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05-09 17:12:08 灾害防范知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相对于城镇,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抗灾能力明显不足,那么有哪些适用于农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呢?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阅!

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郫县农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郫县是农业重点县之一,常年粮食、油料、蔬菜复种面积82万余亩。农业在县域经济结构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农业生产受低温冻害、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常年出现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地区粮食歉收或绝收现象。为增强我县农业抗灾救灾能力,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工作

  农业生产受低温冻害、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易导致部分地区粮食和经济作物等农业生产歉收或绝收,一旦灾害发生迅速、高效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生产自救、补救措施,增种、补种、改种达到恢复农业生产并把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的目的。及时上报信息,形成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二、组织保障措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骆开富

  副组长:胡晓玲

  成 员:各镇分管农业负责人、农发局行政办公室主任、种子管理站站长、农技中心主任、财务科长、农技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农技、水利片站站长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密切注意气候、水情等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旦接下级突发灾害情况上报,能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奔赴事发现场,指挥抢险、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

  3、各镇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各镇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镇域范围内的灾情监测、上报和人员物资的组织、协调工作,辖区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的初步调查、核实和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工作主要内容

  1、建立灾害预警、灾后恢复、灾后重建工作体系,加强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控制和处理工作,县、镇、各科室协同配合,随时注意气候、水情等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作好相关记录、预测、预报工作,准确估计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及时上报;

  2、预留充足资金、储备足够种子和生产所需农资。种子储备规模一般按种植面积的`10%进行,根据我县地域特点约需储水稻、玉米、蔬菜种子4.2万公斤,农资储备225万公斤,两项需预留资金205万元;

  3、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应迅速行动,及时深入灾情第一线调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运种子、农资等储备物资帮助农户增种补种,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四、种子储备和农资储备

  1、成立郫县救灾备荒种子贮备管理指挥中心,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由农发局具体负责备荒种子贮备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2、建立健全种子贮备制度,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所需优良种子供应。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和适宜推广品种,需贮备种植面积2.3万亩水稻种子2.3万公斤,资金58万元,品种选用我县生产表现较好的汕优77、辐优838、K优402、D优162等中早熟品种搭配;种植面积1万亩玉米需玉米种子1万公斤,约需资金15万元,品种选用石单3号、蓉玉系列等;种植面积0.5万亩蔬菜需种子0.2万公斤,资金需6万元,作物以萝卜、白菜为主。以上种子共需资金79万元;

  3、严格种子储备内部管理措施,委托县种子公司承担我县救灾种子储备工作任务,利用其良好的存贮能力、加工、检验等优良设施条件贮备种子,确保救灾种子贮得住、贮得好;

  4、严格检查制度,定期抽检,定期更换,推陈贮新,确保备用种子调得出、用得上,不影响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5、按预计受灾面积4.5万亩,每亩储备碳氨50公斤计算需储备225万公斤,需资金126万元。

  五、处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流程

  1、各基层镇政府一旦发现辖区内重大自然灾情,第一时间内迅速组织本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赶赴现场,采取初步的补救措施并同时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2、县应急小组接到报案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车辆、物资奔赴灾情现场,指挥组织抢险、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

  3、县镇两级协同配合调查、统计、汇总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情况,总结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乡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x镇辖区内有12个行政村,45个村民小组,共有3062户13254人,房屋24496间(其中土木结构房屋14248间,砖木结构房屋10248间),危房2682间。耕地面积24745亩(其中水地940亩,旱地23805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豌豆、青稞、油籽、洋芋等。五保供养对象77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87户2417人,优抚对象5户6人。小学7所,有学生615名,中学2所,学生487名。

  2、本镇辖区内有水库2处,总蓄水量264万立方米,涝坝7处,总蓄水量7.9万立方米,河流7条。水库地处鞍子山组和芨芨滩组,涝坝分别在各自然村,河流分别流经阿岗湾、滩口、石塘、红石、蕨麻、黑马圈河等自然村。

  3、本镇11个行政村都通有公路(砂石路8条,油、水泥3条)各村都通通信、电力;水利设施(基本农田灌溉分布在鞍子山村、中大沟村的4、5、6组和阿岗湾村1、2、6、7组,松山村、藏民村1组等处,灌溉面积940亩。)

