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承担的实习任务规程及计划

时间:2022-12-08 20:32:01 实习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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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承担的实习任务规程及计划

  教育实习承担的实习任务篇一 《教育实习规程》

教育实习承担的实习任务规程及计划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性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查高等师范教育质量的一项必要措施。为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教育实习服从于培养目标的需要,确保教师培养规格,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实施细则》及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规程。

  第二条 通过教育实习,提高学生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立稳固的专业思想。

  第三条 通过教育实习,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运用于教育实践,培养和形成从事中等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通过教育实习,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获得初步的教育科研训练。

  第五条 加强高等师范与中、小学的联系,深入了解中、小学校教育和教学改革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高等师范教育教学工作,密切联系中、小学教育实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 系教育实习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进行。系分管领导负责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教育实习改革方案;评选优秀教育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

  第七条 系内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实习地点;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实习工作情况;组织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开展教育实习改革与研究工作。

  第八条 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系分管领导和学科教育学教师等3—5人组成,负责领导本系的教育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实习教师;

  2、制定本专业教育实习计划(包括经费预算),于实习前一学期期末报教务处审核,组织实施教育实习调研;

  3、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试讲、微格教学等各项工作;

  4、有计划地定期到实习学校和基地检查,指导本系的实习工作。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收集反馈信息,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以及研究工作。

  第九条 教育实习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实习是我系教师的基本任务、所有教师都应积极地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更应注重实习指导工作。参加实习指导的教师在实习期间应自始至终在实习学校履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实绩将作为评优及评职升级的重要依据。

  1、为了确保实习质量,在每一个实习学校任命一位组长,组长应尽量

  选择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2、每个指导教师应承担指导实习生10—15名学生的实习任务,试讲、评议课不得少于每生l节。听课不得少于每生2节。

  3、组长应完成以下任务: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实习生的学业基础及表现情况,布置学习有关实习文件。了解实习的课程安排等;

  (2)向实习学校介绍实习生情况,与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具体实习任务;

  (3)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教育调查工作;

  (4)抓好集体备课和试讲工作。听实习生讲课,组织和参加课后评议工作;

  (5)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6)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

  (7)评定实习成绩,对实习生作出鉴定;

  (8)及时向系领导和实习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9)实习结束时,组织学生及时与实习学校领导、有关教研组和教师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认真做好实习总结或指导实习工作的经验交流,以及有关专业培养规格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习结束后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系办公室保存;

  (10)负责全面搜集、积累、整理有关实习资料和基础教育资料,并上交系保存,开展实习研究工作;

  第十条 教育实习按以下步骤进行,教育实习工作准备阶段、实习阶段、实习总结阶段、资料整理和研究。

  第十一条 教育实习准备阶段,在校内进行。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计划;

  2、召开动员大会,向全体实习生公布实习计划和具体要求;

  3、组织实习生学习学校和系制定的有关实习文件;

  4、向实习生介绍教育现状和发展情况,介绍班主任工作和课堂教学工作经验,观摩电视录像示范课和微格教学课等内容;

  5、实习生备课。

  第十二条 教育实习阶段,在实习学校进行。

  1、听取实习学校全面情况介绍,如学校概况、规章制度、近期工作安排等;向实习生提出具体要求;

  2、观摩、评议实习学校教师的示范课;

  3、备课、试讲、讲课、听课、开评议会、参与辅导和批改作业;

  4、了解实习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状况和班集体的状况,制定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协助原班主任开展工作,组织班级活动,进行个别教育和家访;

  5、进行教育调查并写调查报告或论文。

  第十三条 教育实习总结阶段

  1、在实习学校完成下列工作:

  (1)实习生写出个人总结;

  (2)实习小组对本组实习生进行评议;

  (3)双方指导教师(含原班主任)给实习生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

  (4)实习带队教师写出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表、完成实习学校的征求意见等工作。

  2、返回学校后进行下列工作:

  (1)系实习领导和各组长将各实习点实习生初评成绩进行核定;

  (2)系实习领导小组作实习总结,调研报告;

  (3)召开系教育实习总结汇报会,同时进行实习展(包括实习图片、教案、教具、调查报告、论文等);

  (4)实习结束两周内,向教务处报送实习工作经验总结和选送优秀教案、优秀学生实习总结、优秀报告、论文等。

  (5)实习工作全部结束时,实习分管领导要整理资料并组织实习教师进行实习研究工作。要充分利用资料进行专题研究,提高教育实习质量和教学质量,进行教育改革。并负责将实习期间的全部资料归档。

  第十四条 凡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参加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必须补修或重修。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得毕业。

  第十五条 实习生在实习学校必须自觉遵守下列纪律。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政府现行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法令和各项政策。认真学习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学习我校教育实习规程和各项要求和目的,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每项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教育实习的各项规定,模范地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校领导及教师的领导和指导。不许随意评议实习学校的教师和工作。

  3、以高尚品德和模范行动去教育和影响学生,关心和热爱学生,以身作则,注意礼貌和仪表。

  4、坚持团结,发扬友爱和互助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喝酒。实习结束时,不收实习学校学生的礼物。学生主动赠送礼物,要先做工作、耐心说服,并及时请示实习指导教师,妥善处理。

