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全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4 20:12:15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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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安全工作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矿安全工作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矿安全工作报告

矿安全工作报告1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x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矿安全工作报告2

  菏泽能化公司赵楼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复杂,职工大部分由本部矿井划转职工组成,新入矿的青年职工又占全矿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工作环境的恶劣和人员结构的多样性、复杂性、基础差等因素给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在菏泽能化公司党委的指导下,赵楼矿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构架安全教育体系。在结合新建单位特点和区队安全教育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为安全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全教育计划、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在基层区队全面展开。把班前班后会、支部书记安全谈心、“三违”讲评、安全培训等日常工作纳入安全教育工作范畴,党组织的教育保证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突出安全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矿区内部宣传栏、公开栏、广播等,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安全生产典型事例,推动了全员安全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周”和“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教活动。以安全1号文、质量标准化、红黄牌规定等内容为重点,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排查安全不放心人,落实“一帮一”帮扶措施。推行“30秒安全隐患确认法”,超前消除人和设备的安全隐患。基层区队坚持班前会必讲安全,让职工参与其中充当“主角”,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三)拓展安全教育内容。每季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具体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管理干部安全知识“月考”制度,成绩与收入相挂钩。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活动日等途径分析总结、剖析兄弟矿井严重违章事故,自身查找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汲取事故教训的大讨论,形成安全压力人人担,人人头上担责任的互动格局。

  (四)重抓新职工安全教育。20xx年针对500名新工人和350名本部置换划转职工陆续进入赵楼矿。针对新工人思想多样化、安全意识差和置换职工情绪不稳的特点,提前制定安全教育方案,组织师资力量,多种形式展开安全教育。重点讲解专业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让新职工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工作要点和避灾自救安全常识,尽快具备上岗前的安全基础知识。

  (五)持续整治“三违”现象。持续开展支部书记安全谈心和“三违”讲评工作。职工发生“三违”后,支部书记当天进行安全谈心,当班进行“三违”讲评,帮助“三违”职工认识错误。根据情况分类制定帮教措施,“三违”人员纷纷写出书面认识。指定专人帮教,并按照闭环式管理及时跟踪,确保了“三违”职工转化效果,达到“一人违章、全班受教育”的效果。20xx年赵楼矿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六)严格监督考核机制。考核能否严格到位,直接关系到安全宣传教育的成败。为把安全教育工作长久推进下去,成为区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安全教育的内容列入“五好支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考核标准中增加所占分数的比例,每季度对各单位考核一次。每次考核采取到区队了解情况,查看记录,现场提问等形式,全面深入地考核安全宣传教育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形成动态考核的良好机制。

  二、目前安全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基层单位存在安全教育的内容单一、形式呆板现象,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念念文件,传达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的层面上,导致安全教育说来说去一个样、说多说少一个样、说与不说一个样。

  (二)部分单位的支部书记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安全教育工作的要领理解不深、理解的不透,导致个别单位安全教育工作没有创新、没有思路。

  (三)少数基层区队工作方法欠缺。个别单位只注重对违章人员的罚款,忽视了罚款后的思想工作,管理人员工作方法粗糙,对“三违”职工处罚后,未能举一反三,没有起到教育作用,反而激起基层一线工人的不满情绪。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安全教育工作要突出主题。本着“围绕打造本质安全型煤矿”的主题要求,利用职工班前班后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方法,把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动态把握和对安全隐患的超前防控,使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认知、动态把握和超前控制状态,达到本质安全型的内在要求。

  (二)安全教育工作要立足基层。能化公司和矿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的客观条件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因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安全教育方法。通过强化生产一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促进思想和行为转变,提升综合素质,激发了职工队伍的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安全教育工作向“精、细”的转变。

  (三)安全教育工作要因人施教。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安全教育的主体。赵楼矿职工成分复杂,既有经验不足的年轻职工,也有安全意识淡薄的不放心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时,针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等因素,客观分析各种因素给各种类型职工带来的不同感受和心理影响,因人而宜,因材施教,对症下药,保证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齐抓共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全方位的努力。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安全教育工作大格局原则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一起抓安全抓教育,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强大合力,推动安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矿安全工作报告3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x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矿安全工作报告4