  4、本镇辖区内有砖厂2处,分布在阿岗湾村的1组和3组,酒厂一家,在营盘咀组。

  二、灾害风险

  1、本镇多发生的自然灾害有:干旱、冰雹、暴洪、低温、冷冻、雪灾、大风沙、尘暴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2、冰雹、雪灾、干旱、低温、冷冻、大风沙等灾害影响的耕地面积有24745亩,房屋2682间。

  三、启动条件

  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①因灾有人员伤亡的;

  ②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多人以上;

  ③因灾倒塌房屋多间以上;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四、松山镇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由镇党委、镇政府及妇联、武装、共青团、民政、派出所、财政所各村村两委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

  总 指 挥: xx

  副总指挥: xx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滤布厂 灾害发生后安全巡逻、巡查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五、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当灾害预警发生后,域内涉险人员在各村委会位址,村内高地,应急避难,集中安置,在镇卫生院医治治疗。

  2、人力准备。灾害发生后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救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联动抗灾救灾。

  3、宣传、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是2次演练,共青、妇联、文化、卫生等单位负责避灾、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全镇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及保障须知等。

  六、灾害预警

  灾害预警发出后,镇政府应及时向各村负责人,灾害信息员用电话、手机、广播、派人送信等方式,将可能发生的灾情信息传递。

  七、信息报送

  1、行政命令传递

  县→镇→村→组→户(自上而下)。通过行政命令下达转移安置指令时,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广播、短信方式进行传递。

  2、临灾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情信息传递及组织指挥。

  户→组→压滤机滤布 村→乡(镇) 县(户、组、村、乡镇)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由乡镇上报到县。

  八、应急响应

  1、紧急转移: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按各种指定的路线转移,各村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和包村领导、干部负责各村人员紧急转移,及时和上级联系请求紧急支援。

  2、生活救助:

  ①各村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和包村领导、干部及时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花名册》。②统计上报受灾群众需救助的`生产生活用品和救灾资金。

  九、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当灾情发生后,政府应及时了解灾情,摸清救助人口,制定救助方案,在救灾款物的发放过程中,应经民主评议,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灾情发生后,政府应及时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户花名册》,请求上级紧急救援,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帮助受灾群众规划选址,评估受灾程度,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

  十、需要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政府应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各村、组要落实专人负责敲锣。

  灾害发生后,各包村领导、干部要处于临灾第一线,快速做出判断和各村救助领导小组人员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如:交通通讯中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报到乡镇,乡镇汇总后上报上级机关。

  2、事前告知

  政府应落实灾害救助工作责任制,镇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应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受灾群众知道到在哪里避灾安置。

  3、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演练,使所有群众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

  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召集群众会议等形式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在村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通过宣传、演练、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应急响应

  1、紧急转移: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按各种指定的路线转移,各村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和包村领导、干部负责各村人员紧急转移,及时和上级联系请求紧急支援。

  2、生活救助:

  ①各村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和包村领导、干部及时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花名册》。

  ②统计上报受灾群众需救助的生产生活用品和救灾资金。

  九、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当灾情发生后,政府应及时了解灾情,摸清救助人口,制定救助方案,在救灾款物的发放过程中,应经民主评议,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灾情发生后,政府应及时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户花名册》,请求上级紧急救援,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帮助受灾群众规划选址,评估受灾程度,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

  十、需要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政府应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各村、组要落实专人负责敲锣。

  灾害发生后,各包村领导、干部要处于临灾第一线,快速做出判断和各村救助领导小组人员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如:交通通讯中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报到乡镇,乡镇汇总后上报上级机关。

  2、事前告知

  政府应落实灾害救助工作责任制,镇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应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受灾群众知道到在哪里避灾安置。

  3、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演练,使所有群众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

  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召集群众会议等形式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在村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通过宣传、演练、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柴胡店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农业部门应急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组织受灾地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山东省种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突发性的农业(常规农业和高效设施农业)重大危害事件,包括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重大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气候灾害事件,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外来有害植物入侵事件及重大农业环境事件等,给农业生产造成或即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预案启动条件

  凡我镇范围内农业遭遇包括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重大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气候灾害事件,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等特大灾害、重大灾害或较大灾害,启动本预案,并上报上级农业部门。

  五、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果断处置”的方针,做到及时发现,科学分析,快速反应,抗灾救灾,顺应农时,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一) 统一依据,分级管理

