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城镇化进程文章

时间:2020-10-05 10:19:42 文章 我要投稿

快城镇化进程文章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促进我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扩大社会有效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对于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已成为一个值得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一、攸县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基本现状

  攸县位于湘东南部,总面积2664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54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6万人。近年来,我县加快了城乡发展步伐,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建制镇达18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72,其中,城关、酒埠江、皇图岭、网岭、黄丰桥等六镇跨入省“百强镇”行列;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已扩大到23.1平方公里,城镇居民达22.5万人(其中县城区常住人口达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0.5。先后获得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县城荣誉称号,县城被列为全国文明卫生城镇示范点。

  二、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虽然较好地实施了“城镇发展带动战略”,小城镇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县城镇化的进程,具体问题如下:

  (一)规模问题。全县18个建制镇,建成区平均2平方公里,县城以下建制镇平均不到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平均7468人,其中县城以下建制镇4509人,而全省小城镇平均人口规模为1.05万人,县城以下建制镇为6700人。按国务院1980年165号文件确定的设镇最低非农业人口2000人的标准,我县现在有7个镇达不到这个基本的要求。规模过小,直接影响基础设施效益的发挥、第三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小城镇建设对城镇化进程的推动力。

  (二)规划问题。首先,规划是指导城镇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起着关键性的调控作用。从总体上看,一是我县县城规划比较超前,但建制镇规划编制较为滞后,规划功能不全,特别是管线、绿化等专业性详规编制落后;二是,实施随意性大,乡镇领导更换频繁,加上规划意识不强,凭想象作决策,从而导致规划实施不到位,小城镇建设普遍水平不高,相当多的建制镇停留在一条街、两排房的水平,满足不了城镇发展的需要。其次,农村房屋建设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到处只见新房,不见新农村,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治,城乡统筹规划总体上滞后,严重地阻碍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序推进。

  (三)土地问题。1、现行的土地使用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省委、省政府(1999)22号文件下发后,全省每年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不少于3万亩,指标有,但审批很困难,如果仍然按照先交造地费再批用地的程序审批,很多乡镇会由于垫付不起造地费而无法批到土地。2、现行国有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政策是30上缴中央财政,20上缴省财政,20上缴地州市财政,30留给县市人民政府。而土地所在地的小城镇则没有明确规定,这种“顾上不顾下”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既不利于开垦新地,实现占补平衡,更不利于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问题。一直以来,城镇建设的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主体以政府为主,而且只投入不收益,只建设不经营,导致城镇建设的路子越走越窄,资金不足的困扰越来越大。城镇建设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甚至有加剧之势。稳定、健全、有序的投资机制远没有形成。首先,从财政资金来看,中央财政虽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但主要集中投向在中城市,难以惠及小城镇;第二,从银行信贷资金来看,多选择短期速效项目,对小城镇中长期建设贷款渠道尚未疏通。第三,由于目前小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启动不了小城镇的内部消费,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而导致小城镇的公益、公共设施建设普遍亏损,使乡镇背上沉重的包袱。

  (五)产业问题。整体实力不强,缺乏支柱产业作支撑。各镇对支柱产业的培育,还存在思路不清晰、定位模糊、产业雷同等问题。小城镇建设要引导、吸纳农民进城,乐业才能安居,必须解决好产业问题。

  (六)管理水平问题。1、乡镇政府管理功能严重滞后,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等依然承袭农村管理的旧模式,对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生产、金融、信息、服务等产业的培育与管理等都十分陌生,难以承担城镇化的重任。2、人员问题。管理和建设队伍冗员过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镇上居民素质不高,生活习惯还不能与城镇发展合拍,给镇区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三、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城镇建设是“大战略”,是我县城市发展带动战略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是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也是小城镇建设的基础和动力。小城镇建设必须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摸清他们对小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和要求,并据此制定小城镇建设的计划和方案;做到有的放矢,防止出现为建设而建设的现象,切实为“三农”问题服务。

