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3-08-15 18:36:00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故事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故事作文

我的故事作文1

  我们的国家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我出生在新疆这个多民族的地区,我看见,听见的都是民汉之间血浓于水的鱼水深情,作为一名哈萨克族学生,更能在学习生活中感受到来自汉族同学的关心和帮助。

  记得一次,我上课的时候,突然发现我没有带文具盒,心里一下就慌乱了起来,没有笔,没有文具,让我怎么学习,怎么写字呀!这个时候,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响了,语文老师进了教室,让我们写抄词本,全班同学都低头认真的开始写起来,唯独我在那里傻傻的.看抄词本,一个字也没有写,我正发愁呢,旁边的汉族同学刘加好问我为什么不写,我说我忘记带文具盒了,刘加好热情的说来用我的的吧!接下来的美术课,英语,和数学课,同学们知道我忘记带文具盒,人人都伸出友爱之手,这个借我一支铅笔,那个借我一块橡皮,还有美术课同学们都借我彩色笔,让我完成了一幅美丽的画。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困难的时候能得到同学们的帮助是多么温暖呀!

  我作为一名哈萨克族学生,我也以身作则当看见同学需要帮助的时候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记得有一次下大雨,我们班的陈月怡同学没有带雨伞,我看见了,我对她说:“我们一起打伞吧,我们一起走。”我家近,我到家后,我就把雨伞给她,直接让她打上回家了,也许在你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帮助,但是让我学习到了帮助与被帮助的快乐,也让我看见我们班各民族同学的爱心。让我心里认定只要遇见困难不管是什么民族的同学大家都能献出一点点爱心,那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

  我们很幸运,能生活在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每天都能看见各民族同学互相帮组的感人故事。我是多么幸运,可以和许多不同的民族同学生活在一起,成为好朋友,感受着不同的文化。我爱我的各民族同学,我爱新疆,我爱新疆的山山水水,爱新疆的人民。让我们携手共创祖国的未来,弘扬民族精神,爱我中华。

我的故事作文2

  幼稚是童年的一张名片,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每个人都有天真的时候。而我也不例外。

  我的老家在农村,小的时候最喜欢去农村玩。因为农村的小朋友更朴实,而且我还能跟堂哥、堂弟在一起玩。

  记得有一次,那天是“鬼节”(可能是爸妈让我们别乱跑而说的)。我们都相信了,我们三兄弟都被大人的话吓到了,我们只好不在外面乱跑。可是在堂哥家没事做。如果是玩电脑的话,三个人不好怎么玩。一会儿,哥哥提议说:“我们去外面玩吧,找些朋友一起玩。”我和堂弟不约而同的说好。等我们把能叫来的朋友叫来之后,我们就纠结了,到底玩什么呢?哥哥笑着说:“今天是鬼节,谁敢来玩捉迷藏?”我们差不多都说:“谁说我们不敢啊!”只有一个平时就很胆小的人说:“我才不来呢,我要听妈妈的话。”我们笑着说:“你是怕被鬼抓走吧,哈哈。”他就不服气就说:“来就来。”通过石头剪子布,他来找我们,我们躲。在躲的过程中我们商量着吓他一次。我们躲在一个隐蔽的草丛里,不发出一点声音。那个人开始找我们了,他自作聪明说:“出来吧,我找到你们了。”我们小声地说:“少扯淡。”突然,他似乎是听见了声音向我们走过来,我们顿时紧张。当他马上就靠近我们的`时候,他没发现我们转头走开了,我们放松了下来。我们突然想起了我们的计划,叫一个人去吓他,由于我的人缘好,选到了我去吓他。

  我轻轻地走了过去,突然双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大声吼了一句:“拿命来。”被我这么一吓,他顿时脚发软,哭着说:“妈妈,妈妈救我!”我们差点笑哭了,结果呢,我们被他妈妈骂了一次。

