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加分政策

时间:2022-11-23 19:31:50 高考分数 我要投稿

上海高考加分政策2017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而提出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出现了荣誉造假、城乡差距拉大以及谋求他利等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于教育公平的新思考。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上海高考加分政策2017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高考加分政策2017

  上海高考加分政策2017

  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降分录取不得超过20分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降分录取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上海高考政策

  根据去年公布的上海高考改革方案,2017年起,上海考生将采取3+3模式,即高考3门学业等级考3门累加作为最好报考高校的总成绩,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6门学科任选3门参加高考。问题随之而来,高校各专业对学生选择科目有何具体要求?学生又该如何根据感兴趣的大学专业来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呢?今天(3日)上午,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对2017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正式公布。

  从汇总情况看,上海市37所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共有专业(类)1096个招生。各本科高校依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了选考科目要求。相关选考科目要求适用于2017年参加上海高考的考生。上海市本科高校2017年专业(类)选考科目情况,今天起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本市各本科高校招生网站上同时公布。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提出:“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告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根据《实施意见》精神,2014年9月19日,上海市公布《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从上海各高校的情况看,本市37所本科高校2017年共设置1096个的专业(类)中,提出3门科目要求的有281个。3门科目要求中最多的`组合是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有217个专业(类),再次是物理、化学、地理组合,有22个专业(类)。提出2门科目要求的有85个,仅有物理、化学一种组合,没有其他科目组合要求,涉及专业(类)主要有医学、生物、化工、机械类等。提出1门科目要求的有75个,全部仅对物理提出要求,涉及专业(类)主要有工科、电子信息、电气工程、机械类等;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有655个,涉及专业(类)主要有管理、法学、艺术等。

  所有专业(类)中,提出最多的选考科目是物理,有415个,占专业(类)总数的37.9%;其次是化学,有337个,占30.7%;再次是生命科学,有222个,占20.3%;地理、历史、思想政治分别为47个、41个、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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