  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单位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根据灾情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镇农业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根据上级气象、环保等部门的预警预报,重点加强对关键农时季节易发生的干旱、洪涝、霜冻和风雹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报,加强对重大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对易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污染源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防控知识和防控技术的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三)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农业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交通、供销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做好应对和防范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储备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一旦发生灾害,迅速做出反应。根据需要制定抗击灾害、恢复生产的技术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成立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立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村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准确做好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风灾、雹灾、霜冻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传递信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可能减少产量损失。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镇政府办、农技站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政府办、农经站、农经站、财政所、民政办、保险公司、广电、派出所、水务站、卫生、交通、工商、各村等单位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承担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农技站负责我镇重大病虫草害组织防治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受灾区村落实恢复农业生产的技术和措施,协调和指导受灾村落实恢复因灾损毁的土壤、田块和提高肥力的措施,加强灾后农业生产技术指导;负责信息收集和灾情报告,及时通报和上报灾情,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负责灾后农作物良种的组织、供应,保证改种补种对种子的需求;协助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

  农委牵头负责农业保险工作。

  财政所负责筹集分配农业灾害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农业保险资金发放。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安抚及救济。

  保险公司负责及时做好农业保险灾情损失勘查,农业保险资金赔付工作。

  广电站协助农业部门及时做好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派出所负责灾情发生后社会治安维护,协助农业行政执法。

  水利站负责及时免费提供农业灾害发生区域的天气实况及趋势预报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工商分局负责市场管理,打击违法经营农用生产资料,依法查封有关假冒产品,确保农用生产资料质量。

  七、应急救援程序

  (一)监测预警及发布

  农业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由镇政府、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发布。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灾害信息。

  以下情况应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1、 重大病虫灾害发生:⑴频发高致灾性病虫(条纹叶枯病等)严重危害的面积超过当地作物面积的20%以上,可给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的;⑵暴发迁飞性害虫(褐飞虱等),全镇严重危害面积超过500亩以上,且虫口密度大,若不予以控制,可给农作物造成重大损失,或可导致起飞迁移的。

  2 、重大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灾害发生:⑴农作物受旱灾面积超过当地耕地面积10%以上,不能按时播种或播种后不能正常生长的.;⑵农作物受洪涝、风雹、低温(冷冻)或早霜灾害面积超过当地耕地面积10%以上,受灾作物减产5成以上的。

  3、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棉花黄萎病等)全镇严重危害面积超过100亩以上,若不予以控制,可给作物造成重大损失。

  (二)灾情报告

  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应急办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形式,向镇政府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农业生产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同时在镇党委、政府的及时领导下,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核实灾情,提出恢复生产的初步技术方案。灾情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畜受害情况、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应对措施,恢复生产生活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在进行救灾的同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随时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救灾工作结束后,通过书面形式报告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单位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三) 应急程序

  1 、赶赴实地调研灾情:凡遇农业重大灾害或特大灾害发生,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相关成员,须在12小时内到达灾害现场,进一步查实灾情,指导和帮助受灾地研究制定恢复生产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督促受灾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等各项工作。发生一般性灾害,可由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委托有关成员,指导和帮助受灾地研究制定恢复生产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督促受灾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等各项工作。

  2、筹备救灾经费和物质:灾情发生后,镇政府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及时筹措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工作及时到位。要视灾害等级,及时组织、调运恢复生产所需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以及相关农用器械,安排落实到受灾农户手中。要加大农资打假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灾区。

  3、抓好农业生产自救

  镇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成救灾指导小组,赶赴灾区,狠抓科技培训和示范,建立高标准的生产自救现场,指导村干部和受灾农户恢复生产。

  4、紧急处理相关事务:领导小组要根据灾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及时组织工作组赴受灾地指导和帮助开展救灾工作。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宣传恢复农业生产和开展生产自救的成效和典型事迹,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生产自救的信心,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对参加农业保险的田块,及时开展灾害定损、理赔工作。

  八、应急措施

  (一) 灾害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将灾害分为四级,分别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 一级灾害

  一级应急响应:(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镇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一级响应行动:(1)镇领导小组启动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镇政府、市农业部门;(2)镇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农技站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组织并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3)根据受灾地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受灾地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通过印发明白纸、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等措施确保救灾措施的落实。

  2、 二级灾害

  二级应急响应:(1)受灾面积占镇耕地总面积的15—20%;(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二级响应行动:(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镇政府和市农业局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2)根据受灾地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受灾地开展农业救灾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受灾地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3 、三级灾害

