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的材料

时间:2022-05-12 19:51:15 工作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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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的材料

  篇一、关于某地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材料

  所谓人大意识,是指一切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在人们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过程中,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和发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权益,实现人民个人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主观能动性。

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的材料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切实转变领导方式,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现代民主与法治密不可分,人大的崇高地位来源于法律在现代社会的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也要带头尊重和遵守宪法,带头接受宪法的监督。首先,党的一切决议、决定和指示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而应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党的行为应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其次,党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更不能代替人大工作。党对人大以及对国家的领导应以法律的途径实现,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循的东西,党应通过向人大提出建议的办法,由人大制定法律或作出决定,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全社会产生普遍约束力。党组织作出的决策、推荐的干部,要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建议,经审议通过后,由人大形成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再次,党要自觉守法,特别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宪法和法律监督,纠正违宪违法的行为,从而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地位,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这是党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表现。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人大及其常委会树立人大意识应做到:一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人民代表大会本来就是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也是党和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党的意志的体现。因此,人大通过的法律与决议实际上也是指党的主张,尊重人大,尊重人大各项法律与决议,也就包含着尊重党的`主张、党的领导。二要敢于使用和看护好属于人大的各项法定权力。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掌握全部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的权力是人大通过法定程序代表人民赋予的,是国家完整不可分割的人民权力的执行者。所以,人大不仅要理直气壮地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也要理直气壮地监督“一府两院”为人民掌好权,做到执政为民。三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的权力源自于人民的赋予。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法定机关,人大应当明确权力的来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一府两院”树立人大意识就是要确立对人大负责的意识,自觉而全面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要及时而准确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凡涉及到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在本地区实施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等方面,“一府两院“应积极主动、全面准确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二是要全面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对“一府两院”具有刚性的约束力,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议、决定,“一府两院”应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切实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三是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代表主体地位的体现,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要求,应认真抓好抓实,确保代表满意。

  篇二、关于某地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材料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作为也在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人大工作的力量之源、权力之基、工作之本。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重点,代表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呼声,为人民办事,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总结各地人民工作经验,根本的一点就是,只要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核心位置,人大工作就能有突破,有生机、有发展。因此,人大工作的核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人民的利益为准则加强依法监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工作实质,是依法保证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群众的需要运转。一直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开展监督,确保了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同时在监督工作中,还有必要用足用活用好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通过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人民的期盼为关键审议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又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代表人民群众真实利益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体现。这就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审议决定的内容不能是一般化的事项,而必须是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带有根本性、全面性、长远性的事项,必须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事项,在实践中,人大应该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突出重点,从而代表人民真实利益作出审议决定。

  以人民的意见为导向督办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具体途径,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以为民负责的精神督办好代表建议意见,不仅可以沟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极为重要的信息和意见。可以说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其本质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积极履职行权,主动建言献策,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建设进程,解决与人民群众实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篇三、关于某地加强人大工作心得交流材料

  人大代表是大大制度的主体,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多年的人大工作实践表明,要确保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不但要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更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代表队伍。高素质代表队伍的基本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行权,恪守“三严三实”,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为人民服务,受人民信赖,让人民满意。

  要实现这些基本要求,最核心的是要引导代表树立强烈的代表意识。代表意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烈的政治观念。

  人大代表要有强烈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觉和使命感,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代表义务,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遵守党纪国法,恪守公德良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强烈的法治观念。

  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思必依法、言必循法、行必合法;不仅要在履行代表职务中依法办事,更要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公道正派、勤勉务实,一切服从大局,依法行使好自己的职权;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觉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治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扬民主中坚守法纪红线。

  三是强烈的群众观念。

  人大代表要忠于人民、关注民生、为民服务,始终把群众赞成、满意、高兴作为工作标准,把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敢为人民鼓与呼;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广泛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知晓民需、铭记宗旨、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人民、关爱百姓、感恩社会,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实现上述基本要求,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作为一种法定职务,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代人民行权,监督“一府两院”,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代表的素质高不高、能力强不强,直接决定着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实现,体现着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着重强化代表三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能力,不当“空心”代表。

  我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特点,决定了代表既要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善于履职的优秀分子。学习是代表履职的前提,是必备的基本功,要把学习作为代表第一位的工作。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履职相关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履职能力;除了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外,更要坚持自学,充实理论功底,夯实履职基础。

  二是强化调研能力,不当“漂浮”代表。

  人大代表要监政督政,必须力戒漂浮作风,力求广接地气。要深入转型发展的第一线,深入人民群众当中,察实情、听民意,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为,从中获得详实的第一手材料;要善于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进行科学的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跳出局部看全局,立足当前看长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努力提高调研质量,不搞走马观花,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使调研成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推进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三是强化议政能力,不当“哑巴”代表。

  人大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议题,都需要代表积极参加才能实现。人大代表出场的次数多,发言的场合多,说话的机会多,参加的活动多,要力戒少言寡语,力争畅所欲言,善于发表自己见解。要敢于监督问政,敢于讲真话、说实话,能够把问题说的清、说的透、说的准、说到点子上。要努力锻炼自己的文笔,不断提升文字水平,能够写出事关大局,关注民生且有分量、有质量、有含金量的议案建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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