外面,抽烟望着远方,气得夹烟的手都在颤抖,那是我见过的父亲关于我的最失望的背影。父母是在我小学毕业时带我来北京玩,玩了就没回去。在天安门广场,父亲问一个捡瓶子的人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那人说两千。所以父亲说,可以留下来,留下来捡破烂都能活。因为父亲的工资当时才八百。现在大家都往公务员里挤,虽然说那时是下海浪潮的尾声,可父亲当时以优异的业绩炒了公家的鱿鱼,还是震动乡县,以至于我们那个县盛传着谣言说我父亲是到北京来贩毒的,否则没有任何逻辑可以解释。贩毒什么的,聊供笑谈吧,当初我们是连暖气都烧不起,每天要砸冰出门的,晚上呵出的水蒸气会把门死死封住,这个恐怕很少有人体验过吧。第二年更是穷得过年只剩两百块钱,连老家都回不去。

  但那个时候,终究没饿死不是。我母亲说北京人傻,吃鸭子就吃皮,留下个那么多肉的大鸭架子就两块钱一个,所以母亲就买鸭架子给我吃。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母亲说那时候蹲在门口就能吃下一整只,她看着特别开心,但也总后悔说那时候没给我补好,害我个头没有长得像舅舅那么高。

  母亲还会买将死的泥鳅给我吃。她说泥鳅早上被贩到菜场,颠簸得都会翻白肚子,看起来像死的,所以才卖一块钱一斤。母亲就把它们买回来,用凉水一冲不一会儿就都活了。

  其实就是死鱼又有什么关系,几十年前菜场买鱼,能有几条是活的?去年看《女人四十》,上面的母亲买鱼也是在等鱼死,好像还趁卖家不注意使劲拍了那鱼。要是这段子搁在相声里听会让人大笑,我听到也会哈哈大笑,但转念就想到母亲当初买将死的泥鳅。母亲买回泥鳅会把它们收拾好,晒到屋顶上。每次见着都可以买,晒干了就存在瓶子里慢慢吃。

  有一回母亲穿拖鞋上屋顶,下来时滑到,大脚趾戳到铁簸箕上,流了好多血。一连有一个月,我每几天搀扶着母亲到医院去换敷药,走过的那条四季青路,也是我同父亲跑步的那条路。

  那条路现在完全繁华了起来,一点当年的影子都找不到。当年那条路的样子我也不记得,因为,要么是在黎明之初有看过,要么是挽着母亲时经过。挽着母亲的时候,我的心都像她脚一样疼,哪里会注意到周围,于是一切关于那条路那个医院的印象都集中在母亲周围的.几尺之内,其余的都早已模糊。

  当年住过的小屋,我却记得清清楚楚,记得电饭锅里的锅巴香,记得书桌被热锅烫过的油漆味,还有后窗飘来的厕所味道。

  家里就两张床,一张桌,一个电灯,一口锅,最高级的电器是我学英语不得不用的步步高复读机,那也是我们全家的娱乐工具,一家人吃了饭总能围着它唱歌录音。父亲有时候出差,两三月都不能回家,想他的时候我就抱着他的歌声听。有回半夜在外面的厕所里放,母亲穿好大衣跑了出去,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却发现我从厕所里出来抱着复读机,她骂我神经病。还有次我踩翻了晾在电饭锅里的开水,烫了一脚的泡,哇哇地哭,母亲抱着我一个劲儿地哭,心肝宝贝地喊。那么大的北京,好像就这么一对母子,母亲哭喊着,“真对不起,对不起,好好的干吗到北京受这份罪呢?要是在老家,哪里会这样烫着脚了。”那倒是真的,我们用电饭锅煮开水,不就是为了省下一个热得快的钱么?

  但忧患就是如此,会让亲爱的人抱得更紧。父亲在日后与我的散步中曾对我说,那时他与母亲的感情比新婚还要恩爱。有太多的夜晚,他们都会愁到失眠,但是可以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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