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3-08-05 15:01:13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

  如果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时,你会选择哪种方式来打发时间呢?是看看电视,是玩玩游戏,是听听音乐,还是画一幅画……

  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会选择看书。”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幼年时,书就悄悄地进入了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小时候,我不识字,所以不管妈妈买什么书,我连看也不看一眼。妈妈为了让我喜欢看书,每天睡觉前,都会跟我讲一个童话故事。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变成我天天赖着妈妈讲几个故事。随着识字量的增多,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浙江寻宝记》,我看得津津有味,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后来,我看的书越来越厚,题材也越来越丰富。我常常如痴如醉。《安妮日记》里,我仿佛就坐在安妮身边,听她讲诉自己不平凡的经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让我好想成为马小跳的跟班,和他一起调皮捣蛋;《木偶奇遇记》里,我好像在和小木偶一起环球旅行,一起闯关,一起冒险……总之,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会变得废寝忘食。我真正成了妈妈眼中的“书呆子”。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书桌旁看《狼国女王》,正看得入迷时。突然,迷迷糊糊地听到妈妈的呼喊:“贝贝,吃饭了。”可我岿然不动,依旧津津有味地看我的书。过了一会儿,厨房又传来更大的声音:“吴思瑶——”可我像入定了一样,头也不抬一下,我已经完全沉迷在狼群的残酷争斗中。妈妈只好走过来,把我强行拖到饭桌前。妈妈夹了一块肉喂给我吃,我心不在焉地咬了一口,心想:咦?这肉怎么咬不下来呢?”“啊!”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尖叫。我这才回过神来,只见妈妈手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了,居然咬到妈妈的.手了。每当这件事被我提起,妈妈都会说的手还在痛呢。

  书是一个朋友,它会带我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它会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

  说起书,我总有讲不完的话题。我今年虽然只有11岁,但和书的约会却已经有8年多了。

  8年前,我还是一个3岁的懵懂小毛孩。那时的我天真无邪,年幼无知,看见小鸟就追着跑,见小狗就冲它叫,小猫来了就和它玩捉迷藏。那时候,妈妈常常给我买一本本图画书,上面印着小兔、小羊、小猫等各种可爱的小动物,寥寥几个字镶嵌在其间。这种小人书,就是我对书最初的认识。

  幼儿园时,家中多了几本故事书,这是妈妈每天晚上给我催眠的神器。开始我总是非常认真地听,每个故事都聚精会神地听了一遍又一遍,在妈妈好听的声音和美妙的故事情节中,我安然入眠。但一段时间过后,这些故事就变得平淡无奇,枯燥乏味,我也提不起兴趣再听了。

  一年级时,妈妈为我办了一张图书卡,方便我双休日去图书馆看书。第一次走进图书馆大门,满眼的书,满架的书,五花八门,种类齐全,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书的海洋。于是每星期去图书馆成了我最向往、最乐意的事情。每次去图书馆,一看书我就停不下来,少则两三小时,多则呆上整整一天。小小的我还看不懂文学名著,只能看绘本之类简单易读的.图书。

  三年级时,我已经认识很多字,会看一些冰心、沈石溪的短篇小说,那时的我已经离不开书了。学校发了《童心悦读》,我在老师的指点下认真摘抄好词佳句,做读书笔记,写阅读感言,这些积累使我的表达能力和作文水平都有所提高。我的习作还发表在各种儿童刊物上,这让我尝到了看书的甜头,更加爱上了阅读。

  现在,我的小书房已经塞满了书,可我还是如饥似渴地买书,借书,对书的热爱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更加热烈。书把我带入一个个情节,一则则故事。有千钧一发的紧张时刻,有生死时速的激动情节,也有友爱互助的温馨场面……书让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屁孩,成长为博学乐学的小学生。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陪伴我成长,给予我力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

  清晨,一缕阳光射进书房。携着一杯香茗在书海中徜徉。

  我在书的海洋中自由穿梭。我领略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看到了阿斗的胸无大志,满足于现状。我发现巴萨尼奥的能言善辩,也看到了夏洛克的贪婪之心。我领略到了沈石溪笔下的紫岚,为了梦想而拼搏的精神,也为它的孩子感到惋惜落泪。我品读书中的人成长,自己也在书中成长。

