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22 08:11:0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汇总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工作方案汇总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集合时间与地点:

  高一、二各参加晚会的班级按照集会队形在高中部篮球场集合,晚会安全工作方案。

  二、具体要求:

  1、各班成二路纵队,每位学生带凳子;

  2、集合完毕后,各班级在老师的带领下,按秩序排队去体育馆指定位置就座;

  3、在体育馆中要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起哄;

  4、在观看演出时,要做文明观众,适时给演员的精彩演出给予掌声,不得喝倒彩;

  5、各正、副班主任要始终在班级里对班级进行管理,随时清点班级人数;晚会结束后,各班学生到教室集合,班主任要对人数进行清点,上报到政教处,听政教处的哨声统一下课,规划方案《晚会安全工作方案》。

  6、因观看人员较多,因此在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位置;

  7、在教室内搞活动的班级的一切安全由相应的'正、副班主任负责;

  8、在体育馆进行观看演出时,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都不能跑到二楼、三楼观看;

  9、观看时,各班级要保持好会场卫生,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人员安排:

  1、陶周阳、项锦斌先到体育馆负责安排班级的就座;

  2、蘧剑宇、宣慧女、范吉武负责高一、二各班级在篮球场的集合,陈鑫、赵林丰、葛永锋负责各正、副班主任上岗情况的检查;

  3、学生在体育馆就座后,在整个晚会期间,陈鑫、宣慧女、范吉武负责高二年级的会场纪律,赵林丰、葛永锋、项锦斌负责高一年级的会场纪律;陶周阳总体负责:体育馆的各个门口安排好纪检部人员值勤,二楼、三楼各安排两位值勤人员进行巡视,其他校园范围内,则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时的巡视,以防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生。

工作方案 篇2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卸、停运设施,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2)控制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排放。开展油气污染排放情况调查,摸清有关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污染治理情况等基础信息。配合市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环保验收。已建成项目未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的,必须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在线监测系统对接口。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油罐车安装卸油、装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6、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监测站、监察的大队)

  (1)加大大气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严格空气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2)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更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实时向市局上报最新的环境质量状况,按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积极开展PM2.5成因分析和防控措施研究。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和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我区20xx年重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扬尘综合整治和空气自动站提升完善工作。请各科室、大队、监测站督促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企业,把大气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资金列入单位预算或企业经营生产成本中核算,认真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工作方案 篇3

  目的

  为了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夏季安全防汛期间无损坏。

  适用范围:

  所辖范围

  监督执行:

  安全环境部

  防汛应急程序:

  一、防汛组织程序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安全环境部经理任组长,安全环境部主管任副组长,组员安全环境部所有人员;

  2、在险情发生时,安全环境部主管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分公司领导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工程维修组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全环境部负责调配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小区主管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二、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排水泵、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汛期到来之前,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应仔细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开在“自动”位置;

  (3)检查大小区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维修组检查配电室、控制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5)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重点检查雨水口、排水管、地下车库、污水泵、电梯底坑周围和以往记录在册的问题点。

  (6)同时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包括避雷网(针)、电缆沟等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险情处理程序

  1、若雨水灌入地下车库,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应及时通知工程人员启动污水泵排水,并及时通知车主,组织疏通车辆撤离车库,停在安全处.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安全环境部经理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马上通知安全环境部防汛小组其他成员;

  2、小区安全环境部所有人员由安全环境部经理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小区保洁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4、险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各小区主管负责将事件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工作方案 篇4

  烟草有毒,吸烟有害,吸烟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烟雾中所含的近4000种已知化学物质,绝大部分对人体有害,包括有毒物和致癌物质。吸烟对健康有百弊而无一利,它不但能使吸烟者走向慢性自杀,还殃及家人和亲友;吸烟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国家、社会、企业、家庭和个人,都潜藏着巨大的祸害。为了减少疾病,提高 人民健康水平,认真做好我镇控烟禁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禁烟工作机构。

  成立楚江镇禁烟领导小组,明确吸烟劝阻员。

  二、宣传吸烟危害,提倡控烟和减少吸烟。

  利用展板、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居民宣传吸烟有害,宣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了解认识吸烟危害,倡导控烟和减少吸烟。

  三、认真开展好第二十八个“无烟日”活动。

  制定好工作方案,开展万人签名活动。

  四、创建无烟机关。

  1、各楼层安排排吸烟劝阻员和巡查员,负责好责任区域内吸烟劝阻和巡查工作。

  2、醒目位置张贴劝阻吸烟告示,今年力争三分之一的办公室创“无烟办公室”。

  3、公务接待中无烟草消费,机关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4、开展老烟民每日少吸一支烟活动。

