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的行动方案

时间:2022-11-22 04:53: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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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建监发[20XX]727号)以及《成都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根据金堂县《金治违办(20XX)4号》文件,现就开展我我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乡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的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改善建成区(场镇)人居环境,增强建成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遏制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106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9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镇区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组织领导

  又新镇成立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又新镇成立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督查及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清理排查建成区(建成区指:又新场镇段及永乐场镇段)违法建设。要求对建成区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

  (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等相应处罚。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全镇各村社区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的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阶段(20XX年9月27日至10月)立即组织开展场镇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并于20XX年10月13日前将违法摸底排查情况、违法建设治理目标、治理工作方案报县治违办。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2019年12月)。每月3日及时前向县治违办报送上月治理情况和进度。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底前,通过治理工作建立起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督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镇负责组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营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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