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2-05-09 18:07:46 灾害防范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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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于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街道与社区基本上是社会组织中最小的单位了,那么有哪些关于街道或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呢?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阅!

社区关于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教场巷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本行政社区有居民小组34个,1430户居民、4290人。有外来人口207人,危房110间、72户居民居住使用。

  二、灾害隐患

  社区灾害: 主要存在于地震和洪水两方面。

  三、救灾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由社区两委会成员及妇联、民兵、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社区办公室。

  总指挥:社区支部书记阎文科;

  副指挥:社区副主任张利花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在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就在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检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四、预警、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残疾人148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153人。

  五、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路线转移。在需要转移时,社区将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将居民组织前往安置场所,等待下一步救援。

  六、避灾安置场所

  1.社区将听从上级安排组织居民赶往安置地

  2.在到达安置地后,及时为居民发放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

  七、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及时发放就在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

  3.如有需恢复重建倒房,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八、信息传递

  1.行政命令传递

  区——>街道——>社区

  通过行政命令传达转移安置指令,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进行传递。

  2.临灾转移安置和灾情信息传递及组织指挥:

  户<——>组<——>社区<——>街道<——>区

  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由街道上报到区里

  九、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对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形式。

  灾害发生后,社区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如交通通讯中断,应自为战,确保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上报到街道。

  2.事前告知

  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这些人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社区干部负责转移安置人员,联系方式在“明白卡”中注明。

  3.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

  4.减灾宣传

  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防止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本预案如有不妥之处,将及时进行修改。

  丹西街道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

  一、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1〕120号)、《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2〕156号)、《宁波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4〕159号、《象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象政发〔2006〕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需要由街道负责处置的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应对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街道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

  根据上级精神,街道成立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灾民救助小组),在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的灾民救助工作。

  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由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工贸经济科主任、农业经济科主任、社会事业科主任、城市管理科主任、社区办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组成。

  灾民救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丹西街道政法民政科,由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灾民救助小组职责

  1.统筹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工作;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救灾需求和灾民救助情况;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区域的支持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区域指导灾民救助工作;

  5.落实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灾民救助小组科室职责

  1.党政办: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街道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报送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社会对街道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承担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灾民救助综合协调职能。指导街道避灾安置场所和灾民救助物资仓库的建设与管理。

  2.财政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3.政法民政科: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自然灾害统计快报;指导和协助灾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调查灾情、分配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并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理赔工作,全面实施惠民政策。

  4.城市管理科: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建设部门开展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公路应急抢通工作。

  5.农业经济科:组织协调人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紧急运输救灾物资;协助价钱部门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必要时配合县政府实施价钱敢于措施或经济措施;负责组织保险公司开展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

  6.工贸经济科:负责组织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持续发展。

  7.社会事业科:负责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医疗救治,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干预;负责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8.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民兵分队参加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9.丹西派出所:协助开展灾区救灾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群众紧急转移等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规划,在第二中学、实验小学、文峰学校城南校区、北路社区、九顷村等各村委会大楼等公共场所共建立11个避灾安置场所,并设立统一规范的醒目标志,方便受灾群众识别。

  (二)资金准备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保障、设施设备装备建设等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所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三)物资准备

  街道建立灾民救助应急物资仓库,储备了雨衣、雨裤、雨靴、手电筒等基本保障物资,并配有救灾车辆1辆。对不易久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街道与世纪联华等超市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并建立信息网络。

  (四)通信准备

  街道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因灾害造成通讯中断时,可使用大型车辆装载高音喇叭进入灾区,及时发布救灾信息。

  (五)装备准备

  灾民救助小组要配备应急救灾工作必需的设施和装备。根据不同的灾情,紧急启用相应的专用装备运送救灾物资、救援灾民,保障灾民的临时生活基本需求。

  (六)人力资源准备

  街道政法民政科加强基层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灾民救助小组,并确定37名专职巨灾保险联络员,健全覆盖各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平时加强对信息员培训,并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注重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预警响应

  当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受威胁、基本生活可能受影响情况时,灾民救助小组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向下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报救灾预警响应启动情况,并提出灾害灾民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值班,密切关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开放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必要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

  4.通知有关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预警响应工作。

  6.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六、预案启动

  在街道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死亡1人(含)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人(含)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含)以上;

