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时间:2023-10-31 13:31:35 作文 我要投稿

【优】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

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1

  尖叫声充斥着我的耳膜。睁开眼,望见台下满眼的荧光棒海。我笑了笑,深吸一口气。走向舞台中央……

  我一直都愿意承认自己与音乐的羁绊,到死也不愿放弃。好似生来黄致列这个名字后面,就该有音乐二字的“一席之地”。这份对音乐无边际的热爱早已深入灵魂。今生再不愿割舍……

  儿时,听见音乐的响起,我便不由自由地跟随其摇摆。那时懵懂的我又怎会想到它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一样错综复杂。而我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甘心沉沦。只不过那是份最初的纯真灵魂之爱吧!

  刚到首尔的日子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即使再困难都不可以放弃音乐,只因那是我最初的追逐。打工结束后,高架桥下便是我的专属舞台。我是一个“桥下歌者”,享受地迎着寒风,独自一人打着寒颤,用自己的满腔热血、沙哑的嗓音,唱出自己最本真质朴的热爱及梦的追求。我常想:

  寒风中有那么一个人,张开双臂,即使冻得瑟瑟发抖,却依旧迫切地发出一个又一个优美的音符。那里面饱涵我对音乐炽烈的热爱与诉求,又同时激发着我体内的音乐热血。那好像要撕裂我的身体迸发出来的热血,便是我对音乐的沉沦痴迷。

  但,命运女神的双臂好像从来都吝啬于拥抱我。当我开始看到一丝丝希望的曙光时,她却亲手把我推向那看似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开始萎靡不振,但却又是梦,救赎了我接近放纵的心。它及时地助我踩住“刹车”,于是我开始思考,我曾无数次沉沦骂自己为何要放弃?但还好,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偏离航线。回到了无边的音乐世界。这大概便是不弃的灵魂之爱了吧!

  这一路的风风雨雨,我明白,要想成功,历练是必须的,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白白得来的。哪怕,我曾蛰伏9年,在桥下歌唱又何妨?那是我的力量助我成功。

  闭眼的瞬间,音乐前奏响起,我渐渐地开始唱出自己的辉煌音乐时代,而此时的台下一片沸腾……

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2

  草木鱼虫,人人各有所爱。梅傲骨,莲清雅,竹子刚直有节,兰花空谷幽香。可我所爱的似难以启齿,它既无梅兰菊竹的高雅,更无牡丹曼陀罗的雍容华贵。它是乡土的,顶花带刺,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以质朴新颖的清醇融入我幼小的灵魂,多年来一直是我不变的热爱——奶奶家里的黄瓜。

  小时候看到奶奶家院墙下戳着七八根木棍,就会好奇的问是什么,原来是搭黄瓜架用的。从那时起,我对黄瓜的关注,便从饭桌上清脆的拌黄瓜转向了地里的黄瓜秧。

  仲春时节,早黄瓜就要下土,用的是往年老黄瓜留的种,就像人的血脉,一代一代传承。阳光催它上路,水滋养它生长,他一点也不挑剔,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已经探出头看你了,活泼泼的,可爱极了。一个月后,黄瓜秧就成型了,向上的,带有细小的绒毛。奶奶把木棍扎入瓜苗附近的土中,又轻轻的把秧苗搭在棍上,我就蹲在田边,静静地等着他一点点照光吸水,一天天变的繁茂。不记得过了多久的某个清晨,露水滴落,黄瓜秧吐出金黄的花,田间一下子变热闹了。层层叠叠的绿叶间,配上星星点点的亮黄,招蜂引蝶,吸风饮露,格外喜人。

  想起龙应台的《慢看》中说:看他沿杆而爬,迎光开花,结果累累,坐在黄泥土地上看他身上凸起的青色疙瘩。不大的田间就是黄瓜生命的整个舞台,在这里它平凡的'孕育着自己的过失。最难忘的是瓜秧枯萎,时令和生命的韵律相互照应,为保证长成的黄瓜有充分的水分和营养,顶上瓜秧会自行干枯萎焉,营养源源供给了果实,一株瓜秧也因此闪耀着爱心与奉献的光芒。

