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职高考录取线

时间:2022-11-23 14:49:36 高考快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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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高职高考录取线

  近年来高考录取制度的公平性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焦点集中于各省市区之间录取分数线的巨大差异,纵深引发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孰优的热烈讨论。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广东高职高考录取线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广东高职高考录取线

  2017广东高职高考录取线公布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 514分,

  理科类:总分508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40分,体育术科228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05分,美术术科23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00分,音乐术科225分。

  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文科类总分494分,理科类总分488分。

  空军飞行学员:文科类 494分,理科类488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417分,

  理科类:总分402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90分,体育术科18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1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高水平运动队(含一本、二本):

  文科类总分466分,理科类总分446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360分,

  理科类:总分33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70分,体育术科17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40分,美术术科19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70分。

  B线

  文科类:总分245分,

  理科类:总分24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40分,体育术科17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20分,音乐术科150分。

  四、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00分,并取得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文化课总分 150 分。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文化课总分150分,并取得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五、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定向:

  理科类总分488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定向:

  理科类总分402分。

  (三)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农村卫生人才定向:

  理科类总分310分,文科类总分340分。

  六、各类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504分,理科类总分498分。

  (二)第一批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474分,理科类总分468分。

  (三)第二批本科广东技术示范学院(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407分,理科类总分392分。

  (四)第二批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80分,理科类总分370分。

  (五)第三批专科A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30分,理科类总分300分。

  七、其他预科班

  第二批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40分,理科类总分325分。

  2017广东高考录取方案

  (一)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在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录取专用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等学校必须认真研究、慎重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等学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高等学校必须进行解释和妥善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高等学校应认真、及时接待处理。

  (三)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设立录取监察组。录取监察组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察,加强反腐防腐教育,加强录取纪律的监督,维护录取期间的正常秩序,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须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毒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各高等学校需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本校与省招生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录取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

  (五)高等学校分四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艺术类在同批次中先于文理科投档。具体批次如下:

  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同意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提前一本和提前二本院校(专业)在文科类、理科类一本之前录取;提前批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录取开始前录取。

  2.本科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之后投档。高水平运动队(统考)及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3.“地方专项计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

  4.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5.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6.第三批专科:本科高校专科专业、专科院校和高职院校。

  7.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区)设置院校专业计划,在定点院校所在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8.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以及“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均在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9.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报考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投档,择优录取。

  广东高考录取分数线的确定标准

  1.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以文化课统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及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可自主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的要求,根据提高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等学校要结合本校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我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之上,科学合理确定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成绩分数线,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高等学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4.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普通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七)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学校,须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按规定向省招生办公室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原招生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

  (八)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九)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提前批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按补投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3.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至1:1.2,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4.艺术类院校(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批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按先投统考+校考,再投校考,最后投统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统考+校考,最后投校考的顺序投档;第三批专科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校考的顺序投档。

  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含音乐、美术),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艺术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除外),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完成招生计划或未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不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5.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各高校确定录退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以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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