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政策

时间:2022-11-23 05:22:01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2017年湖北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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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高考政策

  2017年湖北高考政策

  考生可享受加分或优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项目取消

  湖北高考青年志愿者获得5A级优先录取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我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该规定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湖北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2017年直接取消农村独女加分这一项目。

  另外,今年新增了一项“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志愿中国”网站注册志愿者数据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时长、频次、单次服务时长3个主要因素,综合考虑获奖、社会评价等方面因素,建立青年志愿者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将青年志愿者划分为1A—5A五个等级。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

  这些年那些被取消的高考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国共9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鼓励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湖北省自2014年起,按国家规定取消的全国性、地方性加分项目如下: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取消: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高考不再加分。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高考不再加分。

  ●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取消: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高考不再加分。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取消: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高考不再加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类别,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干部、见义勇为受嘉奖的考生、竞赛获奖学生等。

  ●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取消。

  ●“烈士兄弟姐妹”可加分投档政策取消。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取消。

  ●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取消。

  2017年湖北省高考政策

  湖北省招生办日前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优录新政,取消了有9年歷史的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这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不过,在4类可优先录取的项目中新增了5A级青年志愿者。

  按最新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隻取其中的一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与去年不同的是,我省今年取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我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该规定為:父、母和本人均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証》或《独生子女証》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湖北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為5分。

  另外,今年新增了一项“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5A级青年志愿者约佔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

  湖北省教育厅通报了该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届时,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该省还将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

  河北高考新一轮高考综改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后已正式印发。根据该省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湖北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2016年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模式。”

  高考成绩由语数外三门自选课组成

  根据湖北省方案,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而且,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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