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

时间:2022-04-02 00:36:27 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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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书-关于继承权公证书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下面讲解是关于公证书一些相关文件内容,如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学习了解下面关于继承权公证书这篇文章哦!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吧!

继承权公证书-关于继承权公证书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

  精选继承权公证书范文1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最新继承权公证样本2

  公民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为取得死者遗留的财产,可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权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住所地不同的数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个被继承人遗产的公证,应由同一个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以及有关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必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继承权公证书格式3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书内容(1)公证书编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证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

  (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

  (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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