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业在家怎么办?江苏苏州失业保险金知道怎么用么?

时间:2016-09-22 09:45:22 娱乐资讯 我要投稿

如果失业在家怎么办?江苏苏州失业保险金知道怎么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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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和什么最挂钩?
工资!
工资多少和什么最密切?
五险一金!
和父母说时“哎呀,我工资6000元”
发到手,眼睁睁看着工资被扣掉一大笔

五险一金缴纳明细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
等到退休以后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养可以免费享用
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都随着退休截止了

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领失业保险!
但失业保险可不是白交的
是真真实实可以拿到的钱
万一哪天你在苏州失业了
最多每月可以领取1820元,可以领2年


从2016年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975元提高到每月1053元,首次达到千元以上。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仍按1820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执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
相应的失业保险金也会做出调整
但是最低每个月也能有1053元

下面一起来看看有关苏州失业保险金的
全攻略吧
↓↓↓
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及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原单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手续。

市区失业保险金审核地点在哪?

目前市级办理地点为:
◆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桐泾北路11号);
◆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十梓街548号)“失业保险审核”窗口。
◆ 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审核”窗口(解放东路117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
◆ 高新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审核”窗口(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
◆ 吴中区就业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越溪塔韵路178号)。
◆ 相城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窗口(庆元路168号市民中心1楼)。

拿到失业保险金审核单后到哪办申领手续?

在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拿到失业保险金审核单后:

(1)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以外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原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镇)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 相城区户籍人员在相城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申请方式

(一)柜面申请

柜面申请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市民卡;
2、①本地户口提供《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②外地户口、本科以下学历提供《农村和外来人员就业培训合格证》;③外地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原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需提供);
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若曾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过失业保险并未申领失业金或有未领取完待遇的,需先至中心开具接收函后至相应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柜面申请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至联动窗口办理员工合同解除备案、员工减少手续;
2、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及时至中心柜面、网站或自助终端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3、中心根据联动平台传输的退工时间、离职原因等信息核定领取期限、标准、登记首月失业保险金,并于办结业务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当月失业金发放至社会保障·市民卡;
4、失业人员从次月起,每月携带社会保障·市民卡至中心或各街道办事处自助服务终端登记当月失业保险金,也可通过中心网站、微信(sipspf_sz)或手机App(园区公积金)失业金登记功能进行失业金登记;
5、失业人员登记好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后,按自助终端提示,打印失业保险金领取明细,由中心加盖业务章后粘贴在《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

(二)网上申请
除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柜台外,参保人员现可在中心网站及手机App自助办理失业待遇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参保人员登录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失业待遇申请:需要输入社保(公积金)编号和社保(公积金)密码(可携带身份证至中心本部及各基层办事处重置),进入待遇申请界面;
2、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若在园区外缴纳过失业保险未享受待遇或在园区外有未享受完的待遇的,请至中心柜面办理。若只有园区缴费,请点击“我同意”,进入信息确认界面;
3、请确认个人离职原因和园区缴费明细,输入“手机号码”,若确认无误,点击“以上信息确认无误,继续下一步”,进入失业待遇确认界面;
4、请仔细确认园区缴费月数、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可享受失业保险月数、失业金发放起始月份、终止月份和失业金标准,确认无误后点击“以上信息无误,确认申请”,进入失业待遇申请成功界面;
5、仔细阅读界面提醒内容后,点击“立即进行本月失业金登记”,进入失业自助登记界面;
6、确认您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卡号(若为苏州银行市民卡,无卡号,显示市民卡),点击“确认无误”,进入银行账号校验界面;
7、校验成功后,选择支出月份,点击“支出”,支出成功后,界面会提示“五个工作日到账,请至银行网点查询”;
8、自失业待遇申请的次月起,每月任意一天登录中心网站、微信(sipspf_sz)或手机App(园区公积金),点击“失业自助登记”进行失业金登记。

什么情况下能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

苏州市区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

(1)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或审批确认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满十年;
(3)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在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按当地同期失业保险金最低享受标准发放,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到哪里办理延长手续?

符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起,先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再到对应的区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工业园区户籍人员直接到市级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审核)。

失业保险金延长手续需要携带:
◆ 《苏州市市区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申请表》;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城镇居民户口簿;
◆ 《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其他有关材料。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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