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杯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方案

时间:2022-11-20 11:54:31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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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杯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丹徒区教育局、丹徒区文广体育局

区长杯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方案

  二、参赛单位:全区各中小学校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小学和初中:201x年8月中下旬,镇江市z中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主客场

  四、比赛组别

  1.小学男子组(10支):丹徒实验学校、三山小学、辛丰小学、业世实验学校、黄墟小学、高桥小学、江心实验、支显宗学校、西麓小学、宝堰实小

  小学女子组(8支):丹徒实验学校、高资小学、上会小学、荣炳小学、业世实验学校、西麓小学、石马小学、支显宗学校

  初中男子组(9支):宝堰中学、z中学、冷遹中学、支显宗学校、上会中学、荣炳中学、石马中学、辛丰中学、高桥中学

  中学女子组(5支):三山中学、z中学、冷遹中学、支显宗学校、高资中学

  高中男子组(2支):省大港中学、丹徒高级中学

  五、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

  2.入选省、市足球队的学生,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确认,方可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比赛,占报名名额。

  3.学校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报名表加盖体检医疗单位公章,方可参赛。

  六、报名和报到

  1.各队报名人数

  小学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0人

  初中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2人

  高中组:领队1人(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1-2人、校医1人、运动员16人

  2.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加盖所代表单位和体检医疗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18日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3.报名时必须出示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籍卡,否则不予报名。

  4.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每名运动员的保单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5.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替换,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七、竞赛办法

  1.小学男子组比赛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采取分组循环,将10支队伍分成2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分组循环阶段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第二阶段(淘汰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各组前二名进入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发点球决定胜负。比赛对是A1-B2、A2-B1,胜者进入决赛,负者争夺三、四名。各组第三名(A3-B3)直接争夺第五、六名。冠亚军决赛打平先进行加时赛,上下半时各加时5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打平则直接进行球点球决出胜负,其他名次赛打平则发点球决定胜负。

  2.小学女子和初中男子组比赛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采取分组循环,将队伍分成2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分组循环阶段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第二阶段(淘汰赛):采取交叉淘汰赛。各组前二名进入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发点球决定胜负。比赛对是A1-B2、A2-B1,胜者进入决赛,负者争夺三、四名。冠亚军决赛打平先进行加时赛,小学上下半时各加时5分钟,初中上下半时各加时10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打平则直接进行球点球决出胜负。

  3.初中女子组比赛

  采取单循环比赛制,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在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D红牌数量;E、黄牌数量;F抽签。

  4.高中男子组比赛

  采取主客场赛制,两支球队在双方的主场各进行一次比赛,最后由双方的总进球数决定比赛的胜负。如总进球数相等,按下列办法先后次序决定名次:A客场进球数;B安排加时赛,上下半时各加时10分钟,中间不休息;C安排点球。

  八、竞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必须是标准天然足球场或被认可的人工草皮足球场。

  2.小学组比赛为5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用4号球。初中组比赛为8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用5号球。高中组比赛为11人制,比赛时间为全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用5号球。

  3.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

  4. 比赛时需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上场比赛。

  5.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位置不限,比赛可穿带胶钉的胶鞋,队员上场统一佩戴护腿板。

  6.各队需备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要有明显号码,守门员衣服颜色必须与其它队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袖标。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7.如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红黄牌。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一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则取消下一场比赛参赛资格。

  9.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大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九、奖惩

  1.无故不组队参赛的学校将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扣5分。

  2.凡是经资格审查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

  3.运动员在比赛中凡有谩骂、侮辱对方行为的,或恶意伤人,以及不尊重裁判的,视情节严重,对该参赛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全区通报。

  4.本次比赛按各组别参赛队伍录取名次,小学男子组:取前五名;小学女子组:取前四名;初中男子组:取前五名;初中女子组:取前三名;高中男子组:取前两名(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并颁发证书。

  5.本次比赛按组别分别评选一支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6.本次比赛按组别分别评选一名优秀教练员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7.本次比赛将根据各校参赛队伍情况,按每支队伍提供一定的装备补助。

  十、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由丹徒区教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丹徒区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丹徒区“区长杯”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丹徒区“区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参赛组别:

  领队: 教练员:

  序号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

  服装颜色① ②

  学校(公章) 医务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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