  我的最爱是沈石溪笔下的《狼王梦》。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它在伴侣死后,生下了四只公狼,一只母狼。它想要让孩子继承父亲的理想,当上狼群中的王,也就是将当上狼王的梦寄托在四只公狼身上,可在将要成功的那一刻,都因为某种原因公狼们相继死。小母狼最后和一只出色的狼成了家,有了自己温馨的家。使紫岚被女儿赶走,远离他乡。最后为了给儿子报仇,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我反复品读,跌宕起伏的情景令我感动落泪。女儿的`心狠令我愤愤不平。小狼的死去令我惋惜不已。这只母狼将梦想和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未实现愿望,反而相继死去,难道不令你惋惜?

  我不但喜欢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我还特别喜欢外国的著名小说。其中《威尼斯商人》就是其中之一。

  我对《威尼斯商人》这本书十分的感兴趣。一个叫安东尼的人,借了钱,却无法偿还。债主夏洛克一怒之下要安东尼身上的一磅肉做还债。因此打了一场官司。律师就用一句话令夏洛克没能得逞:“你可以要一磅肉,一刀切下来必须正好是一磅肉,不可多也不可少。多了少了,都有可怕的惩罚。你到底要不要?”

  巴萨尼奥是我最喜欢,最欣赏的一个主角。她用聪明和能言善辩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她用自己的细心抓住了人们语言的漏洞。而,莎士比亚用这篇文张讽刺了英国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社会风气。

  我在书的王国中遨游,我在书中飞翔,我在书中学到了知识,我在书我在书中成长!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

  在诸葛亮的诫子书中曾提过: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而我校这次心育节的主题也与此相似——动以养身,静以养心。所谓“动以养身”,就是进行适当的运动,身体得到锻炼,体质越来越强,身体越来越棒;所谓“静以养心”,就是做任何事情或待人都要心平气和。不要急躁,这样方可净化心灵,调养身心。每个人,都不能偏于动,这样心情会过于急躁,处事不全面;而我们也不能偏于静,整天只是闷在家,整个人死气沉沉,没有朝气。所以,一个人必须做到动静结合,才能把想做的事做到最佳状态。我从这句话中的到不少益处。

  现在每个星期六的早晨,我都会迎着处升的朝阳到楼下跑步。我绕着星湖公园跑了三圈,刚开始几次去跑觉得很累,慢慢地,进过无数次锻炼,跑三圈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跑步后,我都会流一身汗,但精神更加充沛,整个人感到更有活力了。这样无形中就增强了我的体质,增强了我的意志力。运动是精力充沛、学习也轻松愉快了。我这么做不正与“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的意思应上了吗?

  诸葛亮曾说过:“宁静以致远。”平静的`思考问题或做事,会比其他态度对待来得更准确。以前我常和爷爷下象棋,爷爷可是个老棋手了呢!每次我和他下棋,他总是笑眯眯的,在我一不留神儿的时候,棋局就把我给困住了。这时总会非常急躁,不知所措,使劲的敲着桌子,一边还生气的说:“爷爷你也不让让我,我才是个初学者呢!”这时爷爷总会语重心长地说:“不要着急,静下来来想,必能看出出逃之路。”听了爷爷的话,我坐下来仔细地观察,不一会儿,困难就被我迎刃而解了。是啊!静能明志,静能省慧,静能致远静能养气,静能通神,静能悟道,静能安心!

  “动以养身,静以养心”这句话将成为我今后学习和工作上的座右铭,永远地提醒着我,做人要动静结合,才能有所作为!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

  有人说过:“书是百读而不厌的。”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刘向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书就是我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我温暖的家,也是我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得看着《海底两万里》,突然,妈妈一把拿走了我的书,对我说:“别看了,快去睡觉!”“再让我看几分钟嘛?”我求救似地说道,“不行,明天是周一要上学,今天早睡明天才能早起!”妈妈语气一点也没得商量,“切”我这一声“切”代表了我现在的所有不满!我极不情愿地上了床,关灯,睡觉。一切都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唯一能听见的就是家里闹钟的“滴哒”声。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竟然一点睡意也没有,满脑子都在想:“那条超大超猛的独角鲸被抓着了吗?抓着了?没抓着?”闹钟依旧在继续,它仿佛在说:“你就这样放弃了吗?难道你不想看看后面有什么吗?独角鲸最后到底怎样了呀?”好奇心驱使着我。我下定决心,快速下了床,蹑手蹑脚地走进妈妈的房间,嘿嘿!妈妈睡着了,真是天助我也!我快速的溜出了妈妈的房间,到了我的“藏书阁”,借助微弱的月光寻找着,终于找到了心里所念的那本书,然后箭一样回的了我的房间。我心里暗暗高兴,正欲打开书,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大影子,抬头一看,哦,不!——是妈妈。