  (二)着手区划调整,扩大小城镇规模。按照广东、浙江的经验,镇区人口达到7000人,是小城镇的基本人口规模,3万人是小城镇的理想人口规模,我县现有乡镇25个,农村人口53.5万人,平均每个乡镇不足3万人,即使将来全部人口集中到镇区,其规模也十分有限,不能满足人口成本最低化的要求,而且,经济与资源要素是有限的,分散投入和建设,必须导致哪个小城镇在短时间内都建设不好。2001年底,我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全部完成,民政部门应根据规划编制的方案,按照合理的城镇空间结构和规模等级,对现行乡镇区划进行调整,控制城镇数量,逐步扩大重点镇和中心镇的规模。

  (三)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优化小城镇建设环境。

  1、在户籍管理上,落实有关政策,取消二元制户籍制度。同时按照个人上缴费为主、单位(或雇主)补助为辅、财政适当扶持这三者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好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

  2、在土地使用制度上,一方面,对城镇建设用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广泛推行地块的拍卖和招标出让、出租。土地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国家和省市的以外,其余的税费一律返还给小城镇用于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一方面鼓励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在今后3-5年以内,在全县城镇规划的工业小区以外,一律不再批准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有条件的城镇可以有计划地将学校、卫生院、敬老院、文化站等公益设施向城镇集中建设,逐步实现对自然村的合并和分散农户向城镇的集中建设,最终实现退宅还田,维护耕地的总量平衡。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我县应尽快出台提供小城镇建设信贷的实施细则,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的前提下,对小城镇建设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产业开发及乡镇工业和住宅建设。

  (四)理顺小城镇建设体制,积极探索建设与经营的有效途径。我县在2003年成立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形成了以“政府决策、公司经营、项目负责、市场运作”的.经营机制,采取“垄断经营城区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经营措施,彻底改变了城市建设由政府包揽和单纯靠财政投入的城建投资体制,城市建设融资走上了自筹、自用、自还和以地生财,以城建城的市场化道路,因此,我县应在小城镇建设的思路上同样采取以上措施,完善小城镇建设开发市场,以乡镇政府为主体,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的道路。

  (五)加强综合协调,切实抓好小城镇建设指导工作。

  1、推进城乡建设,第一位是要做好城乡规划。城镇建设规划要有超前意识,方向一定要明确。要以跨世纪的眼光编制和修订规划,使之能够体现现代化城镇的文化气息和风貌,同时对近期建设也要有很强的操作性。

  2、城镇建设要加强全过程管理,做到“管而有法、放而有度、活而有序”。具体说,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小城镇的各基建设包括各种地下管线和设施的开挖、埋设,都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同步施工。突出以道路、自来水、绿化和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要“镇当城建”,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抓好项目建设。

  3、要加强街容镇貌、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重点抓污染源的治理,严禁乱摆摊担、乱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贴、乱画,提高小城镇环境质量,使城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4、坚持可持续发展,不能再走先破坏,后建设的老路,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

  1、突出重点,抓好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一是继续采取领导办点的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二是重

  点镇的确定,应根据工作实绩,在全县5个中心镇范围内实施动态管理;三是确保我县每年的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正常使用,并逐年增加,同时,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应配套资金。

  2、培养支柱产业,推行镇企共建。推进城镇化尤其需要强化产业支撑,把城市规模的扩大建立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发展创建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更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镇,使扩大城市规模和加强产业支撑走上良性循环和轨道。首先,培植发展小城镇的特色产业,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创造特色”的原则,对城镇资源存量、交通区位和产业传统等各方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挖掘各自的优势和潜力,准确进行产业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再制定或修定城镇发展规划。二是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驻镇企业应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根据镇区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对一个项目或一个片区的建设实施“一定三年”包建等方式,抓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同时,当地政府也应在各项政策上对企业进行倾斜。

  3、健全管理机构,培养素质优良的小城镇建设队伍。尽快遏止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撤并、管理人员流失的状况。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应统一列入财政;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推行村镇建设助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队伍。加强对村镇个体建筑工匠的管理,不断提高村镇建筑工程质量。

  4、强化镇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如果说农民是城镇化建设的主体,那么各级政府就是城镇化的主导。因此,乡镇政府要更加重视城市管理,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方法,要改变现在只管城不管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农村、对农民的服务,建立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而县政府应尽快赋予乡镇政府应有的建设权、发展权、管理权等行政权,从而使中心镇真正成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

  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全局,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引领城乡建设;坚持以强化功能特色为重点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坚持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加快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快村镇建设步伐,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