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时间:2022-04-04 06:56:41 高考热门专题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高考改革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个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态度。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2017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每一年的高考都是考生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一场考试,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着每一年的`高考考试。那么,2016年新疆高考改革的最新措施有哪些?2016年新疆高考改革的最新方案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给您介绍一下新疆高考改革的最新情况吧!祝愿各位考生考成好成绩!

  2016年新疆高考将会继续使用全国新课标二卷,目前除了教育发布2016年将有25个省份会使用全国卷外,其它的高考政策尚未公布。

  另外,由于2016年将有25个省份使用全国卷,新疆考生与家长担忧高考难度会增加,但兵团二中教导处主任鲁亚峰说:“学生不要因为全国高考一张卷,刻意去找学科难题、偏题练习。其实,高考万卷不离其宗,即使试卷中有一些创新题型也是来自课本中基础题的延伸,重点考查的是学生对知识的迁移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基础网络知识越扎实,得分率才会越高。”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招工作通知》得知,自2016年起,新疆高考取消自治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项目;取消了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者的加分项目。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

  从2016年起,新疆高考比赛类加分项目中,最高可加20分。

  享受这一加分政策照顾的是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保送方面,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新疆高考加分政策

  一是取消全部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经取得以下相关项目奖项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二是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继续保留五项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政治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简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简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双语班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十一个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三是规范和完善地方性加分。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组)填报区内高校;(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2、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 号)规定:(1)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伤残人民警察本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的,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相关文章:

2017广东高考改革最新资讯05-12

重庆2017高考英语改革方案04-04

2017安徽英语高考改革方案04-04

北京市最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05-10

新疆高考物理试卷分析11-14

精选新疆高考化学试卷点评05-07

2017高考语文改革方案全文及解读05-10

17年高考英语改革方案04-04

专家对高考英语改革的看法11-22

高考历史改革答题技巧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