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妖记》的观后感

时间:2022-05-04 09:03:45 观后感 我要投稿

《捉妖记》的观后感三篇

  《捉妖记》观后感篇一:

《捉妖记》的观后感三篇

  不同于母爱,父爱总是表达的那么委婉。也许只有当我们长大了,或是做了父母才能真正体会。

  今天,我同妈妈一起观看了《捉妖记》这部电影,突然觉得,父爱,不仅深沉,还很宽广。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不顾危险,舍弃生命,哪怕这个孩子是不同于自己的妖怪!

  《捉妖记》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宋天荫的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意外怀孕生下萌妖胡巴后,为保护小胡巴,与二钱天师霍小岚一起对抗妖界的故事。整个故事又有趣又感人,特别是小萌妖胡巴已经可爱到让人忍不住亲他一口。

  故事一开始,当“皇后”把小妖王放进宋天荫的肚子里时,我相信他一定是很崩溃的。是啊,一个堂堂大男人怀孕了,还不被人笑话死啊。可是皇后临死前的恳求与托付,还是让他坚持了下来。

  肚子里的“小妖王”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和危险。可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肚子里的宝宝越来越大,宋天荫变了,他竟然像许许多多妈妈一样,对肚子里的“孩子”开始憧憬,开始畅想。笨手笨脚的他甚至还给宝宝织起了毛衣。

  生宝宝是痛苦的,但是他并不恨这个给他带来麻烦和疼痛的“孩子”。刚出生的小胡巴调皮爬上了梁顶,我从宋天荫的眼中看出了担心。

  当小妖王不吃食物,只喝鲜血时,他虽然宠溺,但还是很用心地教育孩子,希望小妖王善良,成为一个好妖。

  钱师霍小岚把小妖王卖给了顺天府,宋天荫一步一回头,满眼的不舍,我的心也跟着一阵一阵地酸楚。

  得知顺天府买小妖王是为了吃了它,宋天荫虽然明知道自已能力不够,可还是坚定地跑向顺天府的方向,为了自己的“孩子”,即便白白送死又如何?

  故事最后,伤痕累累的宋天荫抱着获救的小胡巴开心地笑了。可现实是更残酷的,为了让小伙伴躲避血妖和人类的追杀,宋天荫和霍小岚不得不让胡巴离开自已,去遥远的地方组建一个新的永宁村。面对小胡巴对自己的依恋和可爱的笑脸,他像当年自己的父亲

  一样,冲胡巴发火,骂他,违心地说不再爱它??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喷薄而出。

  这就是父爱,它慢热,爱一天一天地积累,越来越深。

  这就是父爱,它伟大,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舍弃一切。

  这就是父爱,它深沉,不张扬。

  这就是父爱,它宽广,无边际??

  《捉妖记》观后感篇二:

  人们都说妖就是妖,没有任何感情,我也信以为真啦。但看了《捉妖记》以后,我明白了,妖也是有感情的。

  《捉妖记》是讲太真的宋天荫、机灵的霍小岚、调皮呆萌的“萝卜”胡巴的一段故事。小岚在天荫家住下,她怕妖再吃天荫,就把他捆起来,还在外面设置了陷阱,并把他的嘴也给封住了。晚上,突然床被锯了一个洞,天荫被妖王后拖到了一片树林里,因为老妖王已死,新妖王正在追杀妖后,迫不得已,妖后为了保住小妖王,决定将其托付给天荫,妖后把腹中的胎卵二话不说把蛋塞到天荫的嘴里,男子汉大丈夫的天荫从此就怀着妖胎成为“孕夫”。这时新妖王出现了,把妖后打死,正要抓天荫时,小岚从洞中爬了出来救了天荫。宋天荫意外怀孕生下萌妖胡巴后,为保护“儿子”,与天师霍小岚一起对抗妖界的故事。

  很久以前,人与万物共存,当中也包括妖。但人想独占天下,于是人向妖宣战,把他们赶进了深山大泽,从此人和妖划界而治。一天,一对装人样的情侣妖竹高和胖莹,为了保护怀有小妖王的妖后逃避血妖的追杀,来到了永宁村,遇上了善良的天荫、降妖少女二钱天师小岚以及跟小岚对着干的五钱天师。天荫目睹人妖大战,才惊觉有妖的存在。葛千户重金悬赏小妖王。小岚为了得到赏金,硬拉着从没有离开过永宁村的天荫,躲避的争夺,离开永宁村展开了一段旅程。

  在一家旅店休息时,天荫从口中把小妖王生了出来。他们很喜欢小妖王,但小岚为了钱财还是把小妖给卖了。天荫舍不得小妖王,决心回去救他。而小妖王即将被做成大餐送上桌来。小岚和天荫与葛千户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时,天荫的奶奶也赶来,她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十钱天师。他们齐心协力智斗葛千户。葛千户终于现出了原形,原来他是一只无恶不作的坏妖。在奶奶的指挥下,天荫拿着生锈的家传宝剑,去打坏妖,却被坏妖刺伤。小妖王十分难过,用力将宝剑从天荫身上拔出。他手上的血渗到宝剑上,宝剑顿时变得银光闪闪,天荫用宝剑打败了坏妖。成了一钱天师。

  可是人和妖不一样,不能共处,所以天荫恋恋不舍地把小妖王送走了,并给他取名胡巴。

  看了这部电影,我觉得天荫和小妖王不离不弃,非常感人。另外,人、妖都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待他好,他也会待你好,人、妖是可以和平相处的。

  《捉妖记》观后感篇三:

  近些年来,中外的电影屏幕上,刮起了一阵来势不小的为“妖魔”辩护、翻案之风。让人看了之后,不禁同情起妖魔来、觉得妖魔非尽坏、不必除。

  在象征的意义上,“妖魔”所对应的,无非就是现实中的坏人。倘若我们认同这类电影的观点的话,即认同这样的想法:“坏人非尽坏,坏人不必除”。诚然,坏人非尽坏,坏人有时候也做点好事。但细一想来,这其实不足以用作为坏人翻案的理由。一个好坏参半的人,人们一般不将之视为“坏人”。所谓坏人,必是指其坏的一面大大多于好的一面,其有害于人之处大大多于有利于人之处。如果坏人好的一面占主导,他就已然与坏决裂、成了好人了。如果“妖魔”本质上更像人,他也就不是“妖魔”了。

  问题的实质其实还远不止于此。在这类电影的背后,其实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以来一部分因违法犯罪而富有起来的一群人试图洗白自己、逃避清算的一种社会心理。有这样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洗白罪孽在于向受害人赎罪,亦即通过实际行动补偿被害人。然而在近来为妖魔翻案的一系列电影中却罕有补偿的主题。在现实的层面,那些被牺牲的人们更没有得到来自那些通过非正当手段发了大财的人的一丁点补偿。

  如果他们得到了现实的补偿,清算或可避免,社会宽容或许可能实现。如果那些通过非正当手段发了大财且对社会欠下孽债的人一点也不打算做出补偿,却又幻想洗白自己、避免将来的清算,这样的美事合乎逻辑吗?这就是这类为妖魔翻案的电影之自欺欺人的地方。

  所以,这类为“妖魔”翻案的电影只能是一种欠债不还者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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