  5、开展青年和尚不吸烟的同志拒绝烟草,我不吸烟活动。

  禁烟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性趋势和历史性潮流。完全反映了时代的呼声,符合人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 开展全面控烟的任务非常紧迫,也势在必行。它对开展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保证人们身心健康,造就高素质人才,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我们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戒烟,当好模范,当好表率。

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xx〕70号)精神,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由20xx年的1.5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降低2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 20xx年2.5吨标准煤的基础上,按可比价计算,下降25.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234吨,下降4%;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4230吨,下降15.1%;烟尘削减4809吨,下降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突出节能减排科技开发,狠抓高耗能高污染源头控制,大力开展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激励,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坚决实现节能减排阶段性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严格控制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区执行情况(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抓紧修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到20xx年,全市建设风力发电站3个、户用沼气池35860户、秸秆产业化工程50处、太阳能房1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太阳能保温畜舍80万平方米、燃池1万个、节能日光温室100栋。稳步发展替代能源,组织生物燃料乙醇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醚和烯烃代油大型示范工程建设和技术储备,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依兰、方正等风力资源丰XX县(市)的风电项目、双城等县(市)秸秆固化燃料项目、依兰煤制烯烃项目、市区和尚志等地区的清洁燃料替代石油项目(市发改委和市农委牵头,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和哈电业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五)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推进甲醇、非粮乙醇、生物质柴油等替代燃油项目、动力煤优化加工和脱硫固硫工业锅炉改造项目、电机变频调速装置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替代粘土砖新型节能建材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项目、绿色照明项目、机关照明供暖用油等示范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机关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水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治理工程建设。以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文昌三期污水处理升级改造、何家沟平房、群力等12个污水处理项目,哈气化厂、哈制药总厂等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四方台、磨盘山、西泉眼等3个区域污染治理项目。电力和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承担二氧化硫减排责任。认真落实脱硫工程减排、加强监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二氧化硫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探索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力二氧化硫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制度。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热和清洁燃料工程,加大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工艺过程二氧化硫削减工程的建设力度(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和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拓宽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政府资金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以国家支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和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商业贷款和社会资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

  (八)节约利用水资源。重点抓好工业节水,“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工业节水3.3亿立方米;大力抓好农业节水,农田灌溉面积上的存量节水达到2.56亿立方米;全面加强城市节水,在城区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不得超过0.5立方米。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水权制度,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禁在缺水地区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坚持节水与防污相结合,完成全市水域纳污能力的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对排污大户实行更加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按照“突出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开发利用项目(市水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XX市“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秸秆壳皮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和农村粪便资源化利用等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xx年,粉煤灰利用率达到71.4%;炉渣利用率达到95%;废金属利用率达到93%;废旧电子产品利用率达到50%;废旧物资利用率达到75%;共伴生资源利用率达到45.4%;农村秸杆利用率达到 45.9%;推广散装水泥330万吨,推广型煤20万吨。大力加强钢材和木材节约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废塑料、废橡胶、废轮胎、废家电、废电脑、废电池回收处理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产业化基地。1组织实施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禁止市区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粉煤灰、建筑废渣等利废建材产业化进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委和市建委负责)。

  (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xx年,城市生活垃圾利用率达到35%。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城区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引进或研制开发垃圾利用率高、无二次污染的新技术和新设备,鼓励垃圾分选利用、焚烧发电、供热和制肥等有效利用。大力推进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扩大利用量,减少填埋量,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重点完善哈尔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双琦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推进松北城乡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尽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城管局和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研究,通过主动组织设计、整合科技资源、招标投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等方式,选择确定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十一五”期间,着力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启动和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湿地水环境污染及其生态修复、高效可再生能源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资源综合利用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产业化示范项目。落实国家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引导和促进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石化、有色、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十三)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加快节能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和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普工作,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制定鼓励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和环保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强环境保护咨询与服务,推进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市场化。重点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五)完善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冶金、建材、电力、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要研究制定并实施能耗、污染排放限额标准。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指导规范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六)建立并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有关规定,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年综合用能20xx吨标准煤或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国家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保法律法规、选址布局要求、总量控制计划和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实现减污降耗,以及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7类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企业的区、县(市)和行业系统实行项目限批;今后凡新建涉水类污染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工业集中园区内选址建设(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七)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落实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纳入国家节能“行动计划”的4家高耗能企业必须实现节能目标。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加强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监测,对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和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编制重点行业及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能源单耗限额指导目录(20xx),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行持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证考核和管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十八)严格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尽快开展试点,取得成效后全面推广。贯彻落实《XX省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方案》,确保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优先发电上网,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试点并逐步推广。按年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市经委负责)。

