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时间:2022-04-02 00:44:47 志愿填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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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为了方便天津的考生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天津高考各种指南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2017

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天津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发布《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对高考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录取方式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出分后报志愿

  高考各批次的填报志愿工作,在公布高考成绩后进行。市招生委员会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科二批填报志愿工作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志愿,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可以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征询。

  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

  考生的填报志愿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各报名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馈确认工作。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后,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天津高考报考指南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天津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

  ③符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投靠落户后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等学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津教委职[2006]22号文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按照报考者自主网上录入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的程序进行。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录入报名信息时,报考者须根据自己情况,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并保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3.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报考者,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户口簿和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在外省借读的报考者还须持所在中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息,然后由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县招办集体办理相关手续。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接收报名的中学和区县招办须按规定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在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6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各接收报名的单位按统一的考生号编制办法赋予报考者14位考生号(考生号编制方法见附件1)。

  报考者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证明,进行电子摄像,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75元,外语听力测试费每生8元)。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4.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5.在天津市定居且符合报名条件前三项的外国侨民,持市公安局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南开区招办现场履行报名手续。

  6.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须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1.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中学校长是本校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学一律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学生报名,中学对报考者资格审查后交由所在区县招办复查。持蓝印户口报考者、往届毕业生等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区县招办负责,区县招办主任是本区县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将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遴选熟悉业务、秉公办事的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一审查每位报考者的资格,并对审查结果签字负责。

  3.各接收报名的单位须逐项审查报考者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原始录取名册、学籍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凡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实者,不准其报名;要将报考者的户口簿、身份证、原始录取名册、学历证书等材料复印备查。各区县招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区县所有报考者的户籍进行审核。

  4.对持蓝印户口报考者,区县招办须按本市有关规定审查其原户口簿、蓝印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高中学籍学历是否符合条件。重点审查蓝印户口的审批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持有“城市建设增容费”票据、应届毕业生学籍是否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资格审查结束后,区县招办将本区县全部持蓝印户口报考者的情况进行汇总,交由有关部门复核。

  5.对随迁子女投靠落户后取得常住户口报考者,其资格审查按照本市正式常住户口报考者有关规定执行。

  6.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所在中学对其原始录取名册、户口簿、学籍情况核验无误后,交由所在区县招办进行复查。区县招办要重点审查报考者是否在原始录取名册范围之内、户籍和学籍情况是否符合本市规定。凡未在原始录取名册之内的学生,一律不准其报名。

  7.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以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骗取报名资格者,除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外,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为报考者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在各接收报名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联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逐一比对报考者的户籍信息,逐一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坚决予以清退。

  四、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履行报名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准确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类别,报考者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科类。报考科类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考科类确定后,接收报名单位将赋予报考者14位的考生号。

  二是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等原件,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注意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

  三是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报考者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事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准确、有效,以免耽误入学报到。

  四是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报考者要按照接收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按照规定,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五是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还要履行其他手续。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在办理高考报名的同时,还须办理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报名手续。报考艺术类非美术专业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办理体育专业考试的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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