  等到拉架的月份,接地处的老黄瓜拖着他肥大的身躯,包含着全部瓜秧的希望与寄托,静静地留存这一季的血脉之种,等到来年又一次入土下种,开始新的生命轮回。瓜秧亦非无情物,血脉相传心如初。

  难忘一季的成长,再尝到餐桌上清香生脆的拌黄瓜时,唇齿间留下的是这一季的阳光风雨。黄瓜在短暂的生命舞台上,奉献着简单的快乐,直达我心。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艳羡梅的孤傲,莲的清高,菊的隐逸,但口中清新恒在,正如梭罗所言:“我愿深深扎根于生活,吮吸泥土中的精髓,活得质朴、简单。”

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3

  香港书评人董桥先生在他的《读书人家》一书中写出了读书人的境界,爱书人爱的是字里行间的艺术,更是纸背后的深邃哲韵。对于书的热爱,对我而言乃是读书人的福分和享受。

  对于书籍而言,最早接触的还是爷爷为我讲述的古人经典和坊间掌故。那时我只是觉得爷爷学识渊博,我也曾羡慕他读书之多。在后来的日子中,爷爷送我一部线装的《论语》。那是我的第一件关于书的生日礼物,蓝缎面的书封古色古香,像是远古而来的客人。翻阅仲尼先生的哲思妙语,不禁让我感到且安详。无论是孔子的“三思”还是“三戒”,都是那时候我对读书最懵懂的印象。

  童年有关读书的记忆源自那本古本经典,他开启了我的读书之旅,也让我从读书的无感变得怡然。在之后我开始阅读古籍经典,譬如《孟子》、《诗经》等作品。从孟老夫子的仁义之道中,我懂得了舍生取义的舍取精神;从“诗三百”中我体会到了诗词的美艳。那么精妙的文字,是我热爱书的原因。在那里,我感受到文字带来的魅力,并从中享受那有关真善美的热爱。

  上了初中,随着阅读量的加大,课堂上老师演绎着那些精彩的文章。我时常在幻想,幻想那书中的情节。我也时常因为那书中的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想这便是文学的魅力吧。董桥先生说:“炼字不仅仅是作家的水平,更能从中炼出不一样的精彩和结局。”是的,这或许就是吾恋书的缘故。随手翻开的作品,你不知道书中的人物会发生如何的精彩故事,那扑朔迷离的结局带你的心飞翔,直至书卷的最后一页。

  书中的`文字告诉我们做人的哲理和人生该有的志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我们人应该有的奋进的目标;《老人与海》告诉我们人应该不畏远方;《人生》告诉我们应该以乐观面对于世。这些我所迷恋的书籍,不仅仅让我学到了作文之术,也让我陶冶了情操,更从中学到了一股不朽的精神品质。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从景致中感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情怀,五柳先生的淡泊名利之情更是我们读书的境界。享受其间的乐趣,与前人对话只为心灵深处的那一块田园乐土,这便是来自于深入灵魂的热爱。

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4

  她,记录了古人的经历、习俗,但她与我的关系甚密,我们的经历交错杂糅,最后深入灵魂。

  我喜欢她的特殊,她在书海中总能鹤立鸡群,自成一派。她不与现代的恶俗小说同流合污,保持着自己的清高,她是那么的纯洁、高雅。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上小学后不久,她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牵着我的手,一步步走向圣洁优雅的文学殿堂。首先看到的是《吕氏春秋》,其中“郑人买履”、“刻舟求剑”等趣味横生的小寓言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就是在那一刻开始了与她的交流。当有些同学忙着玩手机时,我总愿捧着一本古文书,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给我的学习生涯开辟了一条充满新奇的道路,我喜欢她的特殊。

