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05:33:11 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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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初三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事初三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事初三作文

故事初三作文1

  讲儿子和他哥哥的故事,好吗?

  听到儿子说他哥哥只是一厢情愿,他并没有把他哥哥当做生命中很重要的人,他对他哥哥只有愧疚,因为他哥哥对他很好,但是他只是把他哥哥当成一个小时候一起打架的那种人罢了。自己哭笑不得。

  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怕一厢情愿这个词的,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怕,有些感情,也是我的一厢情愿。真的害怕。我都怕他哥哥会受到伤害呢。要是他哥哥听到这样的话,该绝食几天吧哈。

  只是,有些时候,人心我们真的看不到。我们看到的永远只是表面现象。我们的心,有时候感受的并没有那么真切。就像儿子他哥说儿子对他的想和对他的恋,然而儿子却说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我也不住地究竟怎么说了。我怕,有些时候,我以为对方对我的`好是一种真心的好和爱,结果对方只会因为愧疚才对我好。那我真的不要。

  或许吧。还是没有学会成长,还是害怕会一厢情愿,还是害怕会受到伤害。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我真对方就真。如果可以,我不要明白那么多的世故,那样,我就能永远地相信,只要我真那么别人就真,那样,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忧伤了和顾虑。那样在对别人好的时候也不怕在拥抱的时候对方往自己身上插一刀。

  就像里灰说的一样吧:我只是希望你还是相信这个世界是你对对方好,对方就会对你好的。

故事初三作文2

  我喜欢读书,因为在书中,我才能真正发现自己。

  它就像一个我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在我困惑时,给予我精神上的力量;在我失败时,告诉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在我骄傲时,暗示我骄兵必败的道理;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教给我的知识,却让我终身受益无穷,这些东西时时伴随这我,影响和启发我一生。

  小时候,我很少看书,对书的兴趣也不大,书就像我的“远房亲戚”,既熟悉又陌生,有时间见一见,没时间忘得连影都没有了。但我怎么都想不到,读书会有这么大的乐趣,充实这我的生活,让我的世界变得多姿多彩。惊喜、快乐、简直太多了。

  但是后来,我又爱上了读书。这,都要感谢我的启蒙老师——母亲。她的教育影响了我的一生,是我对书进行了不倦地追求,虽然母亲没有多少文化,但她懂得人生快乐的法则——读书。无论生活负担多么繁重,她都以愉快的心情来对待。一有空闲,她就喜欢给我讲故事,每当此时,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进入了一个充满韵律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中充满了无限的.爱,无限的美……

  一本书、一封信、和一个母亲平凡的爱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

  这件事,时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一天我起床后发现,枕边放着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打开一看,书里加着一封叠的整整齐齐的信,拆开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行醒目的大字,给宝贝女儿燕燕的一封信,看到这,我忍不住继续往下看去,看完了,我的泪也流完了……

  信中有很多错别字,有些字还用拼音代替着,句子也不是很通顺,一句简简单单。但对于没有多少文化的妈妈和我来讲,却字如千金啊!信的内容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女儿,妈妈没有什么能给你,只能送你一本书一封信和我的爱。我希望你能多读书,靠自己改变命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女主人公海伦·凯勒一样面对黑暗,不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这封信,我会一直珍藏着,等以后让我的孩子们看,那时,她们一定会感叹道:“这是怎样一颗固执又简单的心啊”!而我,却以母亲为荣!

  我喜欢读书,书一直陪我走到了现在,可能我一辈子也离不开它,就像我永远也离不开我的母亲一样。

  我要大声告诉全世界:“我喜欢读书”。

  读书吧!书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奇迹!

故事初三作文3

  渔夫照旧每天打鱼,老太婆照旧每天纺纱网线。有一天,渔夫网到了一个特别精致的瓶子,渔夫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纸条和一个特别别致又小巧玲珑的盒子。

  他打开纸条,看见上面密密麻麻的,渔夫本是不识字的,但这上面的字,别人都看不懂,却只有渔夫能够看的懂。纸条上是这样写的:“老爷爷,我知道,你一定再希望我回来,我会给你们一个机会,但你们要帮我解决一个难题,是我们水晶宫的千年难题,如果你解答上来了,旁边的盒子就会自行打开,你们就会恢复往日的生活,老太婆也会变得很温柔,如果解答不上来,那你们就永远过这种贫穷的日子把!”

