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3-10-12 07:35:53 作文 我要投稿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3篇(热门)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3篇(热门)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1

  记得著名的科学家培根说过:“书是人生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很喜爱看书,已经达到迷恋的程度。

  从小时开始,我就爱看书,。那时我爱看漫画书和一些简单的带有插图的古诗集,如:静夜思、登鹳雀楼等,就是在那时候学会了的。可能是爸爸的影响。我爸爸也是个极爱读书的人,他的书装满了一大书架。我常常翻他的书看,虽然不太懂书里的知识,但觉得自己是个大知识份子似的,这样也自得其乐。

  上小学时,因为家里的书大多不适合我看,按照爸爸的指引,我就开始到图书馆借书看。因为图书馆离家太远,经常要大人带去,有时候也直接自己走路去。刚开始时,多数看些科幻故事,后来慢慢看起了小说。书读得多了,我觉得自己的阅读和理解能力提高得很快。

  上四年级时,长辈们送了我很多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字词典和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四大名著分别是: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西游记在电视上已经看过,读起来比较容易明白;水浒传里的英雄人物个个都性格鲜明

  各有特点;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很有计谋,处处精彩,而红楼梦里的故事太难懂,书里的语句很深奥,所以不太明白,也就极少翻阅。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和脑筋急转弯都很有趣,知识很多。因为书是长辈们送的,我十分珍爱,也尽量抽时间翻阅。

  因为读书时认真,所以我对读过的书都能记得较好。平时与人言谈时,也常能引用书中的`章节及言语。久而久之,许多人都赞我口才好。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读书的兴趣。

  每次去肇庆的姑姑家玩,我都用所有零用钱去买。姑姑家附近有间二手书店,现在有新书太贵,我就常买二书,二手书虽然有点旧,但知识却不旧。为了多买些书,经常大人带我去吃洋快餐,我都宁愿不吃哪诱人的汉堡包,也恳求他们折现成钱给我买书。

  长期的借书、购书,我粗略计算过我读过的书不低于二百本了,自己的藏书也已经有一百多本。除了我自己看书外,我还捐了五十本书给学校的图书馆,让同学们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为此,老师还表扬了我的捐书行为呢。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2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书籍对我来说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订了不少的幼儿杂志。这些杂志后来都烂掉了。这可不是被我撕烂的,而是我看了好多遍给翻烂的。在我读二年级之前,我看的书都是薄薄的图画书。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知道了我国历史上的四大古典小说。它们分别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其中《三国演义》和《西游记》最容易读懂。《西游记》的电视连续剧我已经看过好多遍了,因此我就不想再看它的书了。而《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情节我一点也不知道,于是,我就在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开始攻读《三国演义》的儿童版本。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厚书。看完之后,我感觉厚书比薄书好看多了。从此以后,去哦就再也不怕厚书了。而且就是这一年,我被评为了学校首届读书节的读书小明星。后来,厚厚的一本本世界名著被我“啃掉”了,四年级的时候尤其多。从三年级开始,我妈妈给我订了不少科学杂志。比如《发现号》、《小爱迪生》等等,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

  尽管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了,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仍旧是《三国演义》。一天早上,我重读了《三国演义》中的“赵子龙血战长坂坡”。当天晚上,我就梦见我变成了赵云,披着白甲,骑着白马,手持白银枪,在曹军中左冲右突。正当我被封为“虎威将军”的时候,起床铃把我吵醒了。唉,这么好的梦被打断了,真可惜啊!

  我从来不赞赏那些只看乱七八糟的的'漫画而说自己是爱看书的人。四年级的时候,别人给我看了一些漫画书。我觉得那些书是无聊透顶。当然,一些好的漫画,我还是推荐大家去看的,比如:《父与子》、《三毛》系列等等。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希望大家也能够爱上读书。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3

  做了这么多年学生,不可能没看过书。但其实在我眼里我总有一种课本不是书的错觉。

  这可能源自与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书应是所谓的课外读物。

  幼儿时都读些连环画(到现在还是非常喜欢的)。都算不上读,只是看。因为大都是动物主角,轻松可爱,纯真善良。

  稍大一点之后,忙着去接受崭新的小学生活,都有段日子眼里只有课本,买了些童话啊百科什么恶,闲暇便是也翻看了不少,不过看过一遍就不愿再来。

  小学有订书的活动,一排排杂志名印在一张薄纸上,任君挑选。你可以选择你自己想要的杂志。

  那令人眼花缭乱花花绿绿的纸我还依稀有点印象,选了几本貌似很有趣的杂志,有本青少年《异度空间》,其中文章都是悬疑类的,而我正热衷于这些东西,神秘而不可测的谜团,宏大而精心的`骗局,严谨的设计,都令我着迷。

