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12-27 11:37: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后感15篇

《家》读后感1

  看电视纪录片《边疆行远方的家》,更让人落泪和感动。那些守卫祖国边防的战士,居冰山雪峰之颠,处严重缺氧、低温的雪域高原。住宿,是简易的账篷;临睡前的洗脚,竟是凉水。严寒、暴风、紫外线,使他们本来俊俏的脸庞严重受伤,成了典型的“高原红”。就是这样艰苦的生活,就是这样恶劣的环境,他们却无怨无悔,像冰雕一样岿然屹立在风雪之中,一动不动,履行着自己神圣的职责,密切注视着祖国的边防线,忠诚保卫着我们宁静而详和的幸福生活。试想,他们也是二十多岁的.孩子,正是想入非非、追求梦想、朝气蓬勃的青年。他们同样来自内地,同样是父母的儿女,同样拥有父母的疼爱,同样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家,同样拥有闲适安逸的生活。可他们却毅然决然选择了边疆哨卡,选择了无私奉献!还有那位藏族老阿妈,年已68岁高龄,却几十年风雨无阻,每天扛着工具,徒步一个半小时,义务清理滇藏公路一处最易塌方的泥土。而目的,只是“为了人和车不出事儿。”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什么力量?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景仰吗?与之相比,我们的生活条件多么优越,工作环境多么舒适。我们还有理由比待遇、比级别、比收入、比享受吗?还有理由消极怠工、满腹牢骚吗?企业就是我们的家,职业就是我们的饭碗。让我们敞开胸怀,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吧!多为企业这个家着想,多为大家着想,多为他人着想,多为安全生产着想,高标准,严要求,争奉献,才是我们应有的人生态度。向工作标准高的同志学习,向工作质量好的同志看齐,才是我们最切实际的目标!

《家》读后感2

  《小小气候探索家》有一个气候探险故事,20个我喜欢的小实验,最后有一个气候游戏。

  爷爷喜欢种花种草,爸爸喜欢种菜,我喜欢动手做各种小东西,我家里有各种各类的温度计,所以我对第一个温度计制作不感兴趣。

  我要制作个量雨器试一试,爷爷爸爸种植肯定有用处。

  我要把风力测量器改进一下,把纸杯改成塑料小杯,把硬纸板改成薄木板,就可以在下雨时也能使用,而且更为牢固更加小巧。

  我在科技馆玩过龙卷风,自己制作个龙卷风一定很趣。

  我在网上查过在饱和状态下甜水重,与书中的结果不同,为什么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等我的试验结果吧!

  我和爷爷做过不少的出芽试验,用苔藓做发芽床,用封口玻璃瓶作发芽箱,可以试一试,相信会有好结果。

  我对用量杯给种独行菜的盘子浇水,接着给种在相同大小没有植物的盘子浇同样多的水,观察变化的试验感兴趣,因为这个实让我想到了不同的植物不同土壤吸水量变化大小问题试验方法。

  “一片横截的树干告诉了我们什么?”我很想知道树木的年龄,可是我不能砍掉树木而得到树干的横截面,怎样通过截切分枝来分析树木的年龄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问题。还有我在景山看到了一个树干的横切面上有两个年轮,为什么?

  “耶利哥的假玫瑰”我在小主班听过犹太人怎么攻破耶利哥城的故事,所以我对它有兴趣,我以前和爷爷做过苔藓晒干后再恢复生活力的`试验,我还收藏一种叫海金沙的叶子,二年后发现叶子撒出了金沙一样的细粒,爷爷说这是蕨类的孢子,类似种子,能生出蕨类的幼苗。因为我们这里没有“耶利哥的假玫瑰”我想用苔藓和蕨类代替它做试验。

  《小小气候探索家》不愧为实验书,让我收获不少。

《家》读后感3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书放在柜子上是装饰品,只有翻开去思索、讨论、享受,它才会变得有价值。今天,我就翻开《桥下一家人》这本书,体会它其中的道理。

  《桥下一家人》讲的是巴黎塞纳河大桥下栖身的,一个叫阿曼德的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通过与三个陌生孩子的接触,改变了自己的态度,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并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新的面貌谋得一份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家。