  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就是打开这座宝库的钥匙。我是多么爱读书啊!可是时间却不等人,俗话说的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呀!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

  从幼儿园起,书就踏着轻盈的步伐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上幼儿园时,我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其中一个女生就非常喜欢读书,懂得好多我不懂的知识。因为与她的相识,在她的影响下我和书由此也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天早上,她高兴的`来到来到幼儿园。一进教室,她第一时间就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神秘物品》,只见她拿着书的样子可神气了!仔细一看,哦,原来她的父母给她买了一本启蒙彩色图画书啊!下课后,别的小朋友争先恐后的来到她身边,想和她一起看那边图画书,她都没有同意,却硬是把我拉到一边,说要和我一起看,看着其他小朋友们羡慕的眼神,我心里不禁沾沾自喜,面露得意之色。于是,我和她一起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老师要带我们去拼益智拼图了,我和她这才不舍的放下书去站队。

  回家后,我一进门便嚷嚷着要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一套《神秘物品》。开始爸爸妈妈并不同意给我买,最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爸爸妈妈也被我吵得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了一套,希望我可以消停一段时间,而正是这套书开始了我认真读书的生涯。

  上小学后,我们便有指定要看的书了。一开始因为很多字不认识,很多书我都读不太懂,只能变猜变读,但后来,看多了也就慢慢把意思理解透了,便觉得非常好看。

  一到三年级我痴迷于漫画,现在我痴迷于小说。小说的文字魅力更大,描写更丰富,它所具有的独特的语言魅力,让我深入其中,不能自拔。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读书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

  每个人对任何人、物、事都会有一个故事,也会在其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和经验,甚至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我却让一本普普通通的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曾经的我是个小电视迷,也是一个调皮蛋,而书则是我的“敌人”。因为我认为书是淡而无味的,只有电视剧是五彩缤纷的`,无拘无束才是人生的目标。可爸爸妈妈却硬逼着我一天到晚的看那种无聊透的课外书。所以我每次看书都是心不在焉。

  在一个忙碌的周末,爸爸妈妈不在家,这正如我所愿。

  我找来几个小伙伴,一起来到一个茅草房底下,那是一个幽静的地方。当然,选择这个地方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了。我们先是捉迷藏,可都怪我太贪吃了,居然想到了我最喜欢的烤地瓜。于是,我和小伙伴商量在这里烤地瓜。也许是因为我们玩得太起劲了,肚子都有点饿了,没有一个人反对,而且都拍手叫好。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了,只差“主人公”——地瓜。我们在田里偷了几个地瓜,然后这场祸事就开幕了。

  起初,倒还顺利。可是,忽然刮来一阵风,火苗子一下子飞到了茅草上,茅草一下子着了起来。

  我们吓得措手不及,有好几个小伙伴吓得都哭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火苗子也渐渐长大了。我们想到了用水灭火,可我们身边没有河,怎么办呢?这时,我才想起我曾看过的一本书,书上说,如果失火,需及时用水或沙子扑灭。

  沙子!刚好旁边有一堆沙子,我建议大家用沙子试试。我们动用了自己的外套,用沙子去灭火。幸好,火势不大,几桶水就搞定了。

  从此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捧着书本的女孩。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我最调皮、最机灵的一面,也有我和我的“敌人”握手言和的一面。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说的这句话,指引着我,因此我非常爱看书。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那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了,说起来我跟它还有一些有趣经历呢!