  但家长也许不这么想,他们认为这就是纯恐怖,于是我以防万一他们不同意,只能将事实颠了个底朝天,将这本杂志硬说成《故事会》的形式,这才将信将疑地同意。

  虽说撒谎不是好事,但我当时也顾不得那么多,领杂志的那天,每个人都兴奋到至高点,每个人都叽叽喳喳地讨论起自己的书——谁说杂志不是书呢?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小鸟般的人们不约而同静了下来,翻看着书,再也没人说一句话。班长也不必再在课堂上晃来悠去的了。因为他自己也忙着看书,实在挤不出一丝闲余来管我们,也不必管理。

  我把《异度空间》宝贝似的护在手里,光滑的铜版纸带来一种冰凉的触感,在夏天让人愉悦至极。

  从未写作业时如此积极,只因回家急着看书。

  在厕所,在吃饭时,在桌上,睡觉之前,都一直在捧着,看来看去,百看不厌,如饥似渴。

  自然耳边也听不见家长的责骂了,沉浸子骗局与逻辑陷阱里的我,哪里还听得见这世界上的声音。

  看后恍然大悟,才发现书的奇妙,那将你带入思维殿堂又打碎的感觉,美妙到让我一瞬间心情转晴。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4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5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读者》、《意林》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中的时候,我除了对故事书和启示类,感人类型的书感兴趣之外,其余一律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启示类的书能够冶炼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更加懂事,更加明白事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不断地提高。每每沉浸在书海之中,总会有太多的感慨。我喜欢读书的那种程度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然而闹出不少笑话。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拿几本书籍来读一读。这样子,“无聊”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地离我而去。

  到了初中,《读者》便成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它,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老师,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一点头绪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脑子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书陪伴我走过了10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想象飞得更高的勇气,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我的人生。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6

  书是一扇可以让阳光照进心灵的窗户,书是任人翱翔的海洋,是鸟儿的天空,是饥饿者的面包。人人都可以读书,但是书的阳光不一定能照进每个人的心里。如果书的阳光照进了你的心里,那么书对于你来说就不仅仅是一本没有生命的读物了,而是一个真挚的朋友,一个生命的指向标。

  近来就有一本书的阳光照进了我的心里,那就是《斐济的阳光》。

  《斐济的阳光》诠释着童年与快乐、真情与泪水、理想与现实,其中的每个故事都令人回味和深思,“从前和现在”里的两则故事最令我沉思和回味,也对从前和现在的种种变化产生了深刻的反思。

  古代建筑是中国文化的瑰宝,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人类智慧的象征,也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巨大财富。可是现在呢,早日辉煌雄伟的建筑,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取而代之的则是现代化的大楼、工厂、商品房。谁又会知道他们脚下踩着的是古人几千年来智慧的结晶,谁又会为此感到惋惜和悲痛,谁又能让这些古建筑不要在悬崖边上徘徊,谁又能拯救它们?

  现在有许多人在建立所谓的古城等古代建筑。先不说它的`意义,单从它的出发点来看就是错的——为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建立起,只不过是一副自欺欺人假象罢了,又有什么实在意义呢?失去的是永远都找不回来的,虽然也有许多出于还原过去、让人们了解历史的建筑,但是我认为即使那样,效果也不会太好。这样甚至会对一些人造成古建筑拆了还可以再建的不好想法,适得其反。

  而对于现存的古建筑来说,不是人人抱着拆之而后快的思想,而是让人们都有一种对于古建筑敬畏的感情来对待它,善待它,保护它。它们已经在风雨中站立了上千年,它们见证了古代王朝一个个由小到大,由昌盛走向衰弱的过程,经历了国家由被动挨打到一步步走上正轨的艰苦历程。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只要你认真去观察、发现,它就会像一本无声的书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因此我们不仅要保护它,更要尊重它,不要再让古建筑在哭泣,不要让历史成为永远的历史,而成为人们心中永远的阳光!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7

  书,是我的最爱,每日我都会挤出零碎的时间与它相伴。多年来,它如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知己,因为它,懂我。

  说起与它发生的故事,有的感人至深,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曾经有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小Q,该休息了,不早了,别再看了,对眼睛不好……”哎,真是的,妈妈的高音喇叭又准时地响起来了。“太吵了,让我多看一会儿不行啊!”我一边手捧着《哈利·波特》一边扯着嗓门回应着,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书本不放。哈哈!J·K罗琳这位女作家简直太神了,书里面的.内容真精彩,情节跌宕起伏。她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写得那么有血有肉,深入人心。我越看越起劲,仿佛自己也走进了故事中,与哈利一起抗战伏地魔,好过瘾啊!

