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劳动心得体会

时间:2022-11-03 08:35:46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习劳动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

  说起劳动模范,朋友们知道什么是劳动模范吗?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在当下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一种精神值得我们为之敬佩以及赞颂,这种精神正是劳动模范精神。每个人都有实现价值的时候,而创造性劳动也可以说是实现人生价值以及理想的最好表现了。如今处于新时代的我们,且有着远大志向的我们需要保持好坚定的信念,努力走好计划的.每一步,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奋斗,展现新时代青年该有的特征。

  人总是要有意义的活着,这样才算不枉此生。当下崭新的时代,劳动楷模的存在,让我们更加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社会的暖心以及一股好风尚。劳动模范对社会的贡献很重要,且脚踏实地、真才实干,这种精神更是值得弘扬及学习。时光匆匆,长期以来,广大劳模以平凡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面对如此宝贵的精神财富,当下的我们更是不能丢弃,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其实也离不开这样的精神维护,所以我们全国人民都要积极地向劳动模范学习,以劳模为榜样,发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劳动创造,弘扬劳模精神,当然这些都不应该是一句两句的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因此我们都好好地脚踏实地地行动起来吧,积极做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人,为祖国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2

  一年一度的五一劳动节就到来了,而五一的到来寓意着我们要向那些伟大的劳动模范学习了,弘扬劳模精神是我们当下每个人民义不容辞的事情,虽然我们不一定都能成为劳模,但人人都可以学习和践行劳模的精神。

  在这美好的五一劳动节里,我们除了享受假期快乐的时光外,更应该去做这节日本该有的意义事情,那便是弘扬学习劳动模范的.精神,因为只有五一这个节日才具有代表性特色。而劳模精神没有关环指定的预期,更多的是出自于职业上的喜爱,从中发现乐趣,体验当中的喜悦,而劳动的乐趣结果却实至名归,期间我们不妨带着问题和情感去学习,以另一个角度去看待身边或社会上一些事情,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去学习到劳动模仿精神上的本质。劳动模范更多的体现在于本职岗位上做好分内的工作,劳模其实都是在我们身边的楷模,我们就是要学习劳模在处理问题时,多问几个为什么,常常性带着自己的思考,多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着问题的所在根本之处,这样才能不断使我们进步,成长。

  劳模的闪光点在于他们能够把工作当成事业,把付出当成追求,在普普通通的岗位发挥出耀眼的光芒,学习劳动模范精神首先要冼尊师重道,尊重劳模,更应该带着一中深厚的情感去学习,带着真诚的心态去了解,学习他们那种如何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而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当代社会人士一直所追求的目标之一,要学习到真的本事,光用嘴巴讲往往是不行,更多的是在于实践当中去摸索,去成长,也许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就在我们身边潜移默化中教会我们如何处理问题,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进而将这一小件的事情做到更加完美,极致。

  学习劳动模范就是在宣告,这种自强不息,持之以恒的精神正是企业上所需的精神,这种吃苦耐劳,百折不饶的精神也是我们每个人心中该有的表现,而这种劳动模范的精神我相信会一直永远的传承下去,同时也会让这个社会越变越好的。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3

  近日,我听了几节组织的小学综合实践立标课。在这三节课中,我收到了很多知识,有了很多收获。下面自己针对这几节课谈一下自己浅薄的认识:

  一、动画导课,激发兴趣

  三小的孙清华老师在教学中,抓住孩子们爱看动画这一特点,以动画导入新课,而动画恰好与每一节课所要学习的内容有关,这样更好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老师都是经过精心准备与设计的`。

  二、自主选择,交流收获

  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要得以体现,通过自主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能让学生在这一环节中,能够锻炼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所以每一位老师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更大限度的自主交流。

  如:《丝网花》这一课,教师根据同学的问题,让学生自由选择小组交流学习,整个的一堂课,完全是由学生自己在交流、自己在学习。这样,教师既放手让学生自主选择,又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进行自主探究、合作交流。最后,这堂课,完全放给了学生,而让人感觉到环节间都紧紧相扣。

  三、利用身边资源,服务于课堂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能让学生充分利用身边资源,如:让学生向电脑请教,向周围的人请教,了解一些自然常识,这样,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让身边的能源,为课堂服务。

  课堂上,每一位教师都能去精心的设计每堂课,尽最大限度的让学生兴趣更高的投入到学习中来,然而也有不足之处,每节课的时间太长了,差不多要45分钟,教师要注意时间调控。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4