  菏泽能化公司赵楼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复杂,职工大部分由本部矿井划转职工组成,新入矿的青年职工又占全矿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工作环境的恶劣和人员结构的多样性、复杂性、基础差等因素给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在菏泽能化公司党委的指导下,赵楼矿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构架安全教育体系。在结合新建单位特点和区队安全教育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为安全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全教育计划、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在基层区队全面展开。把班前班后会、支部书记安全谈心、“三违”讲评、安全培训等日常工作纳入安全教育工作范畴,党组织的教育保证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突出安全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矿区内部宣传栏、公开栏、广播等,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安全生产典型事例,推动了全员安全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周”和“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教活动。以安全1号文、质量标准化、红黄牌规定等内容为重点,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排查安全不放心人,落实“一帮一”帮扶措施。推行“30秒安全隐患确认法”,超前消除人和设备的安全隐患。基层区队坚持班前会必讲安全,让职工参与其中充当“主角”,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三)拓展安全教育内容。每季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具体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管理干部安全知识“月考”制度,成绩与收入相挂钩。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活动日等途径分析总结、剖析兄弟矿井严重违章事故,自身查找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汲取事故教训的大讨论,形成安全压力人人担,人人头上担责任的互动格局。

  (四)重抓新职工安全教育。20xx年针对500名新工人和350名本部置换划转职工陆续进入赵楼矿。针对新工人思想多样化、安全意识差和置换职工情绪不稳的特点,提前制定安全教育方案,组织师资力量,多种形式展开安全教育。重点讲解专业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让新职工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工作要点和避灾自救安全常识,尽快具备上岗前的安全基础知识。

  (五)持续整治“三违”现象。持续开展支部书记安全谈心和“三违”讲评工作。职工发生“三违”后,支部书记当天进行安全谈心,当班进行“三违”讲评,帮助“三违”职工认识错误。根据情况分类制定帮教措施,“三违”人员纷纷写出书面认识。指定专人帮教,并按照闭环式管理及时跟踪,确保了“三违”职工转化效果,达到“一人违章、全班受教育”的效果。20xx年赵楼矿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六)严格监督考核机制。考核能否严格到位,直接关系到安全宣传教育的成败。为把安全教育工作长久推进下去,成为区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安全教育的内容列入“五好支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考核标准中增加所占分数的比例,每季度对各单位考核一次。每次考核采取到区队了解情况,查看记录,现场提问等形式,全面深入地考核安全宣传教育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形成动态考核的良好机制。

  二、目前安全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基层单位存在安全教育的内容单一、形式呆板现象,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念念文件,传达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的层面上,导致安全教育说来说去一个样、说多说少一个样、说与不说一个样。

  (二)部分单位的支部书记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安全教育工作的要领理解不深、理解的不透,导致个别单位安全教育工作没有创新、没有思路。

  (三)少数基层区队工作方法欠缺。个别单位只注重对违章人员的罚款,忽视了罚款后的思想工作,管理人员工作方法粗糙,对“三违”职工处罚后,未能举一反三,没有起到教育作用,反而激起基层一线工人的不满情绪。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安全教育工作要突出主题。本着“围绕打造本质安全型煤矿”的主题要求,利用职工班前班后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方法,把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对职工安全意识的动态把握和对安全隐患的超前防控,使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认知、动态把握和超前控制状态,达到本质安全型的.内在要求。

  (二)安全教育工作要立足基层。能化公司和矿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的客观条件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因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安全教育方法。通过强化生产一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促进思想和行为转变,提升综合素质,激发了职工队伍的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安全教育工作向“精、细”的转变。

  (三)安全教育工作要因人施教。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安全教育的主体。赵楼矿职工成分复杂,既有经验不足的年轻职工,也有安全意识淡薄的不放心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时,针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等因素,客观分析各种因素给各种类型职工带来的不同感受和心理影响,因人而宜,因材施教,对症下药,保证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齐抓共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全方位的努力。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安全教育工作大格局原则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一起抓安全抓教育,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强大合力,推动安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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