  看完这本书后,我从中看到了阿曼德爷爷的责任心。我真是佩服他,因为自己的责任心从一开始不喜欢孩子,说他们是“八哥”,到后来与孩子们难舍难分,这是一个多大的改变啊。阿曼德的责任心使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就是一位非常有责任心的好人。虽然他只有短暂的生命,但他那颗装满责任的心总是会为人民服务,无论大事小事都尽心尽力认真去做,不计回报。我们都应该学习雷锋,有一颗责任心,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

  但你转眼看看现在,大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优越的生活条件和父母的溺爱使得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没有责任心。比如做错事不承认,不承担后果,没有担当;比如做事稍有困难就撂挑子不干,或虎头蛇尾的,不能自始至终;比如过分依赖父母的'帮助,不能独立等等,这些都是没有责任心的表现。

  那怎样做才是有责任心的表现呢?我觉得首先要勇于承担,不能逃避,做错事要承认错误并改正;要好好学习,这是作为学生应该完成的任务;要尊重长辈,帮父母做家务,学会合理使用零花钱,在生活上不攀比,不浪费,这是作为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量力而行为社会做好事,帮助有困难的人;在公交车上尊老爱幼,主动让座;不乱丢垃圾,爱护环境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学雷锋不一定要去做大事,正如刘备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关键还要坚持去做,向雷锋叔叔那样,无私奉献,做有道德的人。

《家》读后感4

  《远离芝家哥的地方》是我在暑假读的美文书之一。这本书是理查德.派克写的,他也是美国知名作家之一。

  这本书记录了乔伊和他的妹妹玛丽童年时暑假到乡下去看望奶奶的有趣经历。面对各种困难,奶奶的乐观与豁达使两个孩子增添了信心,渡过了难关。奶奶爱吹牛、爱抠门儿、不按常规行事,奶奶并不完美、独具魅力的人生,时时刻刻让孩子们感受到该如何做人、如何生存。

  读到一半时,我不禁有个疑问,在乔治和玛丽还未完全了解奶奶之前,会不会对她有反感,不理解她那种爱吹牛、爱抠门儿的行为?读下去后,感觉我的'想法有些多余。在后面的情节中,我知道了奶奶家虽然穷,但她不向富贵权势低头,以前奶奶那种爱吹牛、爱抠门儿的事便能理解了。

  奶奶爱吹牛是因为她有把握把这件事做好做完整;奶奶爱抠门儿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吧。尽管奶奶对外人很抠门儿,但对乔治与玛丽并不是这样,记得有次闹灾荒,田地里的植物都长不出,所以食物一下子变少,但奶奶仍把为数不多的粮食给他们吃,而她自己却在挨饿。

  看到这,我想起了我的外公。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吃糖,爸爸妈妈也经常会买给我吃,可外公不一样。他从不买糖给我,也不能当他面吃糖,我以为外公小气抠门儿舍不得,但他竟然会买比糖贵许多的蜜饯给我,后来我才知道,外公是担心我吃糖长蛀牙。

  在我六岁过生日时,远房亲戚送我一些吃的、穿的、玩的,而外公却送了我一本《唐诗三百首》,那是我第一本古诗书,虽然他送的价钱最便宜,但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十分重要。

  就像书中的奶奶那样,外公总是在无声中传递他对我的关怀与爱。

《家》读后感5

  有些事,我们总说我们能理解这种感受,真的是这样吗?即使能,又能理解多少呢。其实,我想说,只有亲身经历过,我们也许才可以理解那种感受。

  在读《家》之后,由于所写的年代不是这个年代。虽然,读到伤心处是和书中人物一样伤心,读到开心时和书中人一起开心。但是感觉确实淡了很多。

  在生活中,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的。在听故事时,我们拥有相同的经历时,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讲悲伤的故事,我们更容易被感染,感觉自己又一遍的经历那些伤心的事。但是如果你讲的是开心的故事,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时,那种甜蜜又会再次拥上心头。

  在《家》这本书中,让我感触较深的应该就是其中一位少爷和他家的丫头的恋情吧。其他的虽然可能更令人悲伤,但是读着却并未有多大的.感触。反倒是这并不是让人很关注的恋情。

