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自述作文

时间:2022-06-18 09:29:06 作文精选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钢笔的自述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钢笔的自述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钢笔的自述作文

钢笔的自述作文1

  大家好!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全身呈粉红色,身上有着许多弯弯曲曲的花纹。我还有一个小助手笔盖,要是没有它,我早就写不出字了!

  哦!差点忘了,告诉你们,我还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呢,猜猜它是谁?对了,它就是墨囊!它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但是,它们的生命却很短暂。因为,每当里面的墨水用完时,它们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我还会跳华尔兹呢!想知道我怎么跳吗?那就告诉你吧,每当小主人用她那温暖的小手握着我写字的时候,就是我跳华尔兹的时候。我在纸上转着圈儿,翩翩起舞,一个个字就从我的笔尖上流淌出来,好看极了!看着这些成果,我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你们肯定想知道我是怎么来到小主人的家的吧,这也是令我最自豪的事。接下来就介绍给你们听吧: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身穿粉色衣服扎着马尾辫的小主人来到店里,经过半小时的精心挑选,小主人终于选中了我,当我知道我拥有了新主人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跟我一起来到主人家的.,还有一只蓝色的钢笔,它的身上亮晶晶的,也非常好看。

  小主人可喜欢我了,同学们,你们喜欢我吗?

钢笔的自述作文2

  嗨,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钢笔,我身穿粉红色的外衣,衣服上还绣了几个字母和“暑假快乐”四个字。我是三年级上学期来到主人家的`。我们的钢笔兄弟姐妹很多,都有不同的主人爱我们。

  我一到主人家,小主人就对我特别的爱护。每次主人做完作业都会先把我放在小盒子里,然后才去和小伙伴一起玩。不仅如此,每当我饿的时候,主人还会给我“吃东西”呢,你们知道我“吃”的是什么吗?那就是“英雄牌墨水”。哈哈,想不到吧!虽然墨水没有味道,营养也单调了些,但是这对我来说已经很饱了。我和主人的感情很好哦!我帮助过主人写字,画画,就连小主人考试得高分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呢因此,我感到非常的自豪。不过你不要以为我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哎吆”真是说什么来什么,小主人不小心把我摔到地上了。幸好我带了“安全帽”,不然可就要遭殃啦!小主人还知道心疼我,抱起我左看右看地好吧,原谅你了,嘿嘿!

  哎呀,小主人又喂我“吃东西”了,肯定“吃完”又要干活了。我们就先聊到这儿,下次再跟你们说,拜拜!

钢笔的自述作文3

  嗨!大家好!我是一只钢笔,身材苗条,携带轻便。一身乌黑发亮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与尊贵,也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我能够帮主人写出一手隽秀漂亮的字,也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

  我们钢笔结构很简单:头部是笔尖,优美的文字从这儿喷涌而出,许多琐碎的小事也由我来帮你牢记。笔尖下面的栓塞,可以防止墨水渗出来。打开我的身体,里面有一根塑料软管,我就是靠它储存“食物”---墨水。在这根软管的外面,有一个硬的外壳,保护软管不被伤害受损。为了推销自己,我还把名字写在了身上呢,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到?

  在我们钢笔大家族中,有很多品牌,国内的英雄、永生,国外的.派克、都彭虽然我们结构不同,但大同小异,都是人类的好帮手。

  古时就有“武将提刀定天下,文官持笔安邦国”的说法,在当今世界,我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老师用我传授知识,学生用我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朋友们用我传递彼此的心声、互相交流

  我记录了灿烂的历史文化,抒写了壮丽的篇章,也表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我为此自豪!

钢笔的自述作文4

  曾经啊,我是一支精致可爱的钢笔,是我主人考了高,妈妈作为奖品送给小主人的。

  我差不多有半个文具盒那么高,头戴一顶碧绿色的帽子,一身从白变绿的紧身衣,衣服上画着一只小熊威尼,真是可爱极了!

  只要把我的紧身衣转一转,就会露出一支墨囊,那可是我的肚子呢!我的`肚子可以喝许多墨汁,我还是很省墨的,我主人写两张试卷,我只流出一点墨竍哟!

  以前,我的小主人把我视为掌上的一颗明珠,特别爱惜我,到哪儿都会带着我,每天他都要把我擦得一尘不染。每逢星期日,我主人都要让我喝足了那些“蓝色的营养品”。主人还把我放在一个像城堡的房子里,让我休息。小主人害怕把我丢掉,还想了一个好方法在我的身上贴上一张姓名贴,在上面写上名字,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突然有一天,小主人的朋友不小心把我摔坏了,见我粉身碎骨的小主人十分生气,一气之下对我又踢又打,还把我扔在一过置之不理,重新买了一支新的钢笔来代替我!

  呜呜我伤心,我愤怒,唉,人类怎么这么不爱惜物品啊!我多么希望我还是原来那个样子,还可以陪伴在小主人身边!

钢笔的自述作文5

  大家好!我是一支叫“天天”牌的钢笔。我的用处可大了,小主人可喜欢我了,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都拿着我。

  我今年二岁了,我的小主人是芳芳。她可喜欢我了,每次要用我时,都会给我喝满一肚子的'水,可以让我更好的让小主人在纸张上随心所欲的写字。

  我住在“大元帅”铅笔盒的肚子里,这里也让我认识到了许多文具好朋友。比如:铅笔、橡皮、自动笔我们也很快打成一片。我问它们:“小主人对你们好吧。”它们答道:“再好也没有对你好呀。”“这样啊,那么我们就一起为小主人劳动吧。”我说。它们答道:“好,没问题。”

  因为小主人非常非常喜欢我,所以不会把我弄脏、弄丢、弄坏。不过还是发生了一次意外。

  有一次,小主人非常匆忙的去老师办公室,没有把我给放好。正好有个同学一不小心撞了过来。随着我的尖叫,我摔了下来,掉在地上。我生怕被人踩坏,怕小主人丢了我。后来小主人捡起我,看我很脏,眉头紧皱。我以为她要把我丢了,还好小主人舍不得把我丢掉,只是把我弄干净了放回去。

  我非常喜欢我的小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