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招生政策

时间:2017-05-04 15:53:42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贵州2017高考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是教育政策过程的起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则是招生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其目标在于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解决招生公平问题。 快来看看吧,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贵州2017高考招生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贵州2017高考招生政策

  1.什么是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指高职(专科)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录取考生。

  2.通过分类考试录取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有区别吗?

  除了录取方式不一样之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3.考生如何报考分类考试?

  考生应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拟报考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填报院校,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后,考生须根据填报院校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试)。

  4.分类考试如何录取考生?

  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由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

  5.分类考试考生的文化成绩如何产生?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其文化成绩使用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6.分类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如何产生?

  分类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产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分类考试考生须查阅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分类考试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7.参加分类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应认真阅读拟填报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要求及具体安排,按学校要求参加相应测试。考生应结合自身条件和爱好特长,合理选择报考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考生可根据各院校报考情况,合理选择,增加录取机会。

  8.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后还能参加普通高考吗?

  考生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参加普通高考。

  2017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上海、西藏除外)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其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0名,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各省文理科计划并公布。浙江省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报名条件

  2017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上述报名资格条件须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四、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30日

  2、办法: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同时必须将以下资料扫描后上传: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其中须有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申请表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由所属中学在每页盖章,学生本人签名;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属中学盖章);

  (2)学生学籍证明(往届生学籍证明由原学籍所属中学出具);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3、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成绩及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与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匹配,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根据各省获得资格名单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科类计划,并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范围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学校将根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同科类一本线上的考生可在贵州大学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招生专业中任选。浙江省考生分数要求同上,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若考生填报的专业为今年实行大类招生改革的专业,录取时只能按相应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录取,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四)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五)分省计划安排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科类计划为准。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监督检查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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