  (十九)强化建筑节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在市区推广节能60%的标准,加快开发建设65%以上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工程,制定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要点。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禁止投入使用。所有新建商品房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对未将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建筑工程,不予颁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十一五”期间,每年建成节能民用建筑60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累计3000万平方米,其中按第三步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累计节能不少于185.6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55万吨、二氧化硫4.6万吨、氮氧化合物2.3万吨、粉尘0.65万吨。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推广绿色照明。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市建委和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运输中的比重。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进入运输市场。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推广节能、清洁、混合燃料汽车和船舶等节能型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定点维护。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管,加快老旧汽车、机车和船舶报废更新。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一)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和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检验。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暂停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环保标志;对使用伪造或冒用、转让节能环保标志的企业,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罚。加强认证机构管理,规范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十二)加快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和污染减排监管体制。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和节能减排统计机构的条件建设,增加基础能力投入,适时更新设备、仪器,适当充实力量,开展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大节能减排监督和检查执法力度

  (二十三)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及重点企业,签订责任状,建立目标责任制。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四)建立并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市和各区、县(市)单位gdp能耗指标定期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我市纳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4户企业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定期上报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五)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能源资源和环境稽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20xx年年底前,将小型化工、表面处理、造纸等生产企业全部迁入集中工业园区,逾期未进入园区的依法责令关停。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和搞权钱交易的,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六)加强对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或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列入我市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的`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日常运行监管。其他循环流化床锅炉也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保证削减二氧化硫设施、措施的稳定运行和实施。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环节要采取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的工程措施,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运行工艺环节和技术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措施,并有详细的日常监控管理、运行情况记录材料和台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市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实行重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环境监控季报制度,按时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垃圾处理厂必须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卫生填埋标准,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市区和城镇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治。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区、县(市),暂缓审批该区、县(市)项目的环评报告,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及省、市建设资金(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八、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法规

  (二十八)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法规和我市实际,积极推进节约能源、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农村农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已经制定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认真修订和完善,并积极组织落实,实行依法节能、依法减排(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九)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县(市)政府也要视财政状况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节能项目引导、节能技术开发、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奖励先进典型单位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领域倾斜的力度。落实对节能减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落实垃圾资源化处理、农村沼气等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的扶持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和市农委负责)。

  (三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价格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项目减免所得税、节能环保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所得税、增值税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征出关税、停止部分产品加工贸易等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进出口。贯彻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治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治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源环境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提高二氧化硫、cod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物价局负责)。

  (三十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金融支持。坚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投放。充分利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降耗减排、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信贷支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量身定制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方面具有灵活性的信贷产品,拓展节能减排项目信贷市场。积极为银企项目对接搭建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情况,推动金融机构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牵头,其他银行配合)。

  九、营造良好的节能环保舆论氛围

  (三十二)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节能减排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在重要版面、时段进行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市委、市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节能减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典型经验事例,曝光负面典型。大力弘扬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舆论支持(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三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的组织工作。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增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和意识。总结宣传节能减排的经验做法。将节能减排纳入我市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引导公众将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转化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广泛的社会行动(邀请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十、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环保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十四)建立健全并模范施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开展机关能耗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公布制度,严格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五)抓好办公设施节能。强化各级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分期分批完成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推进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直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六)积极推行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改为强制性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和监督,保证将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和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

  组 员:中层干部,学年组长。

  2、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度了如下工作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出入学校登记制度;学校财会安全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校舍安全检查制度;更夫岗位责任制度;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卫生防疫工作预案;防火安全预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做有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学期开学前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利用宣传教育材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课堂、学校的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个教师都是安全教育宣传员,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3、开展“一检、三前、五个一”活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开学第一天及出行前、大型活动前、寒暑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宣传月要悬挂横额或宣传板;每周班级出一句安全警示语;每月出一期安全教育板报;班级的黑板报每期要有安全教育角或法制教育角;每学期班级出一期“安全教育知识小报”。

  (四)、抓重点,重实效,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四项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订防火安全预案,防止火灾的发生

  (1)楼道及专用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等)、锅炉房安装了灭火器,锅炉房和收发室准备锹、水筒等灭火工具。

