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1 05:05:2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4篇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 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宏克;副组长:李小霞、王会敏、张京会、胡志松。组员:李轶甲、秦贺霞、李鸳鸯、王巧灵、王红粉、申三霞。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效,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9月20日,紧紧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中心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实现“三个不发生”:纪念活动期间(9月1日~9月5日)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中不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意外亡人事故。

  二、组织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消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三、检查重点及措施内容

  (一)检查重点

  ⒈经发局:重点检查工业企业;

  ⒉社会建设管理局: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网吧、游戏厅;

  ⒊规划建设局:重点检查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和燃气企业;

  ⒋三产服务业办公室:重点检查加油站、宾馆、饭店等;

  ⒌卫生所:重点检查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⒍安监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⒎派出所、消防中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并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⒏农村工作局:重点检查涉氨企业,督促各村对小微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工作措施及内容

  ⒈全力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在前阶段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8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要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逐级部署到位;8月30日前,消防中队及派出所要分别召开二、三级重点单位例会,部署社会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自我评估;要加强对二、三级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必须全部检查一遍;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区消委会将对各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开展考评;9月10日前,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经发、安监、农村工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前期检查遗留的突出问题,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上报工作总结;9月15日前,区消委会将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并将专项验收考评情况报区安委会。

  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

  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始终作为火灾防控重点,实施严格的执法管控措施,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前期集中检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儿童培训机构、医院等重点场所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落实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8月15日前,还未召开协调会的镇(区)要召开会议,解决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措施,9月20日前,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隐患整改。

  ⒊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密集开展夏季消防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户外视频、车载视频、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传提示,广泛张贴夏季消防安全宣传画、挂图、标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教育部门要注重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活动。在8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完成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灭火或疏散演练、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活动、悬挂一幅消防标语或宣传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是此次集中攻坚和安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二)严格纪律,强力推进。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投入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安监等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严重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的领导同志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区消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区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予以推进,对安保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活动期间,区消委会办公室要注重活动资料收集,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消委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绥化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绥消安[20xx]10号)文件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在建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促使企业在建项目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火灾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建筑施工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

  三、工作任务

  重点打击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导致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堵塞消防车通道、搭建简易建筑充当宿舍、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消防设计文件是否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

  2、施工现场使用外墙保温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了阻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3、各施工企业是否成立了消防专项检查小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的临时醒目标志及临时照明;

  5、施工现场应当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民工宿舍用电严禁私扯乱拉,不准用电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宿舍内不准生火。民工宿舍、木工棚、各楼层等必须在适当和显眼的位置放置灭火器,消防用水应能随工程进度有效覆盖施工现场消防所需的各个部位,并时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

  7、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对从事电、气焊工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品的安全距离及存放情况;

  9、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

  10、加强对防高坠、坍塌、脚手架、起重设备和临时用电事故措施的专项检查。

  四、检查方法

  逐个工地现场检查。

  五、时间和步骤

  1、自查自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2日)。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深化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2、集中检查阶段(6月3日至6月5日)。

  安监、公安消防、建设、电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工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当场做出行政行为。

  3、整改阶段(6月6日至6月11日)。

  施工企业按照整改通知单认真逐项整改到位。

  4、验收阶段(6月12日至6月15日)。

  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力的,要立即停工整顿,并依法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局局长张立文、公安局副局长刘占海、建设局副局长赵延军、消防大队 等同志担任,成员由以上单位中抽1至2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汲取我市“2。16”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根据教秘法【20xx】43号文《关于印发〈南淮市教育系统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处办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二)排查重点

  1、建筑施工、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各部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学校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绝缘胶皮是否破裂脱落。电源插座、电器等是否存在短路,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9、是否建立并落实严格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电闸的开关,是否做到人走灯(机)关。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一律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师生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必须立即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立即进行更换。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立即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六)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教学、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教学、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立即报公安消防部门予以查封。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可能引发校园火灾的,一律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前,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4月1日前,召开本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并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学校将《南淮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报告表》(附件1)盖公章后报告市教育局法规科。

  (三)全面排查整治。4月30日前,学校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学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四)检查验收。5月10日前,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部门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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