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档案的认定标准与监管措施工作心得

时间:2022-11-23 14:24:05 工作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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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档案的认定标准与监管措施工作心得

  加强档案工作监管,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而突出重点,抓好重点档案管理,是档案依法治理的重中之重。因为重点档案真实记载了本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重大活动或重要事项,反映了本地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进程,只有依法加强对重点档案的监管,才能确保重点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重点档案的认定标准与监管措施工作心得

  一、界定重点档案范围

  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有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规定,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首要任务是正确划定重点档案的范围,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局界定重点档案的标准为:区级机关、街道、镇、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区属二级医院,区内市、区重点学校及其它重点事业单位;区管企业、区属骨干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区重点基建工程项目、实事项目、技改项目、重点科研项目及本区范围举行的重大活动。根据此标准,确定重点档案内容和需履行档案登记义务的具体相对人,为下一步重点档案依法监管提供必要依据。

  二、依法监管重点档案

  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确保重点档案完整、安全,是上海地方法规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依法对重点档案进行监管,可从以下几个环节进行。

  1、告知。将重点档案登记义务和具体登记事项通知有关单位,并明确重点档案登记具有法定性,被列入登记范围的单位必须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将承担法律责任。

  2、登记。各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携各门类档案案卷目录和重点档案登记证进行登记,在受理登记过程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登记材料检查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案卷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单位责令其进行整改。

  3、检查。对未按时进行重点档案登记的单位进行专项行政检查,依法敦促其整改,显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了重点档案登记工作的依法开展。

  4、服务。服务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为确保重点档案登记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实施监管指导并重,对列入重点档案登记名录的单位要开展重点指导,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服务中体现指导,保证了重点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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