  (2)楼内设了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指示标记,一楼固定式防护栏改为活页防护栏(既可以应对紧急事故,又可以防窃)。

  (3)改造教学楼供电系统,将原有的铝线更换了铜芯护套线,将配电盘由木制更换成铁制。

  (4)学校还做出了禁止违章用火用电的规定,如出现违章事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行政处分,造成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定期对校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2)财会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门安装报警器、防盗门和铁护栏。

  (3)学校建立“出入校人员登记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更夫岗位责任制度”、“学生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校门关口。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说明原因方能入校,学生必须有班主任或德育处出具的假条、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能出校。

  (4)学校要求学生在教学楼内要做到慢步轻声、右侧通行,严禁跑跳打闹,学校德育处对此按照“达标班考核方案”进行严格考核。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文明素质

  (1)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团会、广播板报宣传、升旗仪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执行“交通三项”教育制度,每次在出行前、大型活动前和寒暑假前都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各项活动中都要委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3)每天带班领导、值周生放学时在校门前开展交通协勤,帮助学生安全通过马路。上学、放学时有次序进出校门,保证师生出入安全。

  (4)加强学生通勤车的安全管理。冬季前谟的学生有乘通勤上、下学的,学校与学生家长和通勤车司机沟通,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禁止超载营运,消除安全隐患。

  (5)学生自行车一律存放到学校车库,定期对全校师生的自行车车锁及其它部件进行检查,并督促学生及时维修。

  4、加强学校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

  (1)加强卫生保健常识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学校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将常见病、多发病控制在指标之内。

  (3)定期对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身体健康卡,建卡率达了100%。

  (4)要求学生做四勤:勤换衣服、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每天要按时、按要求刷牙、漱口。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时间。

  (6)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不到不卫生的饭店就餐,不饮用不卫生的水。

  (7)学校饮用水按“进校饮用水制度”严格管理。

  (8)不断提高眼保健操、间操的质量,增强体质,预防近视。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1)、学校聘任了法制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解放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利用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制教育课,校园宣传手段(小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周报、电视等)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3)、不断强化“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的帮教网络,每名领导、党员教师都有帮教对象,开展帮教工作,控制学生辍学,不让学生流入社会,成为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每年的4月、10月为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月”,以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出黑板报、班级周报、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升旗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2、有效利用安全教育课,向学生传授火灾、爆发传染病等紧急情况时学生的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3、通过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安全教育报告会等形式,与社会、家庭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的交通工具(自行车、通勤车等)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六)、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在组织师生集会和户外集体活动时,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活动中要按预案的要求行事,主管领导、班主任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活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班级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伤亡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在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安全预案、防火安全预案、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各类安全工作活动记实(升旗仪式、班队会、广播、黑板报、安全工作检查记录等)、上级文件等逐年单独装订成册,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调整,科学划定,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基本农田分级保护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化报备制度,实现基本农田永久保护。

  二、工作任务

  1.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2.落实保护责任

  3.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

  4.设立统一标识

  5.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6.推行“五级”成果报备制度

  三、工作要求

  基本农田划定应遵循“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以20xx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划定工作。

  (一)政策要求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根据规划需要增划一定数量的预留基本农田,用于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位置的重点工程用地;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和可调整地类。

  (二)技术要求

  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应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在20xx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进行。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基本农田专题要素,数据库建设以20xx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xx)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xx)的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国土、农业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实施和协调工作。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乡镇具体负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实施。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xx年7月10日-7月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农委制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完成时间。

  2.动员培训: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农委组织召开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动员会,布置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乡镇国土、农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培训学习。

  3.基础资料收集:收集基本农田划定需要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区、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20xx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已有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表册、数据库、相关文字资料、签订到村或农户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农用地分等定级资料以及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编制与论证(20xx年7月21日-7月31日)

  1.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市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地勘察,由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以及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等相关附件。

  2.实施方案论证: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委员会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序等方面,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将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与实施(20xx年8月1日-11月20日)

  区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

  第四阶段:成果验收(20xx年11月21日-12月10日)

  1.区级自验

  区国土分局会同农业部门,对本区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自检查自验,验收合格的形成自验报告。

  2.省级预检

  区级自检合格后,首先将基本农田数据库提交省级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由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出据数据库预检报告。

  3.市级验收

  数据库预检通过后,我区向市级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将组织对我区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全区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由市级出具验收报告并填写验收要点情况表。

  4.省级抽查

  对于市级验收确认的基本农田调查划定成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委员会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抽查。

  第五阶段:成果报备(20xx年12月11日-12月31日)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抽查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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