  渔夫看见这张纸条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多么希望自己可以解答出来这一道题呀!这样他就可以脱离这种贫苦的生活,过上富裕的生活,和老太婆幸福美满的生活了。可他自己心里明白,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更别说难题了。

  渔夫翻开纸条的背面,这道难题,就显现在了渔夫的面前,这道难题说难不难,无非是道数学题。猛地一看,绕不过来,仔细

  一看,答案便轻而易举的显示了出来,可渔夫对数学题一窍不通,就算是“1+1=?”他都要想上个半天,才能勉强的.回答出来“3”,更何况是一道数学题呢?

  这道题是这样写的:在100米的道路两侧每隔2米栽一棵树。这些树从每侧的一端开始,按先2棵杉树、再1棵柳树的规律去栽。这些树中共有多少棵柳树?

  渔夫可郁闷了,他左思右想,上思下想,抓耳挠腮,搜肠刮肚,七天七夜,不眠不睡,不吃不喝,也没有想出这道题的答案。

  渔夫因为太累了,睡着了,在睡梦中,有人递给他了一个纸条,那个人说:“想不起来了吧?没关系,我告诉你答案,瞧,这个纸条上写的就是答案。”渔夫在睡梦中,赶紧接了过来,像宝贝似地捧在怀里,或许是因为太开心了,渔夫笑醒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便就是看看那张纸条在不在,万幸,还在。他赶紧准备打开纸条,但又转身一想:不对,如果我要是看了,那么获得这些美好的事情就不光彩,我自己用着心里面也过意不去,还是自己想吧。于是他把那张纸条扔进了大海,准备实际画一画图,应该就可以做出来这道题了。

  他经过了实际研究,终于得出结论:首先要求出每一侧栽的树,100÷2=50(棵)还要加上最后的一棵树,50+1=51(棵)紧接着:每(2+1=3)棵树中有1棵柳树,一共有 51 ÷3=17(棵),两侧共有:17×2=34(棵)所以,答案便是,一共有34棵柳树。

  当他把这个数字写到了那张纸条时,别致的小盒子被打开了,渔夫和老太婆获得了幸福的生活,老太婆也不再那样的贪得无厌,反而变得善良了呢!

  过了几年,渔夫重回故乡,撒下那张熟悉的网,竟然又看见了鱼娘娘,她对渔夫说:“恭喜你,渔夫,获得了这么富裕的条件,这一切还要源于你的诚实与聪明呀!”渔夫这才明白,那张纸条原来是试探他的,如果他当时打开了那张纸条,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富裕的生活了,渔夫心里暗暗庆幸,并向鱼娘娘微笑着,鱼娘娘满意的点了点头,便转头掉进了大海,大海又变成了原来的蔚蓝,一切又是那样的平静,渔夫和老太婆变得很幸福,很幸福了。

  从我续写的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诚信无价,诚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千金难买的品质,只有诚实了,才会获得幸福!

故事初三作文4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一个飘雨的季节,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只穿着一件单衣,她的怀中抱着一个粉红色的日记本,靠在墙角。她的脸上已分不清是泪还是雨,凌乱的发丝垂在眼前,可依旧能看清她那大而美丽的眸子中有着强烈的渴望。

  忽然,她怀中的日记本掉了下来,从里面飘出了一张纸,虽被雨水打湿,却仍旧能看清上面那清秀的字迹——我是一个人见人烦的倒霉蛋,从来没有得到过快乐和幸福,唯独能做的.,就是一个人独自离开。因为,我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女孩,一个哭泣时无人安慰的女孩

  女孩弯下腰,拾起了日记本,却遗下了那张纸条。她准备一个人在这样的大雨中,靠着身后的这面墙沉沉睡去。可正当她准备这样做时,那面墙却倒了,也许是岁月的痕迹,再加上这大雨的摧残,这面墙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被压在下面的女孩马上就有了求生的渴望,她奋力往外爬,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终于爬出了那片废墟。女孩长长的吁了口气好险哪。