  总有一种信念一直影响着我们,也总有一种精神一直在坚守着,同时让我们感动着。记得在我儿时开始,耳边就一直听人说起劳模这个词语,如今直到现在,终于明白劳模是什么了。每个时代都有人在负重前行,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一位无名小辈,他们之所以成为劳模其中的一员,在他们身上都会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无时无刻地为自己的事业,默默贡献,不求任何回报,只因为热爱。

  因此他们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在向劳模看齐之时,我们要带着问题去思考,学习劳模如何在本职岗位上做好本质工作,学习好他们在处理事情之时的方法是如何的,带着思考的学习才会有进步,我们才能真正学习到劳模的精神。

  另外劳模的闪光点就在于他们把工作当事业,把付出当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学习劳模精神,首先就要尊敬、尊重劳模,带着一种深厚的感情去学,带着真诚地心去学习,学习劳模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想学到真本领,腿就要跑勤一点,或许一些不起眼的事情,就在潜移默化中教会我们如何处理问题,如何将事情做得更好。

  在生活中,劳模更像是我们的'身边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着我们,面对难以决定的事情的时候,要记得拿出来照一照,这样才能找出差距在哪、在那些地方存在不足之处,让我们见贤思齐焉也。对照着劳模的这面镜子,就要认真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是什么,做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下足功夫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不断地克服虚荣心理,避免因为一点小胜利就忘记初心。其余,要选择正确的方式,不偏离角度的对照,做到务实求真,不断地给自己鼓舞,方能百尺竿头,更近一层。

  学习一种精神就是树立起一面旗帜,标示出一种导向。学习劳模精神就是在宣告,这种自强不息、持之以恒的精神正是企业发展新需要、新呼唤的精神,这种吃苦耐劳,百折不挠的精神不仅过去需要,现在需要,将来更需要。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5

  第一、学习劳模那种坚定信念、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劳动模范之所以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突出的业绩,就是因为他们始终有着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干好事业的坚定理想信念。我们就要像他们一样,志存高远,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学习劳模那种勇于创新、建功立业、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和开拓精神。我们要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寻求革新,创新工作方法;

  第三、学习劳模那种艰苦奋斗、艰难创业的拼搏精神。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充分说明了事业是实干出来的,任何心存坐享其成、好逸恶劳思想和做法的人是不可能干出一番事业的。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我们学习劳模的最好行动;

  第四、学习劳模那种辛勤劳动、默默耕耘的“老黄牛”精神和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忘我精神;

  第五、学习劳模那种紧密协作、相互关爱的团队精神。团结就是力量。

  劳模是行动的标杆,是学习的榜样;劳模精神是一种水滴石穿的坚韧精神,没有惊涛骇浪的冲动,有的仅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在默默奉献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学习他们甚至超越他们,最重要的是要行动起来,像我们身边的.劳模一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投身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锐意进取,务实奉献,做好一名优秀的乌电人,绘就企业最美好的画卷。让劳模精神在乌兰察布电业局这块热土上落地生根、盛久不衰。

  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新的时代,奋进正当其时,圆梦适得其势。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脚踏实地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践行,一起为电力事业美好的明天,一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拼搏奋斗,共同谱写新时代人民劳动者的壮丽凯歌!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6

  人活着是要有点精神。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时代的先锋。长期以来,广大劳模以平凡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国各族人民都要向劳模学习,以劳模为榜样,发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党的干部,作为从工农群众成长起来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劳模精神,说到底,就是真抓实干精神。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良好风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应该在真抓实干上当先锋、做表率,要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干部为官一任,不是脚踏实地、老实肯干,而是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会出实策,不想鼓实劲,不能办实事,满足于吹吹打打,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但败坏了党风政风,还令老百姓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影响极坏。领导干部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就是要能够静下心来、沉下身子、弯下腰来,真抓实干,踏实肯干,立足本职、干好本职,在真抓实干中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取信于民。

  弘扬劳模精神,尊重劳动创造,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只在五一劳动节的时候,才提起、才强调。它必须体现在每一天、落实在每一项工作中。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和劳动模范,让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和终生追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劳模、关心爱护劳模,支持劳模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使真抓实干精神落地生根。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7