  童年的生活就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中童年时最重要的一段时光,对我而言,童年是我最开心的时光,可是现在就只能当做回忆了。

我的故事作文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是一叶小舟,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每当回忆起儿时读书生活,我就感到无比幸福。小时侯,我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便捧着一本小故事书,坐在床头,给我讲故事,这些故事经常让我一阵傻笑,然后伴我入睡。有时,妈妈忘记了,我就会捧着那本书像小企鹅似的一摇一摆的找到妈妈让她给我讲故事,真有“一日不听难入眠”之感。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这些小故事不感兴趣了,又迷上了自己看或听侦探小说,小说里面的`内容像磁石一样吸引我,很精彩,又很可怕,有时,睡前看了,我都不敢上厕所了。上了四年级后,我又捧起了《红楼梦》、《西游记》,《西游记》里,我觉得唐僧是个“傻子”,孙悟空有火眼精睛,看得出来哪些妖怪变成了人,就会把妖怪杀了。《西游记》里的情节确实精彩,让我浮想联翩,爱不释手。书让我获得了不少知识,可是因为读书我还挨了不少骂呢!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大宇神秘惊奇》这本书,妈妈叫我做作业,我只好放下书走到房间写作业,可书中的人物,精彩的情节时不时的浮现在脑海里,我的心一下就飞了。

  我眼珠子一转,有了办法,我先叫来妈妈,说我想吃水果,叫妈妈去买,因为我平时不爱吃水果,一听我主动要吃,妈妈就立刻下去买,我一看计划成功就拿来书看起来,可能因为太入迷了,竟然不知道妈妈回来了,结果被妈妈骂了。多看书使我作文成绩提高了许多,书真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呀!

我的故事作文4

  回首我走过的路,我的一路走来几乎都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什么大风大浪,没有什么亚历山大,每天匆忙而又空虚地度过着。突然想起我和我的书们,或许它们才是我这空虚生活中最大的依靠。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阅读张爱玲,可是至今没看完她的全集,读张爱玲,就象欣赏一件绿泥款积的青瓷器,有着深宅大院重门深锁的气息,作为旧时的女人,张爱玲又有着她独有的聪慧,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经典的告诉我们关于朱砂痣和白饭粒的故事,烟鹏不接受振保对娇柔蕊的念念不忘,四处收罗同情,然后怀着一腔悲怨地作着她生命的白饭粒,而振保因为得不到她的红玫瑰,所以娇蕊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颗朱砂痣。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又说流苏的爱情故事,作为一个旷世才女,爱玲说“要旧时女人的权利,又要新式女人的自由”。读着爱玲的'文章,我的感动无数次的重复,要去拒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当成一种心碎的美丽,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快乐享受。

  大学时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西北坡的黄沙、窑洞、还有积淀浓郁的人文气息,定当是一个民族的历史。

  蒋子龙的《人气》,在一种社会的环境中述说我们的生活和面临的变革中所遭遇的思想,观念的动荡和变迁,还有小人物的悲哀和发自内心的理解和怜悯。我始终认为,他们是大师。

  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陪伴我们青春的岁月,他用他的生命之歌,使我们从心仪到心动,也就不难理解他特殊的爱情和人生经历了。

  还有很多故事让你悲,让你喜……

  生命这么短暂,我们不能虚无空虚地过,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空荡荡的,不妨放慢脚步去读一本好书,相信,你和书的故事也会很精彩!