  雨已经停了,女孩才想起了自己要做什么,可是墙已经倒了,女孩突然明白了,这是天意。自己还有许多没做完的事——卧病在床的母亲需要她照顾,年幼的妹妹需要她抚养。女孩忽然发现,自己差点做了一件愚蠢的事。

  女孩抱起她的日记本,又朝着一个新的方向走去。不知何时,那张被她遗落在地上的纸片又多了一句话——可是,我不会气馁,因为,我就是希望

  数年后,女孩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作家,有人问起她成功的秘诀时,她只说了一句话:是一面墙给了我重新做人的启示,每个人都是命运的宠儿,而命运要靠自己去改写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遇到挫折和迷茫时,只想着去逃避,而不去面对,可身边的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我们重新振作的动力,而过程,往往只在于一念之差。正如那句话:不是快乐就是忧伤,上帝只给了我们这两种感情,可是,只要这个世界上有阳光,我们就可以相信整个世界

故事初三作文5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星期天的清晨,我和爸爸妈妈散步时偶尔听到鞋铺里传来一首经典的老歌。这声音不同于其他的店中所播放的节奏欢快的流行乐,啥时令我心旷神怡。

  我所生活的地方—和静,便是这样一个朴实平凡而充满喜乐和恬静的小城镇,小城镇不大,没有大城市的嚣喧繁华,有的只有自由悠闲。却依旧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人。

  我们继续漫步在人行道上,街口道边热气缭绕的早点摊,油条、包子、稀饭,应有尽有,还有推着小车卖煎饼菜盒子的。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各个店门也陆续开了,掀起卷闸门,哗啦的声音响成一片,小城彻底醒了四处能看到信步游走的人,他们的颜色款式比以前更艳更潮,而步态神情却是那样的相似,脸上带着几分平和。在主要路口和街道都能看到巡警、特警车在24小时值勤,时刻保卫着小城的安全。这就是小城百姓的寻常生活,自然而和谐。

  走到一个垃圾箱旁,一位大爷手拿尿素袋子,在垃圾箱旁仔细的翻找着,在学赵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身上的穿戴并不破烂,神情是那么自如,那他一定不是为生活所迫而去拾垃圾,而是为了出来活动筋骨的同时变废为宝,眼神里流露出一种知足者长乐的淡然。

  散到公园附近,看到许多人在做着操、舞着剑,另外有一些人围绕着公园跑步,享受着小城的美好,优雅的环境,一些下了夜班的行人在匆忙回家的途中,感受到此情此景,紧蹙的眉头渐渐舒展,步伐也逐渐放慢。

  路边一对情侣不知为何争吵,女的一气之下就要离开,男的上前拉住,小声地道着歉,然后和好如初。

  小城是平静的,平静得像一湖澄澈的水,但这份平静却掩不住它勃勃的生机,如果你有一些日子没来和静这个小城,定会被它的变化吓一跳。不知不觉间,那些斑驳的墙壁,沧桑的砖瓦、土屋泯灭在高楼大厦中,简朴随意的小饭店也变成了很有讲究的'酒楼,名牌服饰专卖店也多了许多,高档的化妆品也畅销起来,默默引领着小城的潮流。还有生态公园、工业园区,将小城打造成了一个流光溢彩的都市小城。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家门口,我再次贪婪地大口呼吸着外面的清新,“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小城的故事在晨光里,在月色中,在细雨里,在沸沸扬扬的雪花里,在岁月清唱的歌词里:

  “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已包括,谈的谈,说的说,小城故事真不错,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小城来做客。”

故事初三作文6

  一次偶然,打开小柜抽屉的瞬间,看到了曾经陪伴我整个童年的那串钥匙。

  那串钥匙上,有三把都是东关老家的,还有一把自行车钥匙及一辆喜德胜山地车圈锁钥匙。而之所以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它们承载且陪伴了我小学生活的全部路程。