  我喜欢她的简洁与魅力。她的文字,毫无累赘与尘垢。在与她的交往中,我知道了“也”是结尾词,“乎”“与”“焉”“耳”也可以是结尾词。她的话有的富含哲理,有的音韵和谐,听上去仿佛可以包容一切。但可以包容一切的东西,只有“概念”,而她,和“概念”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我喜欢捧着她,享受着她每天都在分享给我的全新认知,我明白了“爱”与“德”,是她教会了我“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的道理。因为简洁,所以便携,我带着她走南闯北,我喜欢在雨中凝望着她,她告诉我:雨景中读她更加易懂。父亲善书画,他向父亲展现了自己的魅力,每次我抱着她,坐在窗前,听着跃动的雨点敲击树叶发出的吟唱,望着父亲手中饱含浓墨的秋毫在宣纸上曼舞,我的读书声和着雨声仿佛一次又一次奏响人文与自然交融的协奏曲。我喜欢它的简洁与魅力。

  我还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我带上她跨上我的自行车,直骑行到大山里去,和幽谷中的夕阳共睹她起舞翩翩,与明灭的星星深嗅她散发出的`氤氲幽香。“是离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吟出了她的悲伤与孤独,这悲伤一步步吞噬着她,知道她彻底沉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吼出了她的悲壮与雄浑,这气魄直冲九霄,志在千里。我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

  我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特殊、它的简洁、她的魅力、她的味道。她是我的良师与益友,灵魂之向往!

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5

  午后,一束阳光映入教室,洒在张张略显凌乱的桌椅上,笑声,吵闹声响彻教室,我一个人坐在角落享受这一天里短暂的休息。手捧一袋牛奶,那熟悉的醇香流入口中,直到心田,疲惫的身体得以放松。一个同学走来见我喝奶开玩笑的说,真没见过比你还爱喝奶的人了,什么事都会忘,就是每天都忘不了下一袋牛奶,我笑了笑,眼前不禁浮现出一抹熟悉的身影,在这个暖暖的午后我又陷入了那段,暖暖的回忆。

  说实话,从小家人就开始担心我的身高问题,大概是基因关系,妈妈和几个姨的个子都不高,于是为了我能够得到一个,还不顺的个头,一家人可谓想尽了法子,所以,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充斥着维生素片,猪肝,鱼油等等,但最令我痛恨的就是牛奶,那种所谓的醇香细腻,我是一点没有体会到,只记得早上出门装一袋,晚上睡前喝一杯,为此我还曾与妈妈大吵一架。美美喝牛奶,我都会在妈妈不断催促下捏着鼻子,苦大仇深的一口吞下,然后抓起面包往嘴里塞,自然什么味道也尝不出,我想我和牛奶的恩怨在那时便结下了。

  上学后,这一习惯依旧没能改变,每天早上,餐桌前总会摆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渐渐地,我也习惯了有牛奶的日子,直到一次母亲生病,于是便比平日早起了些,走出房间我惊讶的发现妈妈已经起床了。妈妈略显疲惫的身影正忙碌地准备着一家人的早饭。这时,一缕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白雾飘入我的视线,阵阵奶香窜入口鼻,映入眼帘的'正是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杯子下放着一盆温水,原来妈妈一直都是这样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热牛奶,生怕它退去温度。还要再准备一盆热水。我被平常而又普通的一幕打动了。不知是被热气迷湿了眼眶,还是被那炽热的母爱温暖了内心。

  那天早上,我第一次尝出了牛奶的味道丝丝绵绵滑过我的舌头,一路向下直达心田同那份爱一样温暖四溢深入灵魂。

  突然,口中的味道消失了,思绪也被打断,原来一袋牛奶已被我喝光,我有些不舍地又吸了吸,再扔掉袋子,我想或许早在儿时我便喜欢上了牛奶,只是那份母爱一直没人被我发现,为此我感到庆幸,因为印在我灵魂中的不光是那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还有那抹令人温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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