  4.县级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同时启动;

  预案启动后,灾民救助小组组织协调灾民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科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灾民救助小组组长视情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形势,研究落实救灾措施;派出灾民救助小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灾民救助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救灾工作。

  七、灾民安置

  灾害发生时,街道应立即启用避灾安置场所,根据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就近安置灾民,确保避灾期间灾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稳定保障。对因灾倒损住房的居民,帮助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应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按标准给予补助。

  八、救灾捐赠

  街道民政科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视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并根据灾情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按规定及时呼吁,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并组织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巨灾保险理赔工作;街道农办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受灾各村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核定情况,街道财政所及时下拨街道级自然灾害救助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县里支援。

  九、信息处理

  预案启动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救灾资源、救灾情况等信息,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综合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随时报告街道灾民救助小组。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1.5个小时内将本辖区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前,街道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街道于每日8:30时前将截止到前一日24时的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3日内核定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十、总结评估

  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应组织评估、核定灾情损失,总结灾民救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

  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灾民救助工作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评估报告县政府应急办。

  十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制订,报街道应急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华大街道自然灾害(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地震)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保证自然灾害(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地震)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自然灾害(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是针对华大地区的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而制定。

  二、街道成立自然灾害(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另行行文),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自然灾害(地震)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

  具体任务职责:

  1、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自然灾害(地震)自救知识。

  2、设立避灾点,做好避灾物资储备,防范于未然。

  3、部署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厂(场)对救灾工作做全面的检查,做好危房、危屋、危墙等排查摸底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社区和单位,责令改正,视情予以处理。

  5、一旦发生灾情时,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发生灾情后应及时召开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灾情,组织部署救灾工作,落实任务。

  7、根据灾情,请求上级和驻军部队支援。

  三、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成员及各楼、组长、辖区企业负责人组成。

  当发生灾情时,各应急小组应做到: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设立专职信息员保证通信畅通,负责自然灾害(地震)的强度、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和传输,当灾情发生后迅速了解受灾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小组成员落实救灾任务。

  四、灾前预警、准备工作:

  1、当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预报后,领导小组将及时向各应急小组、各社区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 各应急小组、各社区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指定的地点、部位进行巡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指导相关单位、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各社区应积极发挥楼组长、平安中心户长为中坚的群众信息网的`作用,多方位、灵活、及时的收集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地点,并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3、为确保救灾、避灾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编织袋、备用沙、雨衣、雨鞋、铁铲、锯子、床铺、棉被、草席、应急灯、一次性餐具等救灾、避灾储备物资,由街道安监站统一调配。

  4、 各社区应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器材等应急物资,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五、灾情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小组应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灾中应急、灾后恢复工作:

  1、人员抢救组。由街道人大工委李必容主任任组长,街道司法所杨启凌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社区抽调的保安队员

  组成。当接到命令时,全体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携带相应工具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并迅速请求驻军部队、公安、武警支援,抢救受伤或被困人员撤离灾区。

  2、医疗与卫生防疫组。由街道办事处陈惠芳副主任任组长,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敏主任任副组长,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计生办和经济办抽调人员组成急救队伍。灾情发生后,由陈惠芳副主任迅速联系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省、市属医疗单位及相关医疗部门配合抢救伤员,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3、灾民安置组。由街道党工委温卫兵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高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民政办、劳动站抽调人员组成。如发生房屋受淹、倒塌等紧急事件,由民政办负责迅速向区民政局上报,并设立灾民安置场所,积极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社会治安维护组。由街道人武部林礼兴部长任组长,华大派出所陈蔚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华大派出所干警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灾情发生后和派出所配合,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城市设施抢修恢复组。由街道办事处施克胜副主任任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肖建星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城管中队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灾情发生后联系市容、市政、房管、供电等有关部门抢修排险,并组成城管执法队,由环卫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6、联络工作组。由党工委宣传委员林荣生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了解掌握灾情和救灾情况,沟通上下准确传递相关信息。未加入各应急小组的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应急解决其他发生的问题。

  7、街道机关、社区、企业应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街道值班电话:87834367。以上各组根据救灾实际需要,做好领导小组安排各项临时性救灾任务。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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