  拿起老家的三把钥匙,思绪慢慢走远……它们是我三四年级时得到的,因为有了自行车,爷爷奶奶不用接我上下学了,而有时我放学家里没人,奶奶就专门给我配了家门钥匙。自从住到丁庄以后,虽然还带着这三把钥匙却不怎么回老家了,因此串在钥匙圈上的它们这两年几乎没用,久而久之便不知去向了。今天意外看到,倒是勾起了我对往事的怀念。

  拿起我的'24#兰色自行车钥匙,仍能想起,当时爸爸带我去买这辆车时难以抑制的兴奋,买到车后我从闹市区骑到宽阔的音乐广场,就像一阵风刮过……这辆车非常顺溜,骑上它我感觉自己好像插上了翅膀,之后的时光里它一直是我的最爱。别人借,我都舍不得借出去,骑着它不知历经了多少路,由东关到门市部,由西关骑到沁阳一小,我熟悉的几条小路、大路骑了无数遍。如今看着这把有点旧却又仿佛蒙了一层灰的钥匙,我的思绪一下又涌了出来,感慨万千。

  这第三把钥匙,是升初一时,妈妈为了让我练脚力,带我去专卖店买的山地车。当时我想买电动车,妈妈却说: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山地车锻炼身体,还是锻炼两年吧!我也同意了,尽管不太喜欢这种车,还是骑了一年多,今年春天换了电动车之后,一时没地方放,妈妈就把它送给了表弟。

  我轻轻将这串钥匙用自封袋装好,收藏起来,以此纪念我曾经走过的曼妙时光。

故事初三作文7

  姥姥家里有一个老柜,远远看去如同一片黑色乌云布满天空,近看却发现上边存有众多的时间的痕迹:刮痕,有的地方尤其脱落了下来,有的地方坑坑洼洼,而有的地方已然包裹上了一层包浆,乌黑发亮,原本有玻璃的地方,玻璃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到看到那老柜时,我便会感伤起来,当目光看到那无玻璃的地方便会感到深沉的歉意。

  小的时候,大概是五六岁的时候,妈妈有事将我安置在姥姥家。那时的我可不为是顽皮啊,一天到晚,跑来跑去,不是挑逗一下姥姥家的狗狗,就是在屋子里爬上爬下,一刻不得消停。有一次不知当时怎么想的,竟打起了老柜的主意,于是乎老柜倒在了地上,虽然我没有被砸到,但被吓到了,姥姥听到声响冲进了屋子里,看到了倒下的老柜和在一旁哭的我,从来没有打过我的'姥姥第一次打了我。至此虽然我心中也是十分懊悔,但不免心中还是十分的怨恨姥姥,认为那不过是一个柜子而已。

  后来有一次,姥姥告诉我了打我的原因:那个柜子是她的嫁妆,同时也是她父亲给她母亲的聘礼。后来有一次我问过她的母亲,的确是如此,当时老人家那情绪的变动,让我明白了那柜子对她的重要性。

  姥姥有一个姐姐和三个兄弟,这在当时那个时代是一个非常重的负担。姥姥的姐姐出嫁时,那时家里较为富裕,所以姥姥的母亲买了几件家具当做嫁妆给姥姥的姐姐;但到了姥姥出嫁时家里已然拿不出多余的钱给姥姥买嫁妆,迫不得已,姥姥的母亲将这对于她意义深重的老柜给了姥姥当嫁妆。

  姥姥和姥爷相爱了一辈子但也吵了一辈子。姥爷在二零一六年的秋天离我们而去,那天姥姥满脸的悲伤,但她并没有哭。前一阵子,妈妈和舅舅看那老柜太占地方便想将它丢弃,但姥姥确是怎么也不愿将它丢弃,没有办法只得留下了它。我知道姥姥是在怀念她的母亲和姥爷。

  故人已去,只有老柜传承了下来。

故事初三作文8

  我是一个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的人,三年级,我朋友看童话书,而我在跳皮筋;四年级,我的朋友在看漫画,而我在看动画片;上五年级时,我的朋友在看小说,而我却看电视剧。他们认为书籍陪伴他们成长。我却认为读书是很烦的一件事。