  时间仿佛像沙漏中的沙子,无声无息地流着。我好似忘了时间,忘了世界,深深地陶醉其中……“吱”门开了,坏了,老妈进来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双“魔爪”已经悄然无息地伸向了我,“啪”的一声,一丝凉凉的风从我眼前拂过,就这样我和书被硬生生拆散了……我怔在那里,活像一尊佛。“洗刷,睡觉!”一声令下,把我拉回来了。“好吧,先听你的。不过,我还是有办法的。”我暗自窃喜。

  于是我故作镇定,假装去洗手间,其实是偷偷地跟在老妈后面试探究竟。我从门缝里望去,只见狡猾的老妈把书塞在了枕头里面,并拉上拉链,好家伙!还真会藏啊!她见周围没有动静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书房忙去了,哈哈,开始行动!我脱下鞋子赤着脚,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找到藏书的枕头,轻轻拉开拉链,哇,摸到了我的《哈利·波特》,我赶紧拿出,拉上拉链,前后两秒,搞定!

  我把书搂在怀中,一溜烟进了厕所,锁上门,又疯狂地啃起书来。没过多久,门外又响起了大喇叭声:“还在磨蹭什么啊,睡觉去!”“哎哟哟,老妈,我肚子疼,再蹲会哈!”可是,没等我说完,妈妈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门,两只眼睛瞪得滴溜圆,仿佛一只即将发怒的狮子。好吧!我投降,乖乖钻进被窝,与哈利只能在梦中相会了。

  后来,我依旧藏书、找书,不知不觉中,书已经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走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有你,真好!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8

  上小学以前,我从来没有认真地看完一本书,因此我的知识面很窄,别人问我问题时,我只好通过想像来回答。上小学时,老师推荐了一些书,如《爱的教育》、《成语故事》、《伊索寓言》······让我们每天看书并且登记在“小书迷”上,即使是这样我对看书也是没什么兴趣。

  三年级时,老师又推荐了几本小说给我们看,我从中挑选了一本名叫《跑猪噜噜》的,我马上翻开书认认真真地看。里面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爸爸、妈妈和哥哥姐姐一起去远足,获得了一头跑猪,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轮流扛猪,回到家,他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小女孩给小猪取了一个名字叫噜噜,噜噜很调皮,把家里的一些东西都弄坏了。 读到这里,我非常羡慕这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同意让她在家里养一头小猪。我非常想养一只小狗,可是爸爸妈妈始终反对,我只好在睡觉时做一个养狗的梦。

  噜噜到处乱拱东西,小女孩的爸爸实在没办法,只好把噜噜寄给一个农民养,那个农民一直以为这是一头肉猪,可是有一天他看到噜噜和一只狗赛跑,噜噜跑得比狗还快,农民非常惊讶,原来噜噜是一头跑猪。哇!我也大吃一惊,我小时候也看过一场跑猪比赛,非常的激烈有趣,让我难忘。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

  后来,农民去世了,小女孩就把噜噜带回家。没过多久,他们就带着噜噜去参加足球赛,在足球赛中,噜噜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使它成为吉祥物;在一次跑猪比赛中,噜噜在一开始落后的不利情况下,奋起直追后来居上,获得了金奖。噜噜没有被困难吓倒,太了不起了!我一直以为猪是一种又懒又笨的动物,没想到它是那么的勇敢聪明,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品质。

  噜噜慢慢长大了,娶了老婆;过了几年,它们生了一大窝很可爱的小跑猪。看到这里,我真为噜噜感到高兴,它终于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哎,真想让小女孩送一只小跑猪给我。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甜甜的,要是我也有这样的一头跑猪,那该多好啊!没想到看书也这样的快乐,这样的有趣。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你呢?赶快加入吧,书里的故事可精彩了!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9

  在四月里,我真的读了好多书呀!《女生日记薄》、《胡小闹日记》、《灾难逃生》等等。在书里,我感到了无限的快乐、作者的感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沉醉其中。我想写《女生日记薄》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本书是一套,有五本,每本都是一个主题,分别有:友谊、智慧、勇敢、坚强、自信这五方面。这是一套关于女生心灵成长的书,我很喜欢。每当我迷茫时,我会去读一读这套书,它就像一盏明亮的灯一样,让我找到人生的方向。这套书给我的影响是无法磨灭的。