  在这个日新月异,技术飞速更新发展的时代,想要掌握最新的技术设备,就要不断的付出时间与耐心,大量的学习理论知识,不厌其烦的进行实际操作,在一次次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积累经验。这就是在我局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的张师傅,以自身经验告诉我们的道理。张师傅为了工作废寝忘食的精神让我们深受感动,但作为一个班组中仅有的女性,韩师傅那种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也一样令我们敬佩。韩师傅是修试班组里面唯一的女员工,但她并没有选择做一朵“温室里的小花”待在办公室处理文职工作,而是跟随班组来到每一个需要检修的现场,不怕脏活累活,身体力行的去和同事完成一个又一个的工作任务,在工作需要时,她又强忍着不舍将年幼的孩子托付给父母照看,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谌师傅是华电毕业的高材生,也是第一批进入我局的研究生,谌师傅虽然有着名校的学历和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他并没有恃才傲物,进入单位后他虚心向前辈求教,和同事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运用自己的所学与同事合作,取得了多个研究成果奖,为电网事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企业的发展不仅要依靠创新的力量,还需要薪火相传的继承与发扬。王师傅是我局一位即将退休的老员工,他把自己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电网工作,并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他将这些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了后辈,让他们学到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的知识,少走了不少弯路,在前人的基础上可以走的更快更远。王师傅作为老一辈的电网建设者,不仅在工作中发挥着工匠精神,而且还将这种精神传递给了新一代的电网建设者,这次分享会中,有两位劳模代表都是王师傅的徒弟。我想,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匠人精神的传承,才能让我们的电网企业蒸蒸日上。

  劳模精神是一个时代的要求,体现着一个时代的主流。通过学习劳模事迹,让我们看到了劳模身上积极的态度、高尚的情操和乐于奉献不求索取的涵养,以劳模为榜样,争做时代楷模。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8

  近日,我在长沙参加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为期一周的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是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析。

  1、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2、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6、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标准首次以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相关规定原来也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在档案和保险关系的`移转上再刁难劳动者了。

  该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劳动者解除合同更容易,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更难了。

  劳动者预约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随意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学习的内容,本人对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做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在20xx年3月前,我司非编劳动人员即没有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保医保,而且劳动合同是不规范的,虽然现在已经规范,但是依旧存在历史问题,容易被翻旧账。而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二、我司拥有一部分大龄员工,他们是公司的财富,但同时由于到达退休年龄而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虽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远远不足以抵消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受伤害员工《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护理费、因公致残致死职工的工伤待遇等。

  三、我司出现过一部分员工因旷工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从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应以法律事实需要的证据予以印证。首先,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实时证据,例如:工资单,用以证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变更的书面变更,用以证明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会议记录、员工阅读签字,用以证明决定通知等文件送达劳动者的寄送签收回执等。其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公司应当收集可以证明处理事件真实的资料、证明,以防出现劳动争议中的被动局面。

  四、我司现在非编员工已经全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还给个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安保部保安入职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9

  现如今劳动法在劳动者的心中逐渐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今天我想谈谈关于劳动法的一些问题。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保障**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0

  每当五一劳动节的到来,人们在高兴五一放假的同时,也会开始关注各位劳模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的个人奋斗精神,为自己未来的工作,增添一份燃烧的薪火。我们的祖国发展至今已有几十年的时光,在社会各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才拥有我们如今和谐美好的新生活;而这一切,都是无数的劳动者们,用自己辛勤的努力,才创建出我们如今这个富足美好,充满新时代社会主义的和平生活。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先进劳动模范,他们通过旷日持久的努力,不断的打磨个人技艺,将自己所处领域的技能掌握熟练,最终应用于自己的个人工作之中,使得整体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都大大的提高。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向劳模们这种不畏艰难险阻,沉下心来琢磨研究的精神学习。以劳模为自己的榜样,发挥出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一起共同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之中。

  身为一名普通人,我们的个人工作可能非常的渺小,但正是有无数渺小的'工作岗位,才能造就我们如今新中国强大实力的根本。让我们一起弘扬劳模精神,尊重我们的劳动创造,在今后的各个工作中,不断发挥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积极研究学习,不断让自己的工作效果取得最好的效果。向自己身边的劳动模范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学习进取,为未来美好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1

  说起劳动,人们更多的印象应该就是那些干着体力活的人吧,甚至还有人嫌弃那些干着体力活工作的人,觉得他们如此廉价,但其实不以为然,自古以来,劳动不分高低贵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劳动,劳动是创造幸福家园的前提基础,没有农民伯伯的劳动,就没有你现在所拥有的美食,没有那些环卫工,就没有现在干净舒适的环境,没有那些对劳动无私奉献的人,就没有今天的先进时代,是劳动者创造了一切,是劳动者让我们有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是劳动者,劳动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部分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中有着突出的业绩被称为劳模,之所以在平凡的岗位中突出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为了人民无私奉献的爱国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劳模精神,像劳模一样爱岗敬业、志存高远、立足本职。