我的故事作文5

  题记:有一种颜色,50年飘荡在心中不褪色,那是红领巾的颜色;有一种光荣,50年后想起还激动不己,那是带上红领巾的光荣;有一种真情,50年在心中不改变,那是对红领巾的真挚感情。

  它对我是一种督促,只要一瞥见胸前鲜红的领巾,眼前仿佛展现出那面飘扬的旗帜,耳畔回荡起谆谆教导,而自己为它争光的理想也会越发清晰。当我在公交车上,看见两鬓苍苍的老人,无论我的脚步多么匆匆,一瞥见胸前的红领巾,就不会坐视不管,尽管自己因此耽误时间。当我在校园里,看见脚边的垃圾,一瞥见胸前的红领巾,就不会置之不理,尽管自己的时间十分紧张。

  它对我是一种激励,只要一瞥见胸前鲜红的领巾,那与五星红旗一样耀眼炽热的.红色,令人联想到昔日革命烈士为了自己的理想面对重重阻力不屈不挠的态度。先辈为了自己的理想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我一遇到困难就要逃避,这样是否对得起用鲜血染成的红领巾。每想到这里,我便重振精神,反复地问自己还有什么办法,甚至得到满意的答案。它使我懂得了不畏惧困难,不轻易言败,这对我的成长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作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红领巾整整五个年头了,每逢周一的早晨,同学们个个穿上整洁的校服,胸前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站在学校的操场上,庄严地注目着五星红旗在国歌的伴奏声中升起,让我感到多么自豪,多么骄傲……我们的祖国从昔日的贫穷落后到现在的繁荣昌盛,我知道是无数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过期象征着祖国,红领巾象征着中华儿女,我们有权崇拜它,维护它……

  一年又一年,风风雨雨,一日又一日,日起日落,我们对红领巾的厚爱渗入心底。昨日,我在这儿认字写作;今日我在这儿茁壮成长;我将从这儿起飞,塑造光辉亮丽的未来。是红领巾让我拥有了他,是老师让我得到了他。鲜艳的红领巾,你是国旗的一角、你是少先队的标志,你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染成的,你也同样成为了我们的光荣。

我的故事作文6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天空那一团一团的云朵有一种别样的美,可没一会儿,天空如同孩子的脸一般,没有征兆地变幻着颜色。很快,乌云如黑幕般遮住了天空。

  而我此时正“两耳不闻窗外事”,美滋滋地躺在床上,吃着零食,看着电视,别提有多滋润了。

  当我不经意地朝窗外“惊鸿一瞥”,在半秒钟的一怔后飞快的窜上楼顶。完了!完了!完了!楼顶还晒着花生!如果淋雨发毛,有什么闪失,那可就大事不妙了。我心中做着思想斗争。

  片刻后,我抄起那把铲把比我还高的特制大铲子,笨拙地使用着这个“庞然大物”,一次一次地往竹筐里运花生,豆子大的.雨点开始打在我的脸上。我心里想:不行啊!这也太慢了,等我运完,明年的黄花菜都凉了。一边思考着一边变换着方案,我先将花生从各个方向往中心拢成一大堆,再往竹筐里运,这样一来果然快了许多。

  老天爷似乎一定要和我“作对”,乌云不仅没有丝毫要“撤退”的意思,反而下的越来越大。我心中憋着一股子火,硬着头皮,火急火燎地运着花生。终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任务。

  在这时,我才看到姗姗来迟的父亲,简直欲哭无泪呀!心想:这么晚才来支援,这要真打仗,我恐怕早就“挂”了。老爸当然不知道我此时内心的悲愤,只是满意地看着我,没有半点愧疚之意。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了,哪个老爸会和老天爷一起压榨自己儿子的劳动力呀!简直就是坑儿子嘛!

  到最后,我浑身都湿透了,像一只落汤鸡,还打了几个喷嚏。不过我成功地拯救了三大筐的花生,还有满满的成就感和一点小得意。

  谁说人不胜天?人生可能不会事事顺心,然而我们只要努力去做,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即使有些小挫折,但风雨之后总有彩虹。

我的故事作文7

  前言:本故事权属事实,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写下这个故事,只是想纪念已经逝去了的秋季和冬季

  秋天到了,我背着新书包,来到新教室,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又像是怀念,又像是期待,但是在那时我就已经预料到,这个学期,会很不平静。