  所以,在读这本书后,我更加的觉得换位思考的重要的。本来,我们很多时候是无法了解别人的感受的。更别说感同身受了。更多我们是觉得,出现这样的事,应该是怎么样的感受,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要求别人。但如果换位思考,虽不能准确的知道别人的情感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思考,至少能比之前少很多。

  我想这样更能避免很多的误会,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判断一些事情。在我自己家中,感觉母亲就很很喜欢用自己的标准也要求别人那么做,比如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好,就希望我们也这么做。又比如让我们吃一些我们觉得不好吃但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她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自己的一套标准。所以有时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思维。和她交流真的会有些吃力。

  但是换位思考。她总是为我们好的。每一个的想法都是为了我们,心中就觉得顺畅了很多。

《家》读后感6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7

  《幽默的生活家》是老舍的散文集。太喜欢老舍,光看他的小说还是隔靴搔痒。第一次想了解他其人还是在看了《骆驼祥子》的创作访谈后,老舍居然说一开始主角真的是骆驼 ,因为了解骆驼的生活习性还得受苦他才放弃,以写人为主。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幽默的人。

  《幽默的生活家》这本散文集更像他的博客,想什么写什么,并不遣词造句,非常轻松随意,聊了他的读书观、婚恋观、子女观、友谊观,侃侃老友、考试、过节、外语学习、旅居国外的`见闻,和现在文化名人喜欢聊的也差不多。想想多有趣啊,21世纪还能看到老舍的博客。他在《有了小孩以后》里调侃说带孩子耽误了他成为莎士比亚;孔庆东说老舍太偏爱北京的一切,都有点卑微,果然,在《想北平》里看到老舍反复强调:我真爱北平,让人忍俊不禁(但是他也调侃了北平的口音);一篇《在火车上》特别接地气,吐槽了火车上的卧铺问题,盒饭贵且难吃的问题,仿佛穿越了时空,即使现在看也很有现实意义。意外地还在这本书的一篇《无题》里,看到了一段我见过的最美的对眼睛的描写:这双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雁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了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它可以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只微微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另一个是眼睛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笑出一点点无法抑制的高兴。

  不愧是老舍。

《家》读后感8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家》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

  这本书里介绍了一个很有趣的班级,班级里的每个同学都瞒着老师悄悄地养了一只QQ宠物,后来又在老师的提议下,在自己家里养了真正的宠物,并在班级博客上记录下了自己宠物的萌样。主人公李彦宽的妈妈帮他买了一只身上长满黑斑点的'小狗,十分可爱。它爱吃面包,会吃老鼠,还会借助工具跳上高高的桌子偷吃,不只是主人公震惊,我看了也觉得目瞪口呆。

  书里这只斑点狗让我想起了姨妈之前养的小狗“丑丑”。它全身毛绒绒的,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小球。丑丑虽然不会抓老鼠,可它的样子非常特别。它有一双水汪汪的蓝色眼睛,胡子一半是白色的,一半是黑色的,是不是很特别呢?它很贪吃,看到我们吃东西就会可怜巴巴地蹲在我们前面流口水,可是它也很挑食,不喜欢吃的东西碰都不碰一下,有一次我把云吞放到丑丑的碗里,()结果它居然吃掉了云吞里的肉,而留下了云吞皮!真让我们哭笑不得。虽然我不常去姨妈家里,但丑丑一见到我就摇头摆尾,不断往我身上蹭,我在姨妈家多久,它就在我脚边绕多久,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我真的很喜欢丑丑呢!后来丑丑死了,我觉得难过极了,姨妈也伤心了很久。

  我觉得《班级宠物一家亲》里的李彦宽之所以喜欢自己的斑点狗,不仅是因为斑点狗很有趣,还因为他把这只小狗当成了自己的一位朋友,所以他总能发现斑点狗的特别之处,不舍得把自己的狗送给别人。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他们也能体会到我们的感情,也会为我们付出情感,依赖我们,与我们成为一家人。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养宠物的乐趣,我真希望自己也能亲自养一只宠物,与宠物成为好朋友呢!