  直到初中时,发生了许多酸甜苦辣的故事,我才知道我错了。

  记得在初一时,每节课下,我的朋友就会把她每天晚上看书的内容讲给我听,内容非常精彩,我只喜欢听,不喜欢看。从那以后,我有什么书都会给她看,然后她讲给我听。渐渐地我就习惯了。

  到了初二我们被分到不同的班级。我脑子里想怎么办,想来想去没有办法,我只能自己读了。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水浒传》,真是太好看了,上学时,我就边看边走,前面有一个电线柱子,我没有注意,结果头被撞的生疼的,还鼓了一个大包。到了学校头疼的`不好受,就请假回去。

  一回到家,我就把冷毛巾敷在头上,继续看《水浒传》,越看越兴奋。里面有108个好汉,领头的叫宋江,绰号“及时雨”。

  后来几天,一回家我就习惯地拿书看,《三国演义》、《上下五千年》,还有那一百多本《儿童文学》都被我看了个遍,看过那些书,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感觉身体从内到外都焕然一新。

  我与书之间发生许许多多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感到无比的愉悦。

故事初三作文9

  金黄的稻谷在田园中生长着,稻穗发出金黄的光芒。我想着。

  ——题记

  又是一年夏——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我和同学们依然在趴着等老师。

  外面起风了。风还未停止,老师就冷不丁地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我们要在芒种那一天表演竖笛吹奏。我们都又惊又喜——上一次碰竖笛,不知是什么时候了;上一次参加表演,更是“如三秋兮”,不知有多少个月了。

  第二天,我们都拿起了那根已经出现灰尘的竖笛。我们在教室里,将歌谱认认真真地抄好,不敢有一点儿疏忽。我们都其乐融融,喜溢于言表。但还是没有底子——只有一个月了,我们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炉火纯青呢?但我们怎么会有道理不努力练习。教室里,我们都看着乐谱,平缓地吹着悠扬的乐曲,萦绕在耳边……太阳虽隐在云后,却高兴地看着我们;淫雨霏霏,却在这时与我们的笛声相伴,一唱一和。

  十余天后,天气越来越热了,太阳渐渐露出了头,俯视着人间。离芒种不久了。我们在反反复复的练习下,乐谱已能倒背如流。就像稻穗渐黄,稚青将退,功夫不负有心人吧。我们可以正式的练习了,队形也开始进行排练。我们在前往排练厅的一路上欢歌笑语,谈笑风生。太阳的阳光照射在我们的脸颊上。就像麦穗在这时候渐渐在田里露出了金黄。

  开始排练了。我们都很激动,轻车驾熟地在笛孔上一点一点地按着,美妙的音乐在耳边舞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排练厅的风扇挂在两旁,只有微风徐徐,我们却已经热得汗流浃背。早已有人抱怨热,但却没有一个人去问什么时候走。小休一下,继续乐在其中,不亦乐乎!正是那“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几近芒种。原本空空荡荡的学校,霎时摆满了桌椅。谁知道,今天会是怎样的`热火朝天,怎样的如火如荼?!我的心怎能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正如那“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料想这时,也许那稻穗早已熟透,收成几近来到。也是,芒种到了。

  天上太阳泼泼洒洒,向人间好不悭吝地洒着金光。我们快上场了。我瞅了瞅我那因训练太久,变得容易脱落的竖笛,不禁倒吸了一口热气。我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地开始进行表演。

  随着伴奏声如水的流淌,我们在太阳的注视下,吹起了如风的笛声。我们端端正正地提起竖笛,手指紧按着,已经陷到里面小半厘米了。我十分紧张——我不能让我们历经一月的练习闪出的金黄因为我而褪为绿色。历经了短短3分钟,我却出汗比平常训练还多;这正是“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掌声四起,经久不息。阳光照耀着我们。稻穗在这时一定已经收成!

