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时间:2022-11-23 02:44:00 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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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大学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用人单位后,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再交与高校最后签章,是当前高校普遍践行的制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资料,欢迎阅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格式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最新毕业生就业协议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职业技术学校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的关系: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就读于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为保证乙方学业完成及今后的发展,减少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拓宽学生毕业后就业渠道,依据甲方和该校的有关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毕业后继续深造及就业安置问题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依据全日制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甲方组织乙方到大连相关专业用工单位实习。2.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就业提供安置机会,就业安置率100%,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安置机会不少于三次(不能取得毕业证书者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获得______________学校毕业证书;2.乙方有权放弃甲方提供的就业安置机会,放弃三次就业安置,甲方不再提供就业安排;3.乙方身体条件要符合用工单位标准。

  三、其它1.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日,甲方为乙方完成三次就业安置;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_______职业技术学校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

  用人单位(甲方):

  毕业生(乙方):

  学校: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印制

  福建省教育厅

  填写说明

  1,本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毕业生应逐项准确填写,学校应认真审核毕业生有关信息,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审核和报到证签发等工作。

  2,本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毕业生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代签无效。

  3,本协议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一并履行。

  4,本协议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填写本协议书一律用蓝,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签名)或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6,毕业生离校后签订本协议书的,学校可不签注意见。

  福建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承办机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0939档案查询:(0591)96345传真:(0591)87546960

  网址: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

  福建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承办机构:福建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4868传真:(0591)87844868

  甲方

  (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隶属

  □中属□省属□设区市属□县(市,区)属□县以下(含乡镇,村,居委会等)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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