  虽说现在已经入秋了,但是炎热的天气却始终不愿离去,盘旋在整个城市的上空。入学一个星期左右,老班把我们的`座位安排了一下,那个时候,我就坐在他的后边再向右数两个座位,他很活泼,很快就和我们打成了一片,我没想到他的学习会那么好,因为他每天在上课前都会去打篮球,然后一直拖到上课才回来,整件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汗水也不停从他的发丝上低落下来。我开始还以为他打完篮球后去厕所洗澡了,谁知那是汗水,于是我每次都会借给他很多纸巾。知道他成绩很好后,我就跟他有了距离感,谁知,他好像没什么表现,于是一切又跟从前一样了,

  他很聪明,这一点我很佩服他,每天上课不认真听,只顾着跟我们说话,下课就去打篮球,可他的成绩仍是名列前茅。一次自习课,我们几个闲的无聊,便开始下五子棋,我不是很会玩,只能在一旁围观,大嘴和小瑞玩的不亦乐乎,胜利的大嘴正在沾沾自喜时,他突然扭过头,笑了笑,两个人便完了起来,在N场比赛之后,他不干了,因为大嘴总是输,他说没意思,我在一旁以极其无奈的眼神望着他,他过来问我玩不玩,我说,我不会。他给我以一个白眼,说,瞧你笨的。我当时气得火冒三丈,他便扭过头去,任大嘴说什么,也不肯再玩了。

  那时我们的关系就和周围那些人的关系一样,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我的故事作文8

  太阳当空照,鸟儿喳喳叫,我在干什么呢?想知道的话请您往下瞧!

  话说今天俺家吃饺子,老妈忙乎的又是切葱,又是剁肉,眼看着馅都弄好了,我的口流也要流出来了,可再看看饺子皮还没问世呢,妈妈是边擀饺子皮边包饺子,急的我得小肚子“咕噜咕噜”直喊道:“太慢了,太慢了,要加速,要加速,小主人,快去帮忙!快去帮忙!”听了小肚子的话,我禁不住说道:“妈妈,我来帮您擀饺子皮吧?”“你会吗?”妈妈有点担心的`问道,“没试过怎么知道会不会?您咋这么不相信您儿子呢?”说着,我便把手洗得白生生的,拿起擀面杖就开工了。

  我先把妈妈切好的像核桃大小的面团,揉啊揉,揉成个圆柱形,然后抡起我的小巴掌,对着小圆柱形就是一掌,这一掌下去,小圆柱像被魔法师施了魔法一样,眨眼工夫成了小圆片,这时,我像孙大圣一样,抡起了俺的金箍棒——小小擀面杖开擀了,我左擀擀,右擀擀,上擀擀,下擀擀,哎呀,真是不擀不知道,一擀吓一跳,本来好好的小圆片现在已经“惨不忍睹”了,你瞧这面皮咋看咋像金鱼拖尾!又擀了一个,金鱼倒是不像了,变成探着脑瓜的乌龟了,“哼!我不擀了!”我气呼呼地说道,“没事儿,多练练就会了,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妈妈相信马天一定会擀出个圆溜溜的饺子皮儿。”本来不相信我的老妈这时鼓励我道。听了老妈的话,我撅着嘴又擀了起来,一个、二个、三个……嘿,妈妈说得还真对,果不其然,奇形怪状的饺子皮,在我的“铁沙掌”和“金箍棒”的“打击”下,在妈妈的鼓励和在我的坚持下,变得越来越圆了……

  中午吃着我自己擀皮儿的饺子,啊,嘴里是香喷喷的,心里是美滋滋的。

  通过这件事儿,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着急,不能气馁,一定要坚持到底。我想这大概就是成长吧!