  三级应急响应:(1)受灾面积占镇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三级响应行动:(1)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镇召开专门会议,启动应急预案;(2)根据受灾地抗灾工作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调查灾情,指导受灾地救灾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受灾地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4、 四级灾害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1)受灾面积占镇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四级响应行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受灾地派出技术人员了解灾情,加强农业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

  (二)灾害分类应急响应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逐级将灾情报告上级救灾指挥机构。

  1 、对重大病虫灾害的应急响应

  对由条纹叶枯病等引起的大面积灾害,实行地面专业队伍“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技术、统一时间、统一药械、统一防治)应急措施,及时控制灾情发生程度,控制虫源地的扩展。

  2 对重大干旱、洪涝、风雹、霜冻灾害的应急响应

  要根据对农作物生长可能造成或已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1)因旱灾造成作物滞长、风雹灾造成作物严重损伤、洪涝灾造成脱肥的地块,要及时补施尿素及微肥等肥料,促进作物生长。

  (2)因灾造成作物绝收的地块,根据时间早晚,选择合适作物品种,及时进行补、毁种作业。无法进行补、毁种的,要按农时季节播种生育期短的农作物,保证灾民有一定的基本生活收入,增强自身抗灾能力。

  (3)因灾造成作物生长发育拖后或气象预报早霜提前的,在作物生育后期要及时追肥,促进作物生长,避免受早霜危害。

  (4)农技站要及早做好中早熟作物种子资源调查,制订种子调剂方案,确保补、改种及晚播用种的需要。

  3、对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的应急响应

  镇领导小组接到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并逐级向上级农业救灾指挥机构报告。一旦发现疫情,按下列程序进行:组织普查和专家鉴定,必要时进行实验鉴定;根据专家的鉴定结论,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疫区和保护区划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由镇组织实施,采取销毁处理等保护性措施,进行封锁、扑灭;对疫区内种子、苗木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严格实行产地检疫,限制在疫区内种植、使用,禁止运出疫区,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设立植物检疫道路检查站,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对于尚无有效防治办法的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要组织科研、生产部门联合攻关,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支持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估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妨碍工作开展。

  (三) 保障措施

  1 、指挥场所保障: 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场所设在镇政府。

  2 、通信与信息保障:镇会同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建立有关单位部门互联、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农技站负责对灾情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及时向市农业局、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3、应急队伍保障:农技站负责组建训练农业救灾专业队伍,镇有关部门负责组建部门专业救灾队伍;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派遣救灾队伍人员,前往灾区开展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第一响应队伍由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同级政府指挥下组织建立,并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

  4 、物资保障:农技站积极调剂保障生产救灾所需种子。按照要求,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保证种子质量和数量;救灾种子以粮食、蔬菜种子为主。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及各类适宜种植的蔬菜种子;政府应安排一定数量的救灾化肥、救灾农药贮备。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依照灾害发生及危害情况,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国家及市政府递交申请救灾化肥补贴的报告,并根据受灾地实际,做出合理分配。

  5、经费保障:农业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由政府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6、交通、卫生、公安等保障:农业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协同防治。公安、交通部门要保障运送车辆畅通。工商及农机部门要保障农药、化肥及药械产品质量。卫生部门要做好中毒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四)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九、应急救援演习

  (一)宣传、培训:大力宣传控制农业重大灾害对农业稳产、保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对防灾减灾的认识,在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举办各类培训班,利用电视、电台、电脑、报纸、科技录像、新技术展示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民学习新技术,提高防治病虫害等农业灾害水平。

  (二) 演习: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对各灾种联合救援演习,运用各种演习形式,熟悉、检验应急预案,提高救援队伍的协同行动能力与应急抢险能力。

  十、 附则

  (一) 名词术语:本预案所称农业,专指种植业。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冻害、风灾、雹灾、霜冻、农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外来有害植物入侵、农业环境污染等危害农业生产的突发性灾害。

  (二)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三) 预案生效: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植树节活动应急安全预案05-11

六一儿童节活动安全优秀应急预案05-11

农村的说说02-20

农村拜年作文04-19

农村的创业机会05-12

农村养殖的创业05-12

农村法治报告11-12

关于在农村的说说02-19

农村小学作文11-23

应急演练方案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