  我最先看它时,我才六、七岁,刚读一年级不久,刚学会拼音呢!有一次,我看见一个二年级的学生在看《三国演义》版的连环画,我跑过去看了一眼,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我跑过去向他借,可他不同意借给我。我失望地犹如掉下了万丈深渊。突然,我想到表姐家里有连环画的版的《三国演义》,顿时我从失落里解脱了出来。放学后,我赶忙向表姐借了连环画版的《三国演义》,一借到书,我就惜金如土地读了起来。然完后我觉得虽然连环画版的《三国演义》中的《桃园豪杰三结义》、《赤壁之战》写得十分精彩,但没有写具体,只写了大概的'内容,写得朦朦胧胧。后来在读二年级时,我又向表姐借了那种全是文字,且写得十分具体、准确的《三国演义》,读完后我为关羽的忠义所赞叹,为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所佩服,为吕布的不忠义所痛恨,更为刘备的仁义所赞扬。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们为人应该心胸宽广,海纳百川,不应该像周瑜那样心胸狭窄、嫉妒贤才,那样终究没有好报;我们还应该像鲁肃那样爱与人交往,广结好友,这样才不会引来祸患;我们行事方面也应该小心谨慎,不要惊慌失措,轻易行事……

  书,在我的人生轨迹上抹上了一抹彩色,使我的人生更富有意义。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9

  人类发明了文字,文明由此开始。文字连在一起,可以形成表达一件事的句子;句子连在一起,又可以表达情感和隐秘思想的诗。

  文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极富魅力。人类对它大加运用。他们的血汗结晶通常以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后人通过阅读他们的文字,从而了解他们的思想,窥探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关于读书,我似乎有些发言权。自小我便爱看有拼音注解的.故事书,到国内外名著,再到现在的古文原著。幼时翻阅家中所藏存书,许多连字都未认全,自然是一知半解。多年后重读,收获的是全新的见解和感知。

  从《安徒生童话》,一直到王尔德和泰戈尔的诗集。书籍陪伴着我的岁月悠长,见证了我的青涩与成长。它于我,就是从不离弃,从不遗忘的挚友。我只向提供一个小小的安置地,一味地向他索取,它却不离不弃,沉默陪伴了。

  在我看来,市场上所有的东西都会贬值,它们只会受到一时的热捧,再风光也不过昙花一现。但书籍永远不会,它的价值只会越来越高。尽管它无法带给人们直接利益,它给人的启迪与智益却是无价的。且书籍不会挑人,皇帝可以阅读的书,乞丐也可以。而它最大的妙处在于处于不同阶段,有着不同思想的读者,出现了“一千个人里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现象,正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原因。

  余秋雨说:“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即使如此,还是有人质疑阅读的意义。因为人的记忆终究有限,总有一天会全数忘记。忘记虽不可避免,阅读却能在你的身体里构架出了骨和肉,成为你身体里的一部分。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

  韶华犹如春色,美好又令人向往。

  拿着书,我背着手踱步在林间小路。空气中夹杂着淡淡的花香,令人心旷神怡。暮然回首,望见那羞涩的桃花隐匿在枝枝叶叶中。坐在树下,翻开书本,泛黄的纸张,破旧的书面,无一不显出历史的足迹。阵阵书香混着花香,恍惚间,似乎又到了那间书屋。

  自小,我便是与舅舅一家生活在一起;因此,我受外公的影响特别大。那时候,我们住在类似四合院的大院子里。在院子的最里边,有一间独立隔出的房间,而房间里的摆设并不奢华。一张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大书架,仅此而已。这,是外公的书房,也是我的天地。记得我第一次到书房,是在六岁的`时候。外公经常在书房内练习书法,而我则趴在那大大的书桌上,拿着毛笔乱涂乱画,玩的不亦乐乎。外公见我如此,就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给我,将我放在一旁的小凳子上。我自然被这新奇的事物吸引了。

  那是一本三字经,是我看的第一本书,现在大概已经找不到了吧。外公握住我拿着书的小手,翻开书,一字一顿地教我读。

  “人之初,性本善。”

  也因为这样,小小年纪,我便会背《三字经》、《千字文》了。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至此以后,我便常常在外公的书房里看书。起初,我只是看些简单的儿童读物;后来,年龄增长,就开始看国内的名著了,许是年龄还不够,不能参透名著的奥妙,慢慢便觉得枯燥了。于是乎,四大名著以及其他经典并没有好好地看,草草翻了几翻,就算看完了。外公也没有管我,不过他经常给我讲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故事。或许是对鲁迅先生的事迹有了些许感触,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我希望我也能为我们的祖国写下不朽的篇章。从此以后,我便向这个目标进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也试着去阅读于我而言枯燥冗长的名作。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1