  我的记忆中,在那一瞬间,那一次芒种,校园是金黄的,布满了阳光。我们在那时正如稻穗,经过长久的努力得到了收成。每当芒种之时,金黄的阳光又会照耀在我的心间。我由你们——我的朋友,知道了只有努力才会有丰硕的成果。

  不知是芒种带给我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鼓励,还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坚持,使我在芒种时格外奋发,正如稻穗不滞于青。

故事初三作文10

  森林的深处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只手拨开了密绿的枝叶,一只套着皮靴的脚跨了出来,紧跟着闪出来一个绿色身影。他的后面跟着另一个人。

  先出来的是个矮个子、低鼻梁,嘴角黏着一点面包屑,顶着像鸟窝的头发,衣服穿着极不服帖且突兀。后者却与他的邋遢样恰恰相反:高个,挺鼻梁,头发梳得在阳光下熠熠生光,衣服紧贴在身上,似量身定做一般。谁都不知道,这两个风格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一起出现在这片森林里。

  前者是费米,他摇摇晃晃地走到一块石头前,顺势往石头上一趴:“哦——太累了!瑞文,我们休息一下吧。”

  瑞文没说话,往密集的草上一坐,仰头望着这片生机勃勃的林子:“真是一片美极了的森林。”费米没回话眯着眼享受着正午美好的阳光。

  这片森林真美啊。

  一阵风吹来,带来了森林独有的芬芳,风翻起湿润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丝丝凉意。远方的风削来悦耳的`鸣叫,深谷中潺潺的泉水叮咚作响,漾起金光点点。依稀看到远方的鸟立在枝头,忽而扑腾着翅膀飞走了,飞向了朦胧的远方,留下了还在摇摆的细枝。树下的蘑菇撑着少女式的白伞,草丛里开出了小小的略带羞涩的紫色花骨朵。

  一切都那么美丽。

  “瑞文,瑞文?别看了。”费米摇了摇瑞文,“吃点东西吧,都中午了。”

  “好。”瑞文回过神来,拿起费米手中的三明治,“你说我们护林人这个职业干些什么啊。”

  “哦,你是新人吧。”费米咬着手中的三明治,“有些事你应该还不知道吧?”

  “什么事?”瑞文把头扭过来。

  费米把头凑过去:“这边发生过一次大火灾。”

  “什么!”瑞文一脸惊吓,盯着费米紧张问。

  “你果然不知道。”费米低头咬了口三明治,“就在几年前啊……”

  几年前,这里确实是着过一次大火。七月的阳光很毒,在那天,谁都没发现,草丛里缓缓冒起了一缕青烟,摇晃着升腾起来,它鬼鬼祟祟地绕到绿草边,飘过紫花朵,把它紧紧地缠住,勒着它娇小的身躯,直到美丽的花,变成了一滩灰,随着风飘走了。恶毒的火苗,在风中起舞,他把自己灰色的轻纱绵延到每一个地方,松鼠逃进了自己的树洞里,却还是无法逃脱窒息的痛苦。鸟放弃了自己的巢,逃窜到了别的地方。森林的绿色在消失……只有火,只有火在狂舞,在叫嚣!他吞噬了低矮的灌木,吞噬了翠绿的松柏,吞噬了参天大树!他,贪婪,恶毒,狰狞!死亡的灰霾笼罩在整个森林之上……

  “为什么会起火?”瑞文一脸恐惧。

  “哦,瑞文,你知道我不喜欢讲话时被人打断。”费米不高兴地板着脸,“抽支烟?”

  “不了,回答我的问题。”

  费米点起烟,舒服地吸了一大口:“不要算了。哦,我讲到哪了?”

  “为什么会起火?”

  “哦,很简单,有游客把空的矿泉水瓶扔在草丛里。正好那天阳光很好,光都汇聚在一起了,就起火了。”费米又狠狠地吸了一口,把烟灰往地上洒了洒。

  “然后有关部门特别重视这件事,花大量资金重建了这片森林。而派护林人——就是你和我,来专门看守这片森林。以防那场悲剧重演。”费米说。

  瑞文立马提高警惕,忽地站起来:“快起来,说不定哪边有人在烧烤。我要保护这片森林!”

  “哦,真是个有正义感的小伙子,哎,等等我啊!”费米扔下烟把,向走在前面的瑞文追去。

  可他们谁都没发现有一缕微不足道的烟正从扔烟把的地方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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