  里面的主角:小樱桃,她是一位充满正能量的学霸,她的学习超级好,每次考试几乎都是年级第一。她不仅学习好,还关爱朋友,对长辈很尊敬,在我看来她是十全十美的好学生,和她比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一无所有,但也就这样,我想追上她的感觉才更强烈。她也跟我一样,在一件件小事中感悟深刻的人生道理。与朋友、亲人、老师的交流中长大,学会了更多事情,让自己的人生多一点色彩。

  我读《女生日记薄》不止一遍,但以前读的很浅,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深刻。它给我们的`人生道理是要好好去体会的,它里面的所有主角都是经历过磨难之后才懂得了前所未有的喜悦和成长。我也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成长了很多。以前很多对朋友,亲人、老师的见解,误解也都一一的解开了,是这本书给了我这些财富,让我懂得了人的生命总要有点波折,就跟蛇蜕皮蝴蝶出茧一样,不受点伤怎么才能成长?我们也不要畏惧成长路上的阻挡、障碍,也许那会让你的人生更丰富多彩。我觉得这套书的作者肯定也在这么想,这也许是作者真正想让我们明白的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非常喜爱,我不光喜欢它里面的故事,也喜欢它带给我的思考,和深刻的人生感悟,可以让我的人生变得精彩。经历过成长的人是幸运的,经历过成长带给你的苦痛的人也是幸运的,因为它们给你的人生添加了不可磨灭的色彩和记忆。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10

  一开始接触《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它是以一个初中语文必读书目的形象闯入了我的生活,我一直就对这类纪实性书籍不大感冒,再加上每天必写的一项作业章节梗概,更是导致它在我心目中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每天早上来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红星照耀中国》,翻到今天要读的章节开始阅读,用铅笔在纸上记录概要。作为一本优秀的反映了二十世纪初历史的纪实书籍,它对这一阶段的中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同时,作为一本没有任何风趣语言和过多情节的书,它简直就是我的.噩梦。因为它,我不得不一吃完午饭便匆匆赶回教室写梗概;不得不把我无数个课间用来绞尽脑汁地思考这一章节的中心思想与主要内容;不得不在晚上挑灯夜战强打精神与它展开“殊死较量”可以说,我完全是以一个只为完成作业的心态来强迫自己读这本书的。很巧的是,我们历史课最近也正好讲到了与《红星照耀中国》这段历史背景有关的部分中国的抗日战争与战争前夕。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可谓是跌宕起伏,很是令我感兴趣。渐渐地,我开始把历史教材与《红星照耀中国》关联起来,寻找它们的共同之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意外地发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所塑造的一个个人物,似乎变得不那么生硬和刻板了。在我眼中,那个不苟言笑、严肃死板的朱德变成了一个生性豪爽、正直可爱的铁骨汉子;一脑门子墨水的毛主席,变成了一个爱吃辣、温和质朴的湖南大伯不知不觉间,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那些从不愿去了解和触碰的历史,竟有了温度。先前,写这本书的梗概是我最头疼的一项作业,可如今,它却变成了我最乐于想要认真完成的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令我反感的并非是纪实书籍,而是接受这些对我而言从未接触过的事物。习惯了熟悉的风格,猛地一读这种书籍则会下意识地排斥这些看似冰冷的一切。想到这,我不禁为自己做出的改变而感到惊讶。

  “哎,你怎么最近写《红星》梗概那么积极啊?开窍了?”朋友有些疑惑地看着我奋笔疾书。“灵感来了挡也挡不住啊!”我感慨道:“可能我真的开窍了吧!”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11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的一首《读书有感》,寥寥数语便道破了读书的底蕴和美妙,说出了阅读中那份难以言表的收获和快乐。我喜欢读书,而且每天都读书,书既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又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就这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我拿着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一有空,就用卫生纸对着这本书左擦擦,右擦擦,生怕那里有一层灰,弄脏了我的书。星期日时,就一口气看了这本书的一半。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就仿佛看到了大自然的昆虫们在花丛中互相嬉戏。从朝生暮死的.浮游,再到舍己为儿的彩色条纹圆网蜘蛛,还有在粪盖郎中的强盗—圣甲虫……这些知识,已经灌入我的心田。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的热情慢慢退了,渐渐的忘了它。它就安静地躺在了书柜的最上层,也穿上了它那件脏衣服—灰尘。它就这样,一直呆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妈妈对我说:“黎烨,读书不仅能开阔自己的视野,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读一本好书或好的文章,就像看到了一幅名画,听到了一首美妙的音乐,尝到一碟美味佳肴。可是书籍也要爱护好呀,你不是学过‘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吗?你想想看,你该怎么做?”