  书为我编织了至善至美的童话世界,让我触摸了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让我的学习生活更加充实和快乐。我的成长与书密切相关。

  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妈妈都会给我讲几个小故事。妈妈说,我听故事的时候,常常仰着小脸,歪着脑袋,转着小眼珠儿,大概我在编织那生动有趣的故事吧。森林里的小矮人,皇宫中的恶毒皇后与公主,天上的巨龙……就是这些小故事打开了我想象的大门。

  我五六岁时,就缠着爸爸妈妈买童话书和寓言故事书。书里的图画色彩鲜艳,人物栩栩如生。起初我还是让爸爸妈妈读故事,我只管听故事。但是爸爸妈妈很忙,往往等上半天才能听到故事,这再不能满足我的书瘾。加上我渐渐认了不少字,就试着“啃”起了故事。那时,一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泡在这些书里的。哪怕爸爸妈妈叫我吃饭,我依然是一副专心致志、无动于衷的样子,为此惹得妈妈很是生气。

  记得五年级期末考试前,爸爸为了让我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把所有的课外书都锁在一个柜子里,就连我新买的《爱的教育》也不例外。那书中的人物和故事仿佛化身成书虫,挠得我心里直痒痒。为了能看到书,我悄悄弄来柜子钥匙,把书神不知鬼不觉地偷了出来,之后就钻进房间,扎进了书里,结果被当场抓了个现行。于是爸爸把书锁到有两把锁的柜子里,一把爸爸握着,一把妈妈藏着,这下看书就更难了。一天,妈妈去洗澡,爸爸在午睡,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小心翼翼地把钥匙偷出来,打开柜子,取出了我的`宝贝,又把钥匙放回原处,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我处处防范,但还是逃不过爸爸机警的法眼,最终书还是被没收了。

  我和书的故事仍在继续着,一个个故事犹如天边一道道绚丽的彩虹,一端连缀着我快乐的孩童时光,另一端扮靓我成长之路上的风景。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我每天在书海里遨游,在书海里飞翔······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在交谈”。我为了读书,放弃了与伙伴一起玩耍的快乐;放弃了看电视的时光;放弃了愣着发呆的时光······而那次读书的经历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雷公公正敲打着他的鼓,闪电婆婆正浑身放电。校园里的人已经寥寥无几。我呆呆地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没有雨伞真令人发愁!看着远处的图书馆的灯还亮着,我下决心:去那!我飞快地跑着,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流。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图书馆里。

  “闲着也是闲着,”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想,“不如看会书吧。”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夏洛的网》。这本书讲主人公“小猪”,与它的好朋友蜘蛛“夏洛”之间发生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情,“夏洛”总是在小猪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给他带来无尽的关爱。

  “多么美好的一段友谊呀!”我走在马路上,满脑子都是这本书。路灯把我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我孤独地在路灯下走着,希望有个人陪伴我。突然,我想起来了,我原有很多朋友,而他们不是因为我蛮横,就是因为我小气而离开了我。就连我最好的'朋友,在今天早上因为我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他吵架,一怒之下他也离我而去。

  我明白了,我并不是没朋友,而是我不懂珍惜友谊,总是在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想到这里,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准备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向他表示真诚的道歉。

  书是伙伴,陪伴我成长;书是老师,教我做人的道理。书使我的人生闪闪发光!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3

  “如果上帝能给我一点财富或者美丽,我也一定让你离开我,就像我现在离不开你一样……”书中,简·爱在勇敢地告白。书外,我的心也如简·爱的一般一下下猛烈地撞击着我的胸膛。

  简·爱好像带着她的小小世界,从书里跃然出来,展现在我的面前。而我好像站成了罗切斯特与她身边那颗重要的树,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切,天空中的大雨好像真实地落在我的枝叶上,我大声对罗切斯特喊:"快告诉她你也多么热烈地爱着她。"他仿佛听得见,如我期待的一样做了。我竟能和他们交流。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李商隐扶额坐在窗前,望着瓢泼似的雨填满门前的水池,忧伤缠上了他的笔尖,流淌在他写给妻子的书信上。我仿佛坐在一旁,静静地注视着忧伤的他。