我的故事作文9

  成长,像一条源远流长的大河,在生命旅程中掀起了一朵朵浪花;成长,像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年轮里记载着我留下的足迹……我的成长,如歌如诗、如梦如幻。

  一个周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妈妈对我说:“今天天气真好,我们出去玩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不一会儿,到中午了,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热得浑身出汗。我对妈妈说:“妈妈,您给我10块钱,让我去买一瓶冷饮吧!”妈妈听后给了我10块钱。我拿着钱,一到冷饮店,发现人可真多啊!售货员阿姨忙得不可开交,终于轮到我了,我只要了一瓶冷饮。结账时,售货员阿姨鬼使神差地多找给我40块钱,我本想把钱还给售货员阿姨,可是人流把我挤了出去。我幸灾乐祸地想:这40块钱就让我替你保管吧!

  往后的几天,这40块钱一直装在我的口袋里,直到一天上美术课,我忘带画笔了。我拿出钱,来到一个小卖部,要了一盒画笔。当我付账时,那个阿姨惊讶地看着我说:“小小年纪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我买完之后急忙跑进班里,原来有说有笑的.同学看见我突然停了下来,不再说笑了。我想:难道他们在说我吗?他们知道我这40块钱的来历?

  那一段时间,我的心里就像压着一块石头,而且越压越重,使我喘不过气来,为了摆脱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决定把这些钱还给售货员阿姨。我刚还完钱,阿姨就夸我是一个乖孩子,还过钱后,我感到心里舒畅了许多,空气也变得十分清新,我的心情也变得很愉快。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

我的故事作文10

  童年是每个人最珍贵的回忆,它带给了我们许多美好。

  好心办坏事

  “叮铃铃”,放学啦,同学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奔出教室,我也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到家,我把书包往地上一扔,飞快地跑到饭桌旁,看看今天有什么好菜。不错嘛!红烧排骨,鸡蛋汤,还有我最爱吃的麻辣豆腐,馋得我口水都要留下来了。我想今天可以一饱口福了。咦?那是什么?我有些奇怪地看着桌上的一个大瓶,这好像是可乐瓶,里面装的不是可乐呀!我有些疑惑地想着。“哎,试一试不就知道了。”我自言自语道。我拿起瓶子喝了一口,好酸哦!我把一口全吐了出来。“这是什么呀?奶奶肯定买了一瓶过期的可乐,不然这味道怎么会这么怪呢?”我肯定地说着。于是,我拿着瓶盖又盖好,把它放到了一边。突然,我猛地想道:不行,既然是过期的可乐,我就应该倒掉,不然别人喝了不就要喝坏肚子了吗!我真是太聪明了!

  于是,我拿起了瓶子往水池走去,“咕嘟咕嘟”,把“可乐”全倒了。

  真相大白

  “叮咚叮咚”,肯定是爸爸回来了,我兴高采烈地跑去开门。“怎么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原来是奶奶,她亲切地问着。“老师们要开会,所以放学早了。咦,奶奶,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呀?”“哦,一条鳜鱼,我今天特意买了点醋,准备烧糖醋鱼,对了,你去把桌上可乐瓶里的醋给我拿来。”“醋?那不是过期的可乐吗?”“那是我买的.醋,你不会把它当可乐了吧?”没办法,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告诉了奶奶,她听后哈哈大笑,笑我怎么那么没常识。

  将功赎罪

  最后,奶奶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将功赎罪再去买些醋回来。我只能乖乖听话,跑去商店买些醋,不然,老爸知道了,非教训我一顿。

  童年的我们虽然总会犯些幼稚、可笑的错误,可是,没有这样有趣的童年回忆,我们不就少了点乐趣吗?

