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惠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10 06:38:3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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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惠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防止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和虚假冒领等问题,县政府决定在我乡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三卡(证)合一”即将农户的户籍卡、户主身份证、农户土地经营权证三卡(证)的信息统一录入核对,确定出唯一的持卡人,通过存折“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关于乡村惠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一卡多补”等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和抵扣农民补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防止国家资金流失。

  二、工作机构。

  成立乡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

  2013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上旬至9月)。

  1、认真核准新录信息。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辖区所属农户的户籍信息、身份证信息和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进行录入,建立好电子台账,根据三种信息,核对确定补贴发放的唯一信息。信息录入、核对、确定采用村民自行申报、乡村两级审核、县公安局和县经管局复核的三级负责制度。信息经过对比、核实后确定唯一补贴发放的信息和依据,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后,由乡政府把农户的信息报送到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导入到新的惠农补贴卡信息中,确保户主的三种信息唯一对应、真实准确。对不完全具备户籍信息、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身份信息的对象,比如:五保户、农村孤儿等暂不纳入此次采用“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的范围,继续按照原来的资金发放模式执行。

  2、统一清理原有老卡。对户主原有不符合惠农政策的惠农补贴卡统一进行清理,依法依规酌情处理;对户主原有的符合惠农政策的惠农补贴卡通知县财政局停止资金发放。通过清理,确保一个户主只有一个有效的惠农补贴卡。

  3、严格审核发放新卡。新卡上的信息由财政局将数据包发送到县承担发放惠农补贴的金融机构专用数据库中,金融机构制作新卡,严格实行密码保存。户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金融机构或网点直接领取或由金融网点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对照身份证发放新惠农补贴卡,其他人不得带领或冒领。

  4、规范新上卡惠农资金种类。要对新上卡惠农资金种类进一步规范,能上卡统一发放的尽量上卡发放,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资金被抵扣、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完全具备户籍信息、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身份证信息的对象,必须将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玉米补贴、棉花补贴、油菜补贴、退耕还林生活补贴、库区移民后扶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资金统一打入新卡中。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

  认真总结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深入解剖,及时解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卡(证)合一”发放惠农补贴管理办法,使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资金真正惠农强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用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是惠农补贴发放方式的完善和创新,关系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在我乡的落实,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钟形式广泛宣传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报道,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强化协调配合。此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千家万户,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乡纪委负责三卡(证)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站负责牵头实施,财政所负责信息对比、核实、公示、录入。派出所负责提供村民户籍信息和身份证信息,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负责提供村民土地经管权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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