  劳模的先进事迹更加说明了要想成功,就要踏踏实实的干,而不是坐享其成,我们要学习劳模精神,学习劳模那种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就是我们学习劳模精神的行动。劳动模范向广大劳动者展示了作为劳动者应该具备的风貌与品格,劳动模范就是广大劳动者的先进代表,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发扬劳模精神和学习劳模精神不是嘴上喊口号就行的,我们要付出实际行动,在个人的'工作岗位上,学习岗位上积极进取,立足本职,奋发图强的行动,以不懈的追求和一流的工作成绩回报社会。当然,在学习劳模精神之前,我们都应该要有一个平常心,面对世俗的诱惑要选择避而不见,工作上淡泊名利,用得之坦然,失之淡然的心态去学习劳模精神。

  每一个时代都有杰出的劳动模范,每一个劳模都有他过人之处的地方,而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劳模,都是因为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先进精神,这种精神来源于我们身边每一个岗位平凡,身份普通却有着突出的成绩的劳动者,他们用努力拼搏、不懈创新、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精神引领我们推动社会的前进,让这个社会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2

  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诠释了劳动创造的丰富内涵,激发出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劳动奉献光荣,奋斗创造伟大。人类历史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无论过去和今天,还是将来劳动都是人类的属性和主要活动。只有劳动和奋斗,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让社会更美好,生活更幸福,人生更美丽。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无论是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进程,还是实现人生梦想,都离不开劳动和奋斗。完成“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靠的是全国人民的劳动创造和奉献,梦想成真需要实干苦干。

  民族需要精神,社会需要脊梁。劳动奉献者和为理想而奋斗者是全社会的脊梁,劳动模范都有平凡而感人的事迹,全社会需要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营造全民热爱劳动、勇于创造、不断奋斗、追求幸福的氛围,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勤勉为人、勤奋做事,通过劳动创造磨练意志,建功立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而实现现代化强国,所有社会劳动群众都是主体,要与时代同步,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素质,以主人翁的'担当,争做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劳动者,在服务国家和社会的同时成就自己,书写精彩人生,以十足的热情释放更大的能量。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4

  在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这门课程中,在老师的辛勤指导下,以及我们行政组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不仅很好地完成了每次的课堂任务,还更进一步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实践出真知”等;不仅仅学到了知识,运用了知识,同时通过组内成员间、组与组织间之间的交流,提升了个人的能力和素质。

  第一次接触劳动与社会保障的试验及日常运用,我们组的成员都很好奇,都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学好。因此我们组通过激烈地讨论选取了组长,然后在组长的带领下行政组分工合作,将每项具体任务分配带每个人。在做一项任务——制作网页,设置机构职能等——完成得相当顺利。这个很好的开端,不仅给了我们完成以后任务的信心,更重要得还让我们懂得了无论是在学习过程中,还是日后的工作中,我们都得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态去琢磨,去学习,为自己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争议仲裁时及制作社会保险相关表格等实验活动时,我们组成员将团结互助精神发挥到极致。通过多次地讨论和交流,我们组制作了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本,虽然存在了一些问题,但在老师地指导下,均已纠正。不过大家都很开心自豪,毕竟这是我们成员的心血。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我们组被分成四个仲裁小组。参加仲裁的时候,坐在仲裁庭上面,无形的`提高了我的胆量及能力。在仲裁过程中虽然遇到了很多问题,但同时也感觉到了我们组成员的那份信心及热情。制作社会保险的相关表格,对我们而言可能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因为绘制表格的麻烦,且加上当初分工由八个人负责,不过在所有成员地参与及老师的指导下,任务还完成的顺利。在这个课程中讨论与交流一直贯穿始终,讨论交流能让我们取长补短,更能让我们发挥出创新能力,同时也能很好的融洽同学之间的关系。

  通过这个课程实验的学习,我们行政组体会很多,主要有:

  一,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态去学习,这会让我们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有效的学习;

  二,应该注意团体内的互助,这不仅能融洽团体关系,更能使每个成员都参与,互相交流,相互讨论,相互促进;

  三,让我们更加懂得在工作、学习前应先制作一个完善的计划分工,实工作和学习有条不紊的进行;

  最后,应在一个领导者的领导下进行组织分工,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学习劳动心得体会15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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