我的故事作文11

  闲着无聊,我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了一本书,翻开书本,一条十分“古老”的红领巾慢悠悠地飘下来。刹时,往事历历在目。

  二年级的一天,我第一次正式佩戴上了红领巾,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一开始,我觉得这条红“丝巾”没什么特别,看上去就是显摆显摆。所以一回到家,我会立马把它摘下来,扔在一边,“冷落”它,还残忍地将校徽插在它那血红色的身躯上,从不把红领巾好好地安排“卧室”。记得有一次,表弟到我家来玩。他对别的东西都不上心,偏偏对那红红的红领巾产生了兴趣。表弟拿起红领巾,拉呀,扔呀,撕呀,各种各样的动作都用上了,结果红领巾没有事,反倒把表弟给累坏了。“哇——!”表弟嚎啕大哭起来。我吓坏了,哄也不对,打也不对,最终,我不得不拿起红领巾,陪表弟玩。捉迷藏,老鹰捉小鸡。样样都有特殊的玩法。

  一天玩下来,表弟高兴的活蹦乱跳,而红领巾则烂得不像样:“身体”上多了好几个小洞,还有几处破裂。总之,找遍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干净的。我总觉得这样很正常,根本没想要给红领巾“洗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长大,渐渐了解红领巾。他血红色的身躯是由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的,,想到这儿,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我对不起那些解放军叔叔。在此,我郑重地向无数为祖国为人民牺牲的革命先烈说声“对不起”。现在,我是红领巾为手足,我待红领巾为姐妹,我和它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吃饭时我戴着它,睡觉时我戴着它,出去玩时我还戴着它。就说暑假的一天,爸爸带带我到宁海去玩,我仍然佩戴着红领巾。

  一到达目的地,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我并没有感到难为情,反而挺胸向前走,因为我是少先队员,我是光荣的!

我的故事作文12

  忽然之间,发现自己长大了!我打开尘封的记忆,将时光倒流,回忆起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

  我书柜里的第一本图书是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因为班上的同学们都有一本图书,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吸引着我们的眼球!幸运女神终于降临我的头上。一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我看着这么多书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我用左手拧了右手一下,才发现这不是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望着那一排一排花花绿绿的书。心里想:如果这些书都是我的那该多好呀!哪怕一本也好呀!我心里面想要书的欲望发作了,于是一溜烟地跑向妈妈身边,用乞求的目光望着她说:“妈妈,我想买一本书”。谁知妈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兴奋得想一只在天空中飞翔的小鸟穿梭在一排排书架里。我看看了看这本,又望了望那本,终于找到了一本称心如意的'图书—《格林童话》。妈妈帮我付了钱就带我回家了。回到了家,我用华丽的书皮为它编织了一条楚楚动人的石榴裙,小心的翻动着它肚子里优美动人的故事,有:《三个金孩》。《骄傲的王子》,《白雪公主》,《一枚金币》·····。

  如今,时间飞渐。那本曾经帮我打开图书之门的金钥匙早已无影无踪了。取代它的是一个个的书柜。可是,我对书的那份迷恋之情丝毫没有减退。我对书还是那么如痴如醉。我在书中体会到旧社会人民的无助与辛苦。自从我阅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发现了残疾人的痛苦与坚强。巴金写的《家》让我感受到旧社会大家族的封建。

  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我与书的不解之缘还会永远延续下去!

我的故事作文13

  我与红领巾的故事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胸前的红领巾更使我们骄傲。自从我上了一年级,每当看见大哥哥和大姐姐胸前挂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每当国歌响起,他们都会向国旗敬礼,神气十足,而我们只有羡慕的份儿,从那时起,我就特别想摸一摸红领巾,感觉一下革命烈士的`鲜血,因为它代表红旗的一角。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只要表现好,就能戴上红领巾了!”从今以后,一听到老师的鼓励和表扬,我就更加努力学习了。

  没过几天,我的学习劲比以前更足了,上课积极举手发言,成绩明显比以前提升了,对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都能认真完成,一个也不错过,久而久之,我的一些好习惯慢慢培养起来了,坏习惯变成了好习惯。我的心里更急切的盼望有一天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年先锋队员。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这一天。这天,我穿着整齐的校服,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学校的操场上。这时,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拿起了崭新的红领巾。其中一位大哥哥走到了我的跟前,我的心怦怦直跳,只见那红领巾在我的胸前画了一条完美的弧线,然后整整齐齐“落在了我的胸前”。

  霎那间,我心中的自豪无法形容,那时何等的骄傲啊!自从戴上了红领巾以后,我处处以一名少先队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帮助爸爸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和同学友好相处、平时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还积极参加我们居委会社区的活动,和妈妈一起种花养草,美化生活。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看到了鲜艳的红领巾就会信心大增,努力去克服它。在红领巾的陪伴下,我一天天的长大了。红领巾,一个神圣的字眼,带给我们的是一个神圣的使命!