  6、实习生要注意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要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室、宿舍和环境卫生。在工作、食宿等条件方面,从实习学校的实际出发,要发扬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7、实习生一般不许请假,在有疾病或特殊情况时,应持确切证明经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8、借用实习学校的实验设备和办公用品等均应妥善保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实习用品。借用物品要按实习学校要求进行。

  9、凡有不符合规定或违反上述要求者,视情节给予帮教,或停止实习,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一般不请事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确有特殊情况要请假,三天内须由我系指导教师审批并经实习学校同意。三天以上要由指导教师审核后转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不论什么原因,参加教育实习未达到实习时间三分之二者,或未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擅自离岗,按旷课处理(一天按8学时计算),旷课三天(含三天)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是其在校操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实习生资格审查

  为确保教育实习质量,我系要对学习生进行实习资格审核,并报教务处进行审批、备案。

  1、资格审核的程序:

  (1)在实习前,系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资格审核,不符合者不得进行教育实习。

  (2)审核合格,方可安排教育实习。

  2、审核标准:

  (1)参加实习的学生,要求其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职业道德修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2)参加实习的学生身体建康,并符合有关学校医疗卫生要求;

  (3)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内所有的课程;

  (4)必须修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三门主要课程。且成绩合格;

  (5)在教师职业技能课程和微格教学的训练中,成绩合格者。

  (6)通过系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试讲,并合格者。

  第十八条 教学工作实习

  1、钻研教学大纲和教学参考书等资料,认真备课,编写详细教案。搞好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环节,认真做好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等工作,组织好课外学习活动。

  2、要求:

  (1)实习生应按实习要求完成各类教学任务;

  (2)实习生至少要完成6—8个课时教案,讲授4—6个教案;

  (3)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开展互相听课并参加课后评议,每人听课不少于15节,参加评议不少于3次,且每次听课和评议都有详细记录;

  (4)实习生教案必须经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批准签字后方可正式讲课,试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上课。

  第十九条 班主任工作实习

  1、熟悉实习学校工作计划、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实习班级学生情况,制定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和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熟悉和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班主任工作能力。

  2、要求:

  (1)制定实习班主任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审定后执行;

  (2)实习期间,至少组织、指导一次学生主题班会或有效的班级活动;做好特殊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若条件允许,可进行家访;

  (3)对个别学生进行重点观察、研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教育调查与研究(属教育论文工作)

  (1)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历史特点(包括学校管理及教改经验);

  (2)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经验;

  (3)实习生要深入了解中等教育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

  (4)通过调查,掌握调查研究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培养教育调查研究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评定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从以下方面综合评定:贯彻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组织性、纪律性、积极性、团结互助等情况。

  2、教学工作实习从以下方面综合评定:备课,试讲等课前准备情况,教案质量,教学中教学原则的贯彻,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教学方法和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情况,语言、板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听课评议,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工作态度等方面。

  3、班主任工作实习从以下方面综合评定:了解班级集体及个人的基本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日常管理,组织班级集体活动,个别教育、家访,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等。

  4、教育调查与研究从以下方面综合评定:选题的意义,材料的收集,统计、分析情况,文章结构,观点论述正确性,结论与建议的可行性,现实性及对教育改革的参考价值。

  第二十二条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1、行为表现15%;

  2、教学实习55%;

  教育实习承担的实习任务篇二 《实习生教育实习计划》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小学教师的关键教育环节,是对师范生的专业思想、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检验,是一门体现师范专业特色的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必修课。

  通过教育教学实习,也便于将学生实习和就业结合起来,让用人单位了解学生的思想水平和教学水平,便于教学有良好的办学理念和方向,为合理使用人才提供良好的依据。

  20XX年,根据教师专业教学计划,20XX级五年制普、英、体、音、XX三年制数学双语、XX英师教育、XX体育教育、XX音乐教育、XX普师高职专业9个专业,XX个班共308名学生将进行为期五周教育实习,实习计划如下: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教育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和实践,使师范生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更加热爱教育事业,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技能,具有初步独立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其具体要求是:

  ㈠ 通过教育实习,使师范生在实践中接受职业道德的教育和训练,体验和感受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培养和巩固献身小学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

  ㈡ 通过教育实习,使师范生深入教育教学实际,调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学习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缩短与合格小学教师之间的差距。 ㈢ 通过教育实习,使师范生加深理解所学的科学文化知识,综合运用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对基础教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㈣ 通过教育实习,培养师范生初步独立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基本上能按照教育教学的理论,上好小学各科课程,并能指导活动课,学会做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㈤ 通过教育实习,了解小学素质教育现状以及素质教育对教师的要求,参与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

  二、实习内容

  ㈠ 教学工作

  实习生要参加小学教学工作的各个基本环节,如备课、上课、课外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等,并在各个环节的实习中,自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各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指导教学实践,注意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积累经验,提高教学工作的能力。