《家》读后感10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

  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品味封建社会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之前,我又拿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家》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的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和努力,以及兄弟三人做出的不同决定。

  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每一个不同的`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

  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我的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及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命运。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缩影,它是一个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在那个时候,那个家庭,婚姻并不能有自己做主。

  在父亲的威严下他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是他毫无主见,而最终世俗的封建思想害了他的妻儿,瑞珏在临产前被送到郊区,最终难产而死,面对这一切,他不敢反抗,只能含泪接受着一切。

  这不只是觉新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下千万人的悲剧,他们麻木、无能,仿佛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

  不反抗的觉新是一个悲剧,而敢于反抗的觉慧却造就了另一个悲剧。这个悲剧便是丫头鸣凤,鸣凤对觉慧的不渝在那个时代下就是一个悲剧。

  因为那个时候,在大部分人心中丫头只是一个物品,是主人的附属品,他们没有自由,不只是身体自由,还包括思想自由。

  而觉慧不一样,他是新思想的践行者,当他得知要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开,而鸣凤,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

《家》读后感11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后感12

  最近,我读完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书中的人物都是拥有美德的少年,他们都有着高尚的品德。心有爱,行有爱,都是最美少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其中,我最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这是发生在主人公薛馥华身上的。故事的时间是一个立夏,小薛馥华想去城里面玩,可是恰巧奶奶突然生病了,她立刻决定不去城里玩了,而且就在这是,她患有罕见疾病的养父内出血,脸色惨白,嘴唇发灰,满头冷汗,身体特别虚弱,小薛馥华虽然弱小,但是不得不骑着他们家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三轮车,送自己的养父去四公里外的医院,就在她弱小的身躯出现在医院的时候,她满脸通红,头发汗湿,连医院的医生被她的所作所为感动了。一路大开绿灯,最后脱离危险的养父和她一同乘着唯一的交通工具回了家。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小薛虽然人小,可是心眼好。这也应证了没有血缘的`亲情尤其可贵,爱爱双向的亲情更加美丽。

  其次,我也很喜欢“小太阳”的主人公胡继汕,他的妈妈已经瘫痪,家里的所有家务活都压在他身上,而且连周六周日都不能出去玩,呆在家中不停的做家务。感人的是在汶川大地震后,在家里面每天生活费仅仅只有三元的情况下还毫不犹豫的捐了三十元钱(自己平时捡垃圾所得,十天的生活费)。其中还有一句话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我困难的时候连拾荒的老爷爷都帮助了我,现在灾区人民正遇到这么大的灾难,这时候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多么朴实的语言,多么感动的话语,激励着我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要挺身而出,去帮助别人,不论贡献的大小,在于有这个心。

  读了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平静,很多很多故事,一个一个都很感人,虽然主人公都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但是都有一个博爱的心,一个顽强的性格,不屈不饶的精神,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像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美德,做一个有美德的新时代的少年。

《家》读后感13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家》读后感14

  放假了,我买了几本书来充实我的暑假生活,其中有一本是《桥下一家人》。

  一开始我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讲住在桥下的一家人,后来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其实并不是这样,他们并不是一家人。听到这,你肯定感到很好奇吧!既然不是一家人,为什么要取桥下一家人这个为书名呢?你们先听我把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讲一遍,我在回答这个问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息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听完我讲的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应该不用我回答你大概已经知道答案了吧!没错,你想的是对的,因为阿曼德帮助了这个遭遇不幸的家庭,使他们有了家,而他们也把阿曼德当作了自己的爷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多坦诚相待;互相间的帮助、扶持使得平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它还告诉我们温情、浪漫、希望,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生活中不经意的小小的又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惊喜,你发现了吗?而且这本书不仅是给儿童的,更是给所以人的,希望大家来读读这本书。

《家》读后感15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积极面对一切困难的生活态度,即使她绝望过,但是,她最后还是在爱中死去。

  当她被亚雷无情地玷污,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放弃亚雷提供的优质生活,回到穷困的家中。由此,她坚守自己内心的纯洁可见一斑。

  当她知道自己有了亚雷的孩子时,她仍然坚持生下了那个小生命。这是一种源于母性的伟大。她对孩子也只是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深爱。那个时代的她,作为未婚妈妈,她无疑是伟大的。

  爱是源于内心最深处,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此书,此人,此事,需要大家去亲自感悟。以上仅为我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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