我的故事作文14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小小的种子。

  我不知从何时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古色古香的书,爱上了美丽的文字,打开书的封面,一行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时光溜走,书的纸张,也在我的手中,翻阅,翻阅,再翻阅..........

  文字,故事,点燃了我的文学梦,一颗小小的种子在我心中发芽,生长,到最后破土而出,汲取养分,努力向天空生长。

  当脑海中,有着一幅幅的美丽画面时,阅读已满足不了我的渴望,终于,我鼓起勇气,拿起比笔,写下了故事的开端,同时,也在文学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我在网上当了一个业余的写手,这件事我没有告诉父母,他们总认为,现在的我应该努力学习,那些书籍不应该碰,处处管制,我也清楚自己还只是一名学生,所以,也只是在空闲时间敲一敲字。

  看着自己的作品,点击率一点点升高,我小有成就,可是我回首,阅读其他著作时,才认清事实,自己的能力远远不够,一股失落感将我的满腔热血浇灭,心中声音在呐喊,我要学习,我要变强。

  任何学习的途径,我全都利用起来,当我信心满满再次动笔,可依就是那生硬笔触,我灰心。绝望,甚至想要放弃。

  可偶然的一次,我看了一本书,感动得快要哭了,虽然没有太多情节起伏,但那淡淡的`语言,却比很多书的浮夸,真实的多,看到作者后面的一封信,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没有灵魂的作品何能成为作品。

  我懂了,之所以它好,是因为他有灵魂。当我再碰到困难时,它就警醒着我,让我继续走下去。

  果然,每个成功地背后都有一个苦涩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15

  说到我和书的故事,那真的是非常的有的说了,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我就和书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下面,我就跟大家讲讲吧。

  初次相逢

  小时候,我讨厌读书,认为读小说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妈妈每天都强迫我读三十分钟的书,每次我都看一会儿书,看一眼时间。唉,看书就像吃药一样难受。

  有一天,妈妈去办事,把我扔到书店就不管了。没办法,人家都在看书,我也只好跟着看起来,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映入我的眼帘。我发现里面的事都很有趣,就把它买了下来,从此我就喜欢读书了。后来才知道这是妈妈的'“诡计”,妈妈为培养我读书可真是煞费苦心。

  耳濡目染

  我看完《淘气包马小跳》后,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有时,妈妈让我读书时自己把握时间,我就把三十分钟故意看成四十分钟、五十分钟。放学后,我第一件事就是读书。每天看书都想快点看完,看看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

  有时,书中最喜欢的人物如果胜利了,我也会跟着手舞足蹈;如果最喜欢的人物失败了,我会牵肠挂肚,郁郁寡欢;有时那会是虚惊一场,我将深深地舒一口气;有时最喜欢的人物出现生命垂危的紧急情况,我也会心跳加速,甚至痛哭流涕。

  畅游书海

  目前我看过的书已经很多了。我读过《百万英镑》。它讲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人们见钱眼开,按穷、富来衡量人的地位,有钱就可以和王室贵族平起平坐。我读过《坏孩子的故事》和《好孩子的故事》。书中那个坏孩子总是那么幸运,无论做什么事都能成功;那个好孩子总想做一个处处帮助别人的乖孩子,可在当时的社会中却总是碰壁。马克·吐温用他讽刺的笔,描述着当时社会阴暗的一面。

  这些,都是我和书的故事,这些,都是我快乐的回忆,书伴随我成长,带给我快乐,带给我力量和知识,我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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