  1、普师:小学语文、数学为必须实习科目。语文、数学两科上课时数合计不得少于十八节以上。

  2、体育教育:小学体育课为必须实习科目,每人上课时数不得少于十八节以上。其中包括低部(一、二、三年级)课和高部(四、五、六年级)课,每个实习点可将学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前两周上低部课,后两周上高部课,另一部分与之相反。

  3、音师、音乐教育:小学音乐课为必须实习科目,每人上课时数不得少于十八节以上。

  4、双语:小学数学课为必须实习科目,每人上课时数为数学英语分别上九节以上。

  5、英师、英语教育:小学英语课为必须实习科目,每人上课时数不得少于十八节以上。 ㈡ 班队工作

  每个实习生都要在实习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实践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实习生管理班级的时间为四周,做到初步掌握小学班级(中队)活动和管理规律,并有准备地独立组织班会或队会一次,同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典型儿童的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㈢ 其它工作

  每个实习生应根据所在实习学校的具体情况参与学校其它工作的实践。如为实习班级美化教室、组织短期课外活动小组、组织课外活动、家访等。

  全体实习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都要注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融入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要以身作则地向学生进行行为仪表规范的教育。

  三、实习的步骤、时间及具体内容

  ㈠ 实习准备阶段(3月1日—4月29日)

  1、制订实习计划,确定实习带队教师。

  2、实习带队教师联系实习学校,各实习学校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并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研究实习计划,明确所应承担的实习指导任务,做好接待实习生的准备工作。

  3、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布置实习计划,组织带队教师和实习生学习实习学科的教学大纲,准备有关书籍和资料。

  4、带队实习教师组织实习学生试讲一周,严格把好关。

  ㈡ 实阶段(5月XX日-6月10日)

  1、实习生于5月9日进入实习校。前三天为见习阶段,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① 听取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

  ② 听取原班主任介绍班级的详细特点,包括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个别家长情况,观摩班队活动。

  ③ 听实习校的各科示范课。随堂听原任课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同时要听取指导教师介绍自己的教学方法及经验,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工作要求及教学常规。

  ④ 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教学实习计划、备课、写教案、试讲。

  ⑤ 熟悉学生和班级情况,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

  ⑥ 实习生在上课前,应当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与指导教师共同搞好学生成绩的摸底,做好试卷分析一式两份,与指导教师各存一份。

  2、上课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为5月9日—6月10日

  在此期间,实习生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 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参加学校年级组的集体备课,认真编写教案,实习生的教案必须在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课堂。

  ② 实习生要上好每一节课,课后要主动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找出成绩与不足,写好教学回顾,附在本课教案之后。

  ③ 各实习点要由带队教师主持,实习小组全体实习生参加,组织几次实习生优秀课汇报,以促进实习生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了解,提高上课质量。

  ④ 实习生每堂课后要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并及时予以批改,将批改的结果提交给指导教师,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虚心听取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从而找出自己在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弥补。

  ⑤ 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重点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到因材施教,促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全面、深入地掌握所学的知识。

  ⑥ 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随时搞好学生成绩的检查与评定工作,特别是每个实习生上课结束后,仍要与指导教师共同再搞一次学生的学习成绩验收考核,并相应做出试卷分析,与上课前的试卷分析相对照,找出差距并及时加以弥补,从而保证实习学校学生的教学质量。

  ⑦ 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实习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班队活动计划,在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前提下,开好班会或队会,活动结束后,请指导教师做出评语,签署在活动计划上。

  3、实习的最后两天做好以下工作:

  ① 实习生在上课结束后,要认真听好回头课,整理好教案、教育实习手册、班队活动计划及有关材料,做出切合实际的个人总结,主动请指导教师提出意见,并在实习小组内评议通过,完成实习鉴定。

  ②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如实独立地填好实习生成绩考核表,做出切合实际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和进步,又要提出忠恳的批评和期望,使实习生能通过实习获得较大的收获。最后与带队教师共同评定实习成绩,报请实习领导小组批准。

  ③ 各实习学校在实习生离校前应当召开总结会。学校领导全面总结实习的情况和经验,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和实习生可畅谈通过实习各自所取得的收获,使实习生进一步受到教育。 ㈢ 实习总结阶段(6月XX日—6月17日)

  实习生返校后要按时提交各种材料。各实习点带队教师负责将本点实习生的成绩评定表上交教务处,评出优秀实习生,搞好本点实习成果展览,做好实习收尾工作。

  四、实习成绩评定

  ㈠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见附表1—6)

  ㈡ 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1、指导教师在各项实习评分表上严格按照成绩评定标准打分,并按各项百分比算出最后得分。普师实习生教学实习成绩取语文数学的平均分,教学实习成绩占百分之四十;班主任实习成绩占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三十由带队教师根据实习生各方面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2、带队教师负责最后核算实习生所得分数,并根据分数高低,按如下比例确定实习生成绩等级:优秀占百分之三十;良好占百分五十,及格占百分之二十左右,不及格不限。

  3、带队教师确定最后成绩时,要征求实习点指导教师和本校指导教师意见,以便使成绩更为准确。

  4、成绩确定后,填入实习生实习总结表,加盖实习学校公章和本校公章。

  5、优秀实习生比例按各实习点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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