  “别难过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啊。”他听见了,意会地微笑,轻快地在信上写"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他显然走出了潮湿的忧愁,只留下对未来团聚时的期盼。我竟能与他交流。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读完《追风筝的人》后的许多年里,我总时时偶然间想起这句话。朦胧中我总能看见那个夕阳的余晖里奔跑地追风筝的兔唇男孩。想起他,忧伤便溢满我的胸膛。

  更多时候我看见书中富贵又自私的那个少年——故事的男主人公,成年后的他向我诉说,对当年未能相救男孩的遗憾是如何贯穿着他的.一生,他告诉我绝不能像他一样懦弱,无法守护真挚的友谊,不要像他在救赎中度过。我竟能与他交流。

  每一次阅读,我都是在与故事中的人交流,交流他们的所思所想,我在他们的世界里听他们的故事,也告诉他们我的想法。每一本书,每一首诗,也正因为作者与读者心灵的交流,而踫撞出了异样美丽的火花。

  纸上花开,因为有心灵的交流,这一切竟是如此妙不可言。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交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记忆的心扉中,书就是我的伴侣。他自小就跟我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听妈妈说,在我一两岁的时,刚刚学会说话的我第一本书就是《看图识物》。书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一张张精美的物品图片。他就是第一位教我认识各种物品的家庭老师。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朋友一路都陪着我。上幼儿园时,我们拼音学得早,小课本上每个文字的“头顶”上都“顶”着一个拼音,这就像我们的“小拐杖”帮助我们识字。我尝试着自己看书,没想到一口气就能把《龟兔赛跑》读完了。我兴奋无比,渐渐地喜欢上了读书。

  读完了《乌鸦喝水》、《三只小猪》、《白雪公主》……我上了小学。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每每捧起一本书,我便津津有味地读着,如饥似渴地读着,废寝忘食地读着。读书成了我最大的乐趣。现在我已经读五年级了,我看的书不再局限于童话故事。现在,我看的书有小说、散文、诗歌等等,这些书挤满了我的'大书柜。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今天,我在书海中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5

  书就像是我的好朋友一样,我走到哪,都喜欢带着它。

  我喜欢看书,因我班里的一位同学。每一次考试她都是数一数二;上课时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总是对答如流;在作文课上,我们大家在冥思苦想还想不出怎么写的时候,她却可以在短短的时间落笔成文。这些都归功于她平时的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的言行确实落落大方,温文尔雅。在羡慕她的同时,我也爱起书来。

  记得我翻开《绿山墙的安妮》时,我马上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安妮的命运真的是相当曲折。11岁的安妮是一个孤儿,满脸雀斑,整天喜欢幻想,时不时会闯些小祸。她阴差阳错地被马休和马瑞拉兄妹收养。可是一开始马休兄妹是想领养一个男孩子的。这意味着安妮可能会被退回到孤儿院回去,我不禁为安妮的命运担心起来。善良的马休兄妹收留了安妮,但是安妮不断闯祸,又让我为她着急,结果安妮身上的善良、乐观、惊奇的想象力给整个绿山墙的村民带来了快乐。最终安妮和马休兄妹愉快地生活在了一起。书中的安妮怀着感恩的心,善待一切帮助过她乃至伤害过她的人,善良可以融化坚冰,可以让寒冬的冷风里吹来春草的气息。

  通过阅读,我还认识了一个脾气倔强的老人。他孤身一人,钩住了一条大鱼,最终,老人用他的智慧、毅力、勇敢战胜了一群鲨鱼,虽然最后只带回一副金枪鱼的骨头。他是《老人与海》中的硬汉——圣地亚歌。我成了老人另一个忘年之交,只不过,我是一个连杀条鱼都不敢的柔弱女生。无数次,我随着海明威的文字,穿越时空,随老人身后,架着那条小船,听着海风中鸥鸟的鸣叫。在深蓝的`大海中寻觅和等待另一条大鱼的出现……

  书给了我很大的教益。当我被那些天才的少年讥讽,我就会想起乐观的安妮,让我重拾信心继续前进;当我作业遇到难题想要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个与鲨鱼周旋博斗的老人,再难的题我也敢于去面对了。

  我和书的故事刚刚开始,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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