  我听了妈妈的话,顿时恍然大悟,跑到书柜前,拿起那本《昆虫记》,拍拍它身上的灰尘,津津有味地把剩下的一半给读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书籍再也不那么“一热一冷“了,但凡有新书来我甲家,我都会热情招待,拿着它仔细的读,一边读一边体会读书乐趣,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的知识面越广,人的本身也就越完美.读书可以增加我们的见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我一起认真读书吧!只有认真读书,生命之花才能开得更加灿烂!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12

  记得小时候妈妈有事没事的都会讲些童话故事书给我听,那时的我很懵懂,总是向往着故事中的人物所生活的环境,拥有非一般的能量。我每次都听得很入神,喜欢变成泡沫的小鱼公主,高贵美丽的白雪公主、机智勇敢的小红帽、还有贫苦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妈妈用心地讲着,脸上泛起甜美的笑容。我有时候也津津有味的拿着一本书坐在那翻看,用手指指着一行行的字学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开玩笑的说我不认识字,故事讲起来还有模有样的。其实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手指指在哪?

  上小学一年级了,语文老师教会了我拼拼音,我也认识了很多字,这样我就可以读些带有拼音的书了,也不用妈妈每天晚上读书给我听了。因为读书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妈妈也经常带我去书店,在那里我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书,静静地坐在一角享受着书中的乐趣。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与生活中不一样的气息,还有很多智慧和见解!今年校园读书节期间,我被评为学校首届“十佳阅读之星”,获赠一本好书——《亲爱的汉修先生》。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让我学到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比如书中鲍雷伊给汉修先生写的第一封信只有一句话,而且还有错别字,但是鲍雷伊慢慢的能进行很好的风景描写和场面描写,他不但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关爱。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呢!这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原因吧!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自从喜欢上了阅读,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床头边总是放着一本书,睡觉之前翻翻,细细品位,然后进入梦乡。书是我的朋友伴我成长,从不识字到能够独立读完一本书。一本书放哪儿不读就是一堆废纸,“十年寒窗苦读书,一朝闻名天下知”,书带给我知识,教会了我很多道理。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位知心朋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13

  记得那一天,天蓝蓝的,飘着几朵白云。妈妈使唤我帮忙买盐,在回来的路上,我在一家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书,它叫《血泪仇》,它的封面没有图画,相比其他的书籍,底色颜色暗淡,黑白的背景下,那三个血红的大字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的眼睛滑瞄了下面的标价上,我的神啊!六十六块!我的眼睛差点没崩出来!这钱够我吃一顿肯德基了!当我正想得出神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的任务,赶紧一溜烟跑了回去。今天的晚餐,你应该知道了,一顿“石头鸡蛋”。

  回去之后,我一直在想着《血泪仇》,终于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在人多的时候,我侧身挤了进去,还好没被人注意到,拿起《血泪仇》,提心吊胆地看了起来,由于害怕被发现,我根本一个字也看不下,看了半天,连半页也没看过去,最后,我实在受不了这人多眼杂的地方了,赶紧放下书走了出去。但是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初二,当我第二次来的时候,在老板眼神的暗示下,我只得放下书,悻悻地走了。

  我回去仔细想了一下,这本书挺长,内容也挺感人,买回去看就不用提心掉胆了。刚开始我想跟妈妈要钱买,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老妈的钱是自己挣得,而书是我自己看的',干嘛要拿老妈的钱呢。后来,我又想拿存钱罐里的钱,可又想:这钱还不是我老妈挣得。最后,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去打工。当我告诉妈妈后,妈妈竟然同意了,还带我去人力市场。后来,有一位老板问明了我们的来历后,笑着对我说:“小姑娘你小小年纪就有前途啊,好,你就当我的饭店实习服务生吧。”太好了,找到工作了!

  在初步了解工作后,我换上了工作服,成为服务员了。许多客人看到我都很惊讶,都问我:“你这么小年纪就出来打工?”“对!”我报以微笑和点头。

  经过一周的实习,终于领到了八十元的工资。我激动地跑向书店,用手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它是多么来之不易,我高兴地抱着